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宣布,下月5日至10月7日期間的周末、中秋節和國慶黃金周,於西貢萬宜水庫東壩萬宜地質步道---破邊洲段試行預約制度。下月5日和6日的到訪名額,將於下周一上午11時起接受預約。 該署表示,預約制度旨在更有效控制人數和人流,試行期間的預約並不收費。預約制度只適用於破邊洲段,進入萬宜水庫東壩其他範圍無須預約。 下月5日至10月7日期間的周末、中秋節、國慶黃金周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進入破邊洲段的遊客必須預約,每兩小時為一個時段,每個時段名額500人,每日名額總數2,000人。 預約以先到先得方式進行。須預約的日子包括下月5日至6日、12日至13日、19日至20日、25日至27日,以及10月1日至7日。訪客在其餘日子到訪破邊洲段無須預約;所有於上午9時至下午5時以外的時間也無須預約。 預約系統下周一上午11時起,接受預約下月5日和6日的到訪名額。其後逢星期一上午11時起,開放預約一個星期後的周末或黃金周的名額,以便遊客預早規劃行程。 預約採用實名登記,遊客必須預先透過漁護署指定的旅遊平台Klook(客路)的網頁、流動應用程式和Klook微信小程式預約,每人每次可為自己及同行者預訂合共最多五個名額。 成功預約的遊客須在預約的日期和時段內到達破邊洲段入口,向在場職員出示電子憑證和身分證明文件方可進入。已預約的人士可在預約時段開始前48小時取消有關預約。 如個別時段尚有可用名額,未有事先預約的人士可即場透過網上系統進行預約。漁護署會在破邊洲段入口設站點處理入場和遊客查詢。 市民和遊客可致電2150 6693或透過電郵查詢預約制詳情。
Read more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機場鐵路二期香港站延展掉車隧道的修訂方案,在香港站以東沿龍和道興建長約500米的地下隧道,以及在耀星街東側建造一座通風大樓及其附屬工程。 修訂涉及總體規劃圖則、設定暫時佔用土地權利圖則,以及控制建築圖則和工程展開圖則,主要反映鐵路方案和設施的最新布局與設計,以及自2001年原有方案刊憲後在周邊環境建成的基礎設施。 政府表示,修訂方案能提升鐵路系統的運力和滿足大嶼山以至整體香港發展帶來的運輸需求,同時盡量減輕對中環海濱這片珍貴土地造成的影響。 項目的建造工程會在修訂方案獲得批准後展開,主體結構建造工程預計2032年竣工。 公眾即日起至10月20日可就修訂方案提出反對。此外,任何有可獲得補償權益的人士均可根據《鐵路條例》的規定申索賠償。
Read more38名分間單位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IVA部(《條例》)的相關規定,於八月七日、八月十四日及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介乎700元至22,400元,合計罰款共135,100元。自《條例》生效以來,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持續加強採取執法行動,至今已合共檢控1 586宗個案,而就法庭已處理的1 334宗個案,均全數成功定罪,共涉及1 168名分間單位業主,合計總罰款共3,719,260元,另有252宗個案則正等待進行聆訊。 該38名業主的罪行包括(一)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表格AR2);及(二)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包括要求租客支付的次期租賃租金超過《條例》所准許的最高租金款額)。 估價署於早前發現這些業主涉嫌違反《條例》的相關規定。經深入調查及搜集證據後,估價署向這些業主提出檢控。 估價署發言人重申,分間單位業主必須嚴格遵守《條例》下的相關規定,包括禁止業主刻意打擾租戶成員的安寧或舒適生活等,意圖使租客放棄佔用其分間單位;要求租客支付的次期租賃租金超過《條例》所准許的最高租金款額;同時提醒租客在《條例》下所享有的權益,包括四年(即兩年加兩年)的租住權保障。他亦強調估價署會繼續堅決執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估價署除了跟進舉報個案,亦一直以多管齊下的方式主動識別、調查及跟進有關業主涉嫌違反《條例》規定的個案。就此,估價署要求規管租賃的業主提供與租賃有關的資料及參考文件,以核實他們是否已遵從《條例》的規定。如業主無合理辯解而拒絕提供相關資料或忽略署方要求,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因應實際情況和所蒐集的資料及證據,估價署會對個別個案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就涉嫌觸犯《條例》下罪行的個案提出檢控。此外,估價署已展開新一輪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宣傳《條例》下主要罪行及刑罰,並強調會主動審查業主有否觸犯《條例》下罪行。 為幫助盡早遏止違法行為,市民應盡快向估價署舉報涉嫌違規個案。舉報渠道包括電話熱線(2150 8303)、電郵(enquiries@rvd.gov.hk)、傳真(2116 4920)、郵寄(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或親身到訪(新界將軍澳唐賢街30號將軍澳政府合署南座7樓,估價署租務科辦公室,到訪前請先致電2150 8303預約)。此外,估價署亦已於其網頁提供一份表格(表格AR4)(www.rvd.gov.hk/doc/tc/forms/ar4.pdf),便利分間單位租客向估價署作出舉報。 估價署提醒,根據《條例》,規管租賃的規管周期,須由該分間單位的連續兩項規管租賃(即首期租賃及次期租賃)所組成,而每項規管租賃的租期為兩年。分間單位首期租賃的租客有權獲授予有關規管周期中的次期租賃,從而享有總共四年的租住權保障。估價署陸續按照首期租賃屆滿的時間,分批發信給相關規管租賃的業主和租客並夾附有關資訊,旨在協助他們了解次期租賃的重要事項,並提醒應在擬達成的次期租賃開始前約兩個月須遵從的程序,以及在《條例》下的相關義務和權益。有關業主及租客亦可瀏覽估價署網站內的次期租賃專頁(www.rvd.gov.hk/tc/tenancy_matters/second_term_tenancy.html)的相關資料,包括「一圖看清」、小冊子、教學短片及常見問題。有關業主及租客亦應熟悉相關的法定要求,以及就次期租賃保持密切溝通,並按《條例》適切處理有關事宜。 如就規管租賃事宜有疑問,可致電電話熱線(2150 8303)或瀏覽估價署網頁(www.rvd.gov.hk/tc/our_services/part_iva.html)內的相關資訊。
Read more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裁決,「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被裁定罪成。特區政府歡迎法庭裁決。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各被告長期以來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其陰謀昭然若揭,必須予以懲治。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支聯會」、李卓人和鄒幸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成。法庭押後案件至下周五,以聽取求情。 