重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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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律政司司長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及保安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署理律政司司長張國鈞博士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及保安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就《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修訂細則》)的開場發言: 主席:   首先,我衷心感謝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安排今日的聯席會議,讓特區政府團隊可向各位委員介紹《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的內容。   隨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國安條例》)於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正式生效,香港特區歷史性地完成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國安條例》與《香港國安法》有機銜接,填補了特區本地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的漏洞和短板。   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達致持續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這是全國人大《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規定和要求。   現今地緣政治衝突頻繁,國家安全風險千變萬化,而且具有高度複雜性和隱蔽性。正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上月發布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清楚闡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鬥爭從未停止,國家安全風險依然存在,香港特區必須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依據《香港國安法》、《國安條例》,根據實際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本地法律,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更具體、更完備的制度保障。   今次行政長官會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行使《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授予的權力,對《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作出修訂,進一步完善香港特區執法機構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可採取的相關措施和機制。政府團隊稍後會詳細介紹《修訂細則》的內容及解答委員的問題。我希望首先強調五個重要法律原則。   第一,《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清楚訂明制定實施細則的法律依據,授權行政長官會同國安委,為執法機構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可採取的有關措施而制定實施細則。必須強調,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國安委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區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以上規定亦適用於這次由行政長官會同國安委制定的《修訂細則》。   第二,《修訂細則》既能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亦完全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有關保障人權的規定。例如:為更有效切斷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資金鏈,《修訂細則》附表3就原有的充公機制作出補充規定,訂明原訟法庭在符合特定條件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中,必須命令充公被定罪者的指明財產,但同時亦加入了例外規定,訂明如法庭信納被定罪者能夠證明充公其所有指明財產,對防止其將指明財產用於資助或協助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此目的而言,是明顯不相稱的,則法庭須按其認為對達致該目的而言屬相稱的程度,將被定罪者的指明財產充公。上述規定確保機制符合《基本法》第六條和第一百零五條對私有財產權的保障,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人權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第三,《修訂細則》充分體現普通法重視人權和程序保障的核心精神和原則。例如:這次修訂在附表1和附表7加入了處理法律專業保密權聲請的程序,清楚訂明訴訟各方須遵循的每項程序及具體的時間表,既能保障聲請人享有《基本法》第三十五條下保障香港居民得到秘密法律諮詢的權利,同時亦能夠提高處理聲請的效率,更能達致《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正、及時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目標,並進一步保障被告人盡早接受司法機關公正審判的權利。   另一例子是附表5關於要求境外政治性組織及境外勢力代理人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的機制,這次修訂因應終審法院的判決加入了法定覆核程序,如接獲通知要求提交資料的一方打算挑戰有關通知的合法性,應先行向原訟法庭申請撤銷或更改通知,而無須在之後的刑事法律程序中提出挑戰。這個法定覆核程序避免了「先違反、後挑戰」的不理想情況,既能確保警方的調查效率,同時又充分保障相關組織和個人的權利。   第四,《修訂細則》借鑑了本地現行法例及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法律,當中眾多條文絕非是香港獨有的。例如:附表1新增條文訂明警方可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解密方法,必須強調,這項措施對香港執法機構來說也不是新的事情。在一宗涉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司法覆核案件中,原訟法庭裁定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83條,證監會有權要求被調查人士提供被檢取電子設備及其電郵帳戶的密碼。事實上,英國、澳洲、新西蘭、新加坡等國家的法例亦賦予執法人員類似權力。另外,附表3就嚴重案件中充公被定罪者的指明財產的補充規定,美國法律中亦有類似機制,訂明可充公涉及恐怖活動人士的所有財產,以打擊恐怖活動。   第五,《修訂細則》體現與《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之間的緊密銜接、兼容互補。例如:附表5使用「境外勢力」的表述,對應了《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中的相關表述,體現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渾然一體。   以上是關於這次《修訂細則》的重要法律原則。我現在邀請保安局局長重點介紹昨日刊憲公布及即日生效的《修訂細則》的具體內容,稍後我和局長,以及各位同事都樂意聽取各位委員的意見和解答問題。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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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已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三月二十四日)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一條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下稱《條例》)第360C(1)條,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下稱《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公司註冊處處長已隨即將《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並在憲報刊登有關該項除名的公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即告解散。有關詳情列於2026年第17號號外公告(見附件)。 「黎智英案」   在「黎智英案」中,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159A及159C條)。法庭在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裁定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全部控罪罪名成立。及後,法庭在今年二月九日就案件作出判刑。其中,《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各被判罰款3,004,500港元。   法庭在判刑理由書中指出,本案的「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屬於最嚴重的級別;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屬於罪行重大。法庭並指出,若沒有《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的配合,本案的其中兩項控罪是不可能發生的,而三間公司皆沒有有效的減刑因素。    《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一條訂明,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因犯該法規定的罪行受到刑事處罰的,應責令其暫停運作或者吊銷其執照或者營業許可證。由於《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已被法庭依法定罪處罰,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有責任就《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執行《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一條的相關規定。   經考慮案件的所有相關情況,特區政府有必要盡快取消《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的公司註冊,禁止該三間公司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有見及此,保安局局長在二月十一日分別向《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讓其就保安局局長擬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有關《條例》第360C(1)條的建議作出申述,並在二月二十五日收到該三間公司的董事確認該三間公司均沒有任何申述。考慮到案件的所有相關情況,包括《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的定罪以及其所犯罪行的嚴重性,以及保安局局長的建議後,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作出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 : 「維護國家安全至為重要。法庭在裁決理由書中指出,黎智英作為《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的控股公司——壹傳媒有限公司的多數股東,實際上控制了該三間公司,他密切管理《蘋果日報》並控制其編採方向;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均利用《蘋果日報》的平台發布煽動文章,以及請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蘋果日報》的高層人員對黎智英的意圖完全知情,並提供支持,落實黎智英的編採指示。法庭並裁定,第一項控罪『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及第二項控罪『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所指的串謀,是得到《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的配合的,它們是知情並願意參與其中的。因此有需要為維護國家安全而依據《條例》第360C條行使有關權力,將《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以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人權自由之間達致合理平衡。」 《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已成為「受禁組織」   發言人表示:「公司註冊處處長已將《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經刊憲後該三間公司即告解散,並已成為『受禁組織』,任何人從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62至65條所訂明的行為,即屬犯罪,包括:以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身分行事;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00港元及監禁14年。」   「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並呼籲社會大眾不應參與受禁組織的任何活動或與其有任何瓜葛,與受禁組織劃清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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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全力配合廉政公署調查指定車輛測試中心涉嫌詐騙案

