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學年推出逾百內地考察行程計劃

下學年推出逾百內地考察行程計劃

教育局表示,在2025至26學年,學生內地交流計劃及公民科內地考察將分別推出89個及28個行程及計劃供選擇。 自香港與內地恢復全面通關後,已有20多萬名學生參與學生內地交流計劃及公民科內地考察,親身見證國家的發展和成就,拓寬視野並深化對國家的認識。參加內地交流考察的教師及學生對活動的評價都十分正面。 以下是教育局副秘書長陳碧華7月4日在該局網上專欄「局中人語」發表的文章: 教育局一直致力推動學生參與內地交流及考察活動,旨在拓寬學生的視野,讓他們深入了解國情,親身體驗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以及見證國家最新的發展和成就,提升國民身分認同,並抓緊國家發展一日千里帶來的機遇。在2025至26學年,學生內地交流計劃及公民科內地考察將分別推出89個及28個行程及計劃供選擇,詳情已載於教育局今天向學校發出的通函第93/2025號及第94/2025號。學生內地交流及考察的學習意義明確,自香港與內地恢復全面通關後,已有20多萬名學生參與學生內地交流計劃及公民科內地考察,親身見證國家的發展和成就,拓寬視野並深化對國家的認識。 親身體驗 深化學習與個人成長 內地交流考察為學生提供了寶貴的學習機會,除了深化課堂所學之外,更促進個人成長。公民科內地考察的行程活動緊扣課程內容,學生通過體驗式學習,感知國家的發展脈動。學生不但有機會親臨西安兵馬俑、重慶抗戰遺址紀念館等遺跡,正確認識國家歷史;也可藉參訪山東高鐵組裝地點、貴州天眼等現代化建設項目,見證國家的先進科技,為國家取得的成就而感到自豪。此外,行程中融入了「紅色資源」的學習元素,如安排學生到訪江西長征第一渡、上海中共一大紀念館等地深入學習,讓他們感悟革命先輩的奮鬥歷程和精神,厚植愛國情懷。行程亦包括參訪內地學校的活動,有效促進兩地青少年相互溝通,增進友誼。 參加內地交流考察的教師及學生對活動的評價都十分正面,普遍認同內地交流及考察能達到預期的學習目標,對學習活動和行程安排亦感到滿意,成果令人鼓舞,充分展現了有關學習活動的成效,肯定了內地交流對學生學習和成長的裨益。不少學生表示,有關經歷不僅豐富了他們的知識,還讓他們準確認識國家的歷史和發展,並與同伴建立了難忘的回憶。(相關學生的感言、文章、報道等,詳見專頁一及專頁二。) 優化安排 讓學校更靈活規劃人手 在審視過往安排及聽取學校意見後,為讓學校更靈活地規劃人手安排,學校可因應實際需要,委派助理教師或教學助理隨團。他們必須曾接受相關訓練、具備隨團經驗,以有效促進學生學習和照顧學生需要,並最多只可佔全體由學校委派的獲資助隨團教學人員數目的20%(以四捨五入為準)。假設參加考察團的學生人數為113名,隨團教師應為12名,在新安排下,學校可以在當中安排最多兩名助理教師或教學助理(12 X 20% = 2.4)隨團。在符合人手比例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亦可在嚴格遵守相關指引的前提下自費安排額外學校人員參加。上述安排將有助學校更順利執行計劃,令學生進一步了解國家發展,達到計劃目的。 安全為重 緊密監察及到位支援 師生安全向來是籌劃交流活動的首要考量,教育局和參與學校皆高度重視,要求所有活動參與者均須遵循《戶外學習指引》及《境外遊學活動指引》中相關的規定。針對公民科內地考察,教育局要求承辦機構在出發前舉辦到校簡介會,向師生詳細說明應對突發事件的方法,並派發內地考察學習手冊,為參加者提供各種情況下的應變指引,以作參考。所有參與交流及考察的學生必須依循相關指引,並嚴格遵守學校規定。此外,教育局與承辦機構及學校保持緊密聯繫,密切留意各團的進行情況,以及按需要提供支援。憑藉多方協作及嚴謹的規劃與監察,內地交流及考察得以安全有序地進行,令數以十萬計學生可以安心地學習。 秉持初心 堅守教育價值及使命 教育局一直強調,學生內地交流計劃及公民科內地考察活動的教育價值極高,教育局將更堅定不移,秉持初心,與學校及承辦機構攜手合作,持續推動及優化學生內地交流及考察活動,確保學生享有結合讀萬卷書和行萬里路的寶貴學習機會,培育他們成為有擔當、有視野,愛國愛港愛家的新一代,將來回饋社會,貢獻國家。