  運輸署今日(三月二十四日)表示,一直全力配合廉政公署調查一間指定車輛測試中心人員涉嫌詐騙的案件。署方已於二○二四年六月終止涉案測試中心的驗車服務資格,涉案人士的測試中心負責人及認可車輛測試員資格亦已被取消。   運輸署發言人指,一直全面協助調查,並已即時落實一系列措施以杜絕不當行為。署方已加強嚴格監管測試中心的運作,所有驗車人員須接受運輸署的定期訓練,並遵守政府的驗車要求。署方會積極落實廉政公署的防貪建議,同時加強人員培訓,提升誠信和操守意識。   此外,署方強調,非常重視人員誠信和操守。如發現任何違規違法行為,定必嚴肅依法處理,並交執法部門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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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接受申請

特首政策組宣布,2026至27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即日起至5月12日接受申請,旨在鼓勵本地大專院校及公共政策研究智庫對重點的公共政策議題進行以實證為本的研究,並促進成果轉化,以供相關政策局參考。 為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帶給香港的機遇,以及因應政府施政重點,2026至27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有五個策略議題,包括國家十五五規劃及粵港澳大灣區帶來的發展機遇;深化國際交往合作、助力國家對外開放;教育、科技、人才、產業發展;文化、體育、旅遊融合發展;以及安老及醫療服務。申請必須符合以上其中一項策略議題及其指定研究範疇。每項研究項目最多可獲500萬元資助,為期一至五年。 特首政策組組長黃元山表示,特首政策組致力匯聚智庫的政策研究能力,充分借鑑民間和大學智庫的卓越研究成果,又會繼續透過資助計劃發揮催化劑作用,把具國際視野的學術研究轉化為政策諮詢的重要參考,培育充滿活力的本地民間和大學智庫網絡,並進一步提升其國際影響力。 另外,因應香港當前和長遠發展,以及各社會議題的研究需要,特首政策組宣布,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每年在指定時間接受申請,而聚焦於規模較小和時間較短的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則全年接受申請,分批進行審核及通知結果。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評審工作由評審委員會負責,委員為具豐富經驗的學者和專家。在評審過程中,他們也會考慮非委員會成員的資深學者和專家意見,以及參考有關政策局及部門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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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抵海南出席博鰲亞洲論壇年會(附圖/短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三月二十四日)抵達海南,出席博鰲亞洲論壇2026年年會「全球自由貿易港發展論壇」。     ​李家超在論壇上致辭時表示,今年是博鰲亞洲論壇成立25周年,論壇一直促進區域合作,已成為推動亞洲經濟合作的重要平台。今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的開局之年,規劃全力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實現高質量發展。他祝賀海南自貿港全島封關運作順利,多項便利企業發展的政策快速落地,是國家促進自由貿易、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實踐。他有信心,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繼續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優勢互補、互惠共贏,共同為推動自由貿易貢獻力量。     李家超說,香港在最自由經濟體排名穩居世界第一,在「一國兩制」下擁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普通法制度與全球主要金融中心接軌,稅制簡單低廉,人流、物流、資金流、數據流便捷流動。香港會繼續堅定實行自由貿易和多邊主義,持續擴展全球貿易網絡,為投資者搭建橋樑、創造機遇,進一步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和繁榮。     李家超表示,國家是二○二六年亞太經合組織東道主,亞太經合組織財政部長會議二○二六年十月首次在香港特區舉行,特區政府會全力以赴,確保會議圓滿成功,發揮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內聯外通的獨特優勢,深化國際交往合作。     ​傍晚,李家超出席博鰲亞洲論壇成立25周年紀念晚宴,與各國主要嘉賓交流餐敍。     李家超明日(三月二十五日)繼續海南訪問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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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在校園推廣「開心蔬果」活動廿周年 四月「開心蔬果月」繼往開來加強推廣教育(附圖)

  ​衞生署今日(三月二十四日)舉行「開心蔬果月」啟動禮暨頒獎典禮,慶祝活動推行20周年,藉此表揚多間學校和機構積極參與和營造有利環境鼓勵學生每日進食足夠蔬菜和水果。   衞生署署長林文健醫生在啟動禮上致辭說:「充足的科學證據顯示,進食足夠的蔬果有助減低患上心臟病、中風和癌症的風險。健康均衡飲食亦會減少超重及肥胖,提升市民健康。然而,衞生署《學生健康服務2024/25學年周年健康報告》顯示,在二○二四/二五學年,有89.4%的學生(82.5%小學生及96.8%中學生)表示每天進食水果和蔬菜量不足(即小學生平均少於四份;中學生平均少於五份),顯示有需要改善。因此,在二○二五/二六學年,衞生署正式將推廣蔬果的活動升格為『開心蔬果月』。至今已有超過1 700間學校積極參與,惠及近60萬名學生,創下歷史新高。今年主題為『蔬果同行 健康加分』,提醒學生和家長蔬菜與水果是身體健康的最佳拍檔,同時呼應衞生署本月初推出貫穿全生命周期的《體重管理行動計劃》,鼓勵公眾從小培養健康飲食及生活模式,以預防肥胖及多種慢性疾病。」   衞生署自二○○六/○七學年起每年舉辦「開心果日」,鼓勵學生每日吃充足水果,並於二○一二/一三學年把活動升級,把每年四月定為「開心『果』月」,至今已有20周年,共有286間學校連續20年參與活動。為表揚這些學校對計劃的長期承諾和支持,特別予以嘉許獎勵。   繼往開來,今年四月一日起,衞生署將聯同學校和社區持份者舉辦不同宣傳活動,亦會提供多元化的物資及教材,鼓勵學校於整個學年有系統地舉辦推廣活動以增加學生對進食充足蔬果和健康飲食的關注,並鼓勵他們付諸行動。   衞生署衷心感謝學校、家長及社會各界對「健康飲食在校園」運動及「開心蔬果月」的持續支持,為學生身心均衡發展及香港整體公共衞生作出貢獻。為配合今年「開心蔬果月」活動,衞生署早前舉辦「進食充足蔬果」填色創作比賽2026,廣邀幼稚園、幼兒中心及小學學生參加。比賽共收到來自超過240間學校的1 600份參賽作品,參賽學生透過色彩與創作表達對蔬果的喜愛及對健康飲食的支持。   為今日啟動禮暨頒獎典禮擔任主禮嘉賓的還包括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總監徐樂堅醫生、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教育基建)蔡敏儀、衞生署健康促進處主任蘇佩嫦醫生、香港心臟專科學院項目總監李淑玲、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委員伍美英和香港教育城業務及傳訊總監李詠恩。   市民如欲取得更多有關「開心蔬果月」的資訊,以及了解得獎名單,可瀏覽衞生署「開心蔬果月」專題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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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羅茲省Brzeziny區禽肉及禽類產品暫停進口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宣布,因應世界動物衞生組織通報,指波蘭羅茲省Brzeziny區爆發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中心即時指示業界暫停從該地區進口禽肉及禽類產品(包括禽蛋),以保障本港公眾健康。   中心發言人說,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本港去年從波蘭進口約二千八百九十公噸冷藏禽肉。   發言人說:「中心已就事件聯絡波蘭當局,並會繼續密切留意世界動物衞生組織及有關當局發出關於爆發禽流感的消息,因應當地疫情發展,採取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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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都專屬法例立法建議諮詢公眾