何熙怡國安法言論與事實不符

何熙怡國安法言論與事實不符

特區政府表示,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何熙怡對《香港國安法》及有關香港法治和獨立司法權的言論與事實不符,尤其她說的所謂「國安法已凌駕《基本法》」這點絕不正確,有違事實。 何熙怡2018年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但從未參予任何案件的審理。2021年6月,她向司法機構表示因私人原因於任期屆滿後不續任,這與她現時的說法有差異。   特區政府指,任何指稱《香港國安法》凌駕於《基本法》之上的言論均屬錯誤。《香港國安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根據《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制定。 《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在香港特區公布實施,填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短板漏洞。《香港國安法》與其他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均堅持法治原則,同時依法保護《基本法》規定的權利和自由。   香港特區司法制度受《基本法》保障。《基本法》第二條、第19條、第85條訂明,香港特區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緊守司法誓言,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法官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一如其他案件,都是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責,不受任何干涉。五年來實踐證明,法院嚴格按照上述原則處理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及在香港特區實行全國性法律的權力,是「一國兩制」原則下重要一環,並早已在香港特區的法理中確立。作為全國性法律,《香港國安法》第65條規定,該法的一般解釋權屬全國人大常委會,完全符合「一國兩制」原則。 全國人大常委會2022年12月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47條作出的解釋,並不也沒有直接處理具體司法程序或案件,而是釐清有關法律規定的含義和適用法律的依據,絕不存在損害香港法院受《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有關的具體案件和爭議,最終交由香港特區自行解決。   特區政府表示,長期以來,包括在《香港國安法》制定後,具聲望的海外法官願意出任或續任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參與終審法院審判,為本港國際化法律環境和香港普通法的法理發展作出貢獻。終審法院目前有六名分別來自英國、澳洲和新西蘭的非常任法官。

屋宇署就工廈違法住用單位採取執法行動

  就昨日(七月三日)紅磡馬頭圍道21號一幢工業大廈的火警事故,當中懷疑涉事單位被分間作非法住用用途,屋宇署十分關注事件,已隨即展開調查,如發現有違法行為,會考慮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工業大廈的設計、圖則審批和建造,只擬作工業用途。由於工業樓宇內的單位會用作工業活動,包括用以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把工業樓宇非法改作住用用途會對用戶構成嚴重的安全風險。因此,任何人士均不應在工業樓宇內居住。參與樓宇買賣及租務活動的人士,包括準買家、租戶和地產代理等,亦應查明單位的批准用途,不應把工業用途的單位作住用用途。」   就昨日的火警事故,屋宇署已派員到涉事單位展開調查,發現涉事單位被分間為多個細單位,部分分間單位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署方已根據《建築物條例》(《條例》)第25(2)條及26(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將該單位用作住用用途及糾正危險情況。署方會繼續進行調查,如發現有人違反《條例》,定必嚴肅跟進,包括考慮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此外,屋宇署會把該幢樓宇納入針對工業大廈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的大規模行動,安排分批巡查該樓宇的其他單位。   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條例》第25(2)條發出的中止用途命令或第26(1)條發出的修葺令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五級罰款(目前為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五千元。   公眾如對樓宇的批准用途有疑問,除可徵詢專業人士的意見外,亦可透過屋宇署的「百樓圖網」系統查閱有關樓宇的佔用許可證及批准建築圖則,以核實有關處所的批准用途。   政府正敲定修訂《條例》的最終建議,並草擬修訂法例,包括將工廈分間單位用作住用用途刑事化,以加強阻嚇力。政府的目標是在二○二六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食安中心繼續跟進進口火雞煙肉懷疑受李斯特菌污染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七月四日)指,繼昨日公布有源自美國的預先包裝火雞煙肉可能受致病菌李斯特菌污染,中心跟進調查顯示有進口商曾進口其中一款受影響產品。中心呼籲市民不要食用有關產品,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Oscar Mayer Turkey Bacon Original 來源地:美國 包裝(產品編號/批次編號)及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一)12安士(071871548601/RS40),二○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至八月二日; (二)36安士(071871548748/RS19、RS40和RS42),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九月四日;及 (三)48安士(071871548793/RS19、RS40和RS42),二○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至九月四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一直密切跟進美國農業部早前發出通告,指上述產品可能受李斯特菌污染,正進行回收。中心得悉事件後,已即時跟進事件,並於跟進調查發現有進口商(意得國際有限公司)曾進口其中一款受影響產品(包裝:12安士;此日期或之前食用:二○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有關進口商已按中心指示將該款受影響產品停售和下架,並展開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其熱線2526 2371,查詢有關產品的回收事宜。   發言人說:「李斯特菌可在一般烹煮溫度下輕易消滅,但能在冷藏低溫下生存和繁殖。大部分身體健康的人在感染這種細菌後不會出現病徵或只出現輕微病徵如發燒、肌肉疼痛、頭痛、噁心、嘔吐及腹瀉等。但對初生嬰兒、長者和免疫力較低的人,則可能出現嚴重的併發症如敗血症及腦膜炎,甚至死亡。孕婦感染李斯特菌一般症狀輕微,但可導致胎兒流產、夭折、早產,或引致新生嬰兒患上嚴重的感染。」   「為減低感染李斯特菌病的風險,高危人士如孕婦應盡量進食剛煮好的熱食,徹底翻熱冷凍食物,並避免進食或在進食前徹底煮熟高風險食物(即食食物例如凍食肉類、冷燻的海產、軟芝士、沙律等),即使有關食物只屬於一道菜色的一部分。」 ...

政務司副司長出席慶祝《香港國安法》實施5周年暨香港回歸祖國28周年「心繫家國」聯校國民教育活動匯演致辭(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今日(七月四日)出席慶祝《香港國安法》實施5周年暨香港回歸祖國28周年「心繫家國」聯校國民教育活動匯演的致辭: 王偉明部長(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教育科技部部長)、蔡若蓮局長(教育局局長)、李慧琼議員(愛國主義教育工作小組組長)、馬志民牧師(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執行委員會主席)、李培埡主席(九龍樂善堂主席)、伍怡副主席(東華三院副主席)、譚毓楨副主席(保良局第一副主席兼教育主委)、各辦學團體及議會代表、各位嘉賓、校長、老師、家長和同學:   大家好!很高興出席今天的聯校匯演,和大家一同熱烈慶賀香港回歸祖國28周年,以及《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周年,並共同見證「心繫家國3.0」的豐碩成果。「『心繫家國』聯校國民教育活動系列」對我來說別有感覺,因為今次已是我第三年出席這個大型活動,亦足見特區政府相當重視這個系列。   香港自回歸祖國以來,在「一國兩制」的堅實保障下不斷前行。二十八年間,香港與祖國同步發展,在國家的強大支持下,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一帶一路」倡議等重大發展戰略,展現出蓬勃的發展活力與廣闊的前景。   二○一九年的黑暴事件,相信大家記憶猶新,香港其時被蹂躪得千瘡百孔,「一國兩制」危在旦夕。感謝中央政府果斷出手,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制定《香港國安法》,並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區頒布實施。有了《香港國安法》,香港才能抵禦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勢力的攻擊,才有愛國者治港、朗朗乾坤的好局面,讓香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不但回復特區的社會安寧,更為經濟發展提供必須的安定營商環境。近期很多世界排名,都實實在在說明了《香港國安法》令香港的營商和投資環境更勝從前。這些排名包括:「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第一、國際金融中心居世界第三、世界競爭力升至全球第三;以及港股IPO集資額超過800億港元,世界排名第一等。國際高等教育調查機構QS的最新世界大學排名中,本港更有5間大學位列全球百大,足以證明香港在《香港國安法》的保障下,能更安心、更有信心地推動教育。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5周年的時刻,我們更深刻體會到維護國家安全與推動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性:因為當你愛你的國家,便會自覺、自發地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政府一直着力弘揚以愛國愛港為核心、與「一國兩制」方針相契合的主流價值觀。政府去年四月成立由政務司司長出任主席的「愛國主義教育工作小組」,目的就是加強市民對國家及中華優秀文化的認識與認同,並有系統地將愛國主義教育融入國民教育體系。今日「心繫家國3.0」聯校國民教育系列,正正是教育界仝工積極回應這政策、攜手推進愛國主義教育的典範。   「心繫家國」系列自二○二二/二三學年啓動以來,已踏入第三年。隨着多個辦學團體及學校議會的參與,活動規模不斷擴展,至今舉辦的大型聯校活動已超過50項,參與人次累計超過8萬,並透過跨校、跨界別的協作模式,成功在校園營造出濃厚的愛國氛圍。   過去一年,「心繫家國3.0」一共舉辦了28項聯校活動,內容涵蓋中華文化體驗、非遺技藝學習、視藝與創科展覽、與國家政策接軌的主題比賽及專題探究等,讓學生在親身參與中,領略中華文化的底蘊,從中培養家國情懷與民族自豪感。   今晚「心繫家國」的匯演,不僅是過去一年豐碩成果的呈現,更是學生在舞台上展現自信與才華的珍貴時刻。我們很幸運,生處在國家富強的年代,國家也特別關顧香港特區——最近的例子,莫如派遣山東艦編隊來港作全國的首次對外開放參觀。我期望同學們能將從「心繫家國」活動中所獲得的知識與體會,內化為正確的價值觀,再轉化為行動力,積極實踐愛國愛港的精神,立志成為有理想、敢擔當、富香港情懷和國家觀念的新一代,為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貢獻青春的激情和力量!   最後,我謹衷心感謝各個辦學團體、學校議會、教育界仝工、合作機構及社區夥伴,在推動愛國主義教育上一直不遺餘力的籌辦付出。我亦祝祖國富強昌盛、香港安定繁榮,並預祝今晚匯演圓滿成功,在座各位身心康健、學習愉快!多謝大家。