發展局今日就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專屬法例立法建議展開兩個月公眾諮詢。 發展局早前已發出立法會文件,建議為加快北都發展訂立專屬法例,進一步為北都規劃和地政程序拆牆鬆綁、加快工程建設和助力產業營運。 擬議專屬法例建議由主體法例設定主線框架,並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按需要,就六個指明範疇進一步訂立附屬法例。六個指明範疇為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補償;便利採用創新的建築技術安排;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便利及管理跨境要素流動;就指定地區成立法定公司。 當局的目標是今年年中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的條例草案供審議,同時提交首批附屬法例的草擬本供預覽。 公眾可於5月22日或之前把意見郵寄至灣仔港灣道6至8號瑞安中心5樓發展局北部都會區統籌辦事處,或以電郵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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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四名特首顧問團新成員

政府宣布委任四名特首顧問團新成員,任期為下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特首顧問團自2023年成立以來,一直就香港的策略性發展向行政長官提供寶貴且具建設性的意見。獲委任的新成員均為硬科技和生命科技等前沿領域的業界翹楚,他們的參與將進一步拓展顧問團的專業領域。 李家超期待顧問團成員在香港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的背景下,繼續就香港如何鞏固提升國際競爭力、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深化國際交往合作等重點議題出謀獻策,開創香港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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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綠賞電子積分計劃進一步電子化

環境保護署表示,「綠綠賞」電子積分計劃5月4日起與支付寶香港(AlipayHK)電子支付平台連結,加上原有的Carbon Wallet和「易賞錢」平台,「綠綠賞」電子積分將可用於全港逾15萬個商戶。 「綠綠賞」登記用戶數目已突破120萬,其中約九成用戶已使用手機應用程式。 「綠綠賞」連結支付寶香港平台後,用戶可隨時隨地以「綠綠賞」電子積分在上述三個平台的合作商戶消費,也可選擇憑有關電子積分在全線綠在區區設施換領50元超市實體現金券。 5月4日起,全港18區綠在區區將在每區保留一個實體禮品換領點。長洲、坪洲和南丫島居民則可繼續於島上回收流動點換領實體禮品。 同日起,未實名登記的「綠綠賞」實體積分卡將不能賺取新積分。現有實體卡用戶如欲保留賺取積分功能,須於明年8月31日前完成實名登記。 環保署將安排專人在主要公共屋邨為長者和有需要人士提供即場登記及應用程式示範,綠在區區設施前線職員也會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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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裝備合成法無限可能大賽接受報名(附圖)

  ​由機電工程署與建築署合辦的首屆MiMEP無限可能大賽,以「機電創新·高效建築·無限可能」為主題,即日起至五月二十九日接受報名,歡迎工程項目團隊、工程顧問、機電承辦商和大灣區製造商參與。       比賽由發展局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擔任指導單位,旨在推動機電工程領域應用創新技術,提升建造效率,並表揚業界推動高效建築的貢獻。機電裝備合成法(MiMEP)透過整合設計、製造和裝配流程,加強工程項目持份者之間的協作,從而提升建造效率,實現高質量及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劉俊傑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在啓動禮致辭時表示,發展局及其轄下部門研發的創新技術屢獲國際殊榮,充分展現香港的創新成果。在國家「十五五」規劃的引領下,政府將以高質量發展為核心,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透過MiMEP等創新技術,加快建造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提升競爭力。       啓動禮吸引逾300位業界持份者和政府代表以線上線下模式參與。       比賽設有四個主要獎項類別:新建工程項目、在建項目、維修保養改建及加建工程和工廠/製造商,以及三個特別獎項類別,以嘉許業界在不同範疇的創新實踐和卓越表現。大賽詳情請瀏覽mimep-infinity-awards.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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