尋回油麻地失蹤女子

  一名在油麻地失蹤的女子已被尋回。   四十八歲女子呂凱欣四月九日在油麻地最後露面後便告失蹤,其家人七月二日向警方報案。   該名女子今日(七月四日)下午在深水埗南昌邨被尋回。她沒有受傷,案件沒有可疑。

七月七日渡輪服務調整期間加強公共運輸服務

  運輸署今日(七月四日)提醒市民,因應下星期一(七月七日)上午的海上交通特別措施,渡輪服務將有所調整。署方已督導營辦商加強相關公共運輸服務,包括渡輪、巴士及港鐵東涌綫和屯馬綫,營辦商亦會提供免費離島特別渡輪以疏導乘客,合共四個來回航班。市民特別是離島居民應預早計劃行程,預留充裕時間出行。 (一)離島渡輪服務調整   當日上午約十時至中午十二時期間,共九條離島渡輪服務航線將陸續暫停服務,每條航線每方向涉及取消最多兩個航班。相關時段的服務詳情分別如下:   中環—長洲 由長洲開出:上午九時十五分加開一班高速船,上午九時三十分的航班如常服務,上午十時及十時四十五分的航班取消,上午十一時十五分恢復正常服務 由中環開出:上午九時四十五分的航班如常服務,上午十時十五分及十時四十五分的航班取消,上午十一時十五分恢復正常服務 中環—梅窩 由梅窩開出:上午十時的航班如常服務,上午十時四十分的航班取消,上午十一時三十分恢復正常服務 由中環開出:上午九時五十分的航班如常服務,上午十時三十分及十一時十分的航班取消,上午十一時五十分恢復正常服務 中環—坪洲 由坪洲開出:上午九時十五分的航班如常服務,上午十時及十時四十五分的航班取消,上午十一時三十分恢復正常服務 由中環開出:上午十時的航班如常服務,上午十時四十五分的航班取消,上午十一時三十分恢復正常服務 中環—榕樹灣 由榕樹灣開出:上午九時四十分的航班如常服務,上午十時三十分的航班取消,上午十一時二十分恢復正常 由中環開出:上午九時三十分的航班如常服務,上午十時十分的原有航班提早至上午十時開出,上午十一時的航班取消,中午十二時恢復正常服務 中環—索罟灣 由索罟灣開出:上午九時三十五分的航班如常服務,上午十一時零五分的航班取消,下午十二時四十分恢復正常服務 由中環開出:上午八時三十五分的航班如常服務,上午十時二十分的原有航班提早至上午十時開出,上午十一時五十分恢復正常服務 香港仔—北角村—榕樹灣 ...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七人(附圖)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七人(附圖)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六月三十日至昨日(七月三日)在全港多區展開代號「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並聯同勞工處於七月二日執行打擊非法外賣員的「光影行動」。行動中合共拘捕六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於「曙光行動」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三十四個目標地點,包括裝修中單位、回收場、餐廳及零售店鋪,共拘捕四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兩男兩女,年齡介乎四十三至五十九歲。當中一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一男一女同時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一名五十二歲女子。     於「光影行動」行動中,入境處及勞工處執法人員於九龍西區搜查了二十四個目標地點,共拘捕兩名懷疑非法勞工。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三十二及三十四歲。該兩名男子均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根據《入境條例》第20(1)(a)條規定,如果某入境者在香港被裁定觸犯可以判處不少於兩年監禁刑罰的罪行,則行政長官可以向他發出遞解離境令,禁止該入境者在以後任何時間留在香港。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     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就此,發言人提醒所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僱用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     入境處會根據現行機制的標準程序以審核及識別販運人口受害人,對所有行動中被捕的容易受剝削人士(包括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傭工)進行初步審核。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指標出現,入境處人員會依據一份標準核對清單再作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有販運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階段是否涉及威脅及脅迫,以及是否存有剝削性質。被識別的販運人口受害人會獲提供各項支援和協助,包括緊急介入、診症和治療、輔導、收容或臨時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務。入境處呼籲販運人口受害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罪行。  

九龍醫院耳念珠菌個案組群最新公布

下稿代醫院管理局發出:      九龍醫院發言人就早前公布有病人帶有耳念珠菌,今日(七月四日)有以下最新公布:      經接觸追蹤調查,本院再發現康復及延續護理病房多一名91歲女病人帶有耳念珠菌但無感染徵狀。有關病人正接受隔離治療,情況穩定。      醫院會根據既定指引,繼續對病人的緊密接觸者展開追蹤篩查,並已加強執行下列各項感染控制措施,以防止耳念珠菌散播:   徹底清潔及消毒相關病房; 加強病人入院篩查及環境篩查;及 嚴格執行接觸傳播防護措施,加強員工及病人手部衞生。   醫院會繼續加強執行感染控制措施,並密切留意有關病房的情況。本院已將有關個案呈報醫院管理局總辦事處及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作出跟進。

二○二四年第三季《公開資料守則》統計數字發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七月四日)表示,政府在二○二四年第三季共收到3 239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截至二○二四年九月底,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130 935宗,當中有8 226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以及6 482宗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或未能證實或否認是否有該等資料。截至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的個案有790宗。   由有關政策局/部門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並已由該些政策局/部門回應的個案共有115 437宗,當中112 104宗(即97.1%)獲提供全部(109 073宗)或部分(3 031宗)所需資料,有3 333宗(2.9%)要求被拒。   市民若不滿意政策局/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個案,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二四年第三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16宗有關索取資料的投訴個案。在該季度,申訴專員完成處理25宗投訴個案,其中一宗投訴部分成立,20宗投訴在調解或查訊後終結(當中有一宗有不足之處),以及四宗投訴經評審並終結。截至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申訴專員仍在調查四宗個案。   發言人說:「《公開資料守則》提供了有效的架構,讓公眾索取政府持有的資料。」

日本熊本縣阿蘇山噴發警戒級別上調至2級

日本氣象廳將熊本縣阿蘇山噴發警戒級別,從1級上調至2級,指阿蘇山火山活動加劇。由於可能出現噴發,氣象廳要求中岳第1火山口方圓大約1公里範圍,警惕大型噴石和火山碎屑流。 阿蘇山最近一次噴發是在2021年10月。氣象廳說,今次是阿蘇山自去年7月以來,首次將警戒級別調升至2級。

行政長官頒授卓越教學獎(附圖)

行政長官頒授卓越教學獎(附圖)

下稿代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督導委員會發出: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七月四日)為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2024/2025)頒獎典禮主禮,並頒授卓越教學獎予12位教師、「新秀教師獎」予兩位教師以及「創新教育獎」予三位教師。另外,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亦頒發嘉許狀予12位教師。   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督導委員會主席葉禮德在典禮上致辭,讚揚獲獎教師不但具備紮實的學科知識和超卓的教學能力,善用多元的學與教策略,並結合創新科技和電子學習工具,成功營造優良的學習環境,高度互動的學習氣氛,啓發學生力求上進,有效提升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他更鼓勵獲獎教師秉持專業精神,繼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為國家和香港培養愛國愛港、德才兼備及有承擔的新一代。       本屆教學獎共收到239份來自中學、小學、幼稚園及特殊學校的提名,涵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數學教育學習領域」、「價值觀教育」、「新秀教師獎」和「創新教育獎」。各主題和獎項設有不同的評審準則,以審視教師在不同範疇的專業表現。經評審後,有五份提名(共12位教師)獲頒卓越教學獎,四份提名(共12位教師)獲得嘉許狀,另外有兩份提名(共兩位教師)獲授「新秀教師獎」,一份提名(共三位教師)獲得「創新教育獎」。獲獎名單可參閱卓越教學獎網站(www.ate.gov.hk)。       出席頒獎典禮的其他主禮嘉賓包括教育局常任秘書長陳穎韶、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黃友嘉博士、課程發展議會主席潘偉賢教授、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主席林群聲教授及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評審工作小組(2024/2025)主席盧鳴東教授。       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獲獎教師的分享活動將陸續舉行,以推廣優良的教學實踐。活動詳情稍後在卓越教學獎網站及教育局培訓行事曆公布。   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2025/2026)涵蓋三個主題及兩個獎項,分別是「體育學習領域」、「STEAM教育」、「課程領導」、「新秀教師獎」及「創新教育獎」。上述獎項將於七月七日至十月三日期間接受提名,詳情將於七月七日上載至卓越教學獎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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