李家超表示,「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通過不同手段意圖激起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厭惡、憎恨等情緒,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 李家超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極其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堅決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本案再次證明,無論違法者如何偷換概念、如何巧言令色,只要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特區政府表示,法庭審訊本案期間,境外勢力公然不斷抹黑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以政治手段和誤導性言論,嘗試干涉案件公平審訊,又對香港特區保障人權和自由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相關工作作出不符事實的攻擊。此乃公然踐踏法治的卑鄙圖謀,特區政府予以最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指出,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和同胞。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法庭表示,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只會單純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以決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一般合理的人接收到「支聯會」以及其他被告的信息時,必然理解到其綱領的目標是為了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鼓勵他人付諸行動。 法庭又指出,被告一直以來都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堅持對中央政府進行抗爭、絕不妥協的路線。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被告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支聯會」的抗爭立場堅守到底。即使被告知道他們的言行可能已經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他們也毫不理會。被告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使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 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國家為香港繁榮發展帶來根本保障,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特區政府堅決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和國家政權的安全,並會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全力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Read more屋宇署六月共批出九份建築圖則,其中港島兩份、九龍三份及新界四份。 上述批出的圖則包括六項住宅及商住發展、一項商業發展、一項社區服務發展,以及一項工廠及工業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則有十一個,這些工程完成後將提供可作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共二十萬零五千一百三十二平方米,涉及單位三千五百零六個,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達七萬二千四百三十六平方米。另外,該署亦接獲四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屋宇署同時發出二十六份入伙紙,包括港島九份、九龍八份及新界九份。 其中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有二十一萬二千四百二十一平方米,共三千九百五十四個單位;而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則為六萬一千零三十平方米。 六月份新落成樓宇的報價總值約為一百六十二億元。 此外,該署批准一項拆卸樓宇工程。 該署六月接獲二千七百三十六宗有關僭建物的舉報,並發出七百八十九張僭建物的清拆令。 六月資料月報全部內容已載於屋宇署網頁(www.bd.gov.hk),歡迎市民瀏覽。
Read more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公布,將會在九月五日至十月七日期間的周末、中秋節及國慶黃金周,於西貢萬宜水庫東壩的萬宜地質步道—破邊洲段(見附圖)試行實施預約制度,以更有效控制人數及人流。預約制度只適用於破邊洲段,進入萬宜水庫東壩的其他範圍無須預約。試行期間的預約並不收費。 實施日期及名額 於九月五日至十月七日期間的周末、中秋節、及國慶黃金周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進入破邊洲段之遊客必須預約,每兩小時為一個時段,每個時段名額500人,每日的名額總數為2 000人。預約以先到先得方式。須預約的日子包括九月五至六日、十二至十三日、十九至二十日、二十五至二十七日,以及十月一至七日。除了以上指定的預約日子外,訪客在其餘日子到訪破邊洲段無須預約。所有於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以外的時間亦無須預約。 預約系統將於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起接受預約九月五日和六日的到訪名額。其後逢星期一上午十一時起,開放預約一個星期後的周末或黃金周的名額,以便遊客可預早規劃行程。 預約平台 預約採用實名登記,遊客必須預先透過漁護署指定的旅遊平台Klook(客路)的系統,包括網頁(klook.com/zh-HK/activity/226636-high-island-geo-trail-po-pin-chau/)、流動應用程式及Klook微信小程式預約,每人每次可為自己及同行者預訂最多五個名額,遊客除了以電郵接收電子憑證(含二維碼)外,可直接在相關的應用程式或微信小程式查閱電子憑證。已預約的人士可在預約時段開始前48小時取消有關預約。 現場核證 成功預約的遊客須在預約的日期及時段內到達破邊洲段入口,向在場職員出示電子憑證及身份證明文件方可進入。如個別時段尚有可用名額,未有事先預約的人士可即場透過網上系統進行預約。漁護署會在破邊洲段的入口設立站點處理入場和遊客查詢。 為確保市民和遊客知悉新措施,政府將透過不同途徑加強向公眾宣傳。有關萬宜地質步道—破邊洲段的介紹、交通資訊及最新資訊等,可參閱網頁並留意網頁信息更新(hiking.gov.hk/ppcbooking)。如有任何查詢,市民及遊客可透過電郵(ppcbooking@afcd.gov.hk)及電話2150 6693(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查詢預約制詳情。
Read more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就「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三條)的案件作出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成。法庭押後案件至八月二十八日,以聽取求情。特區政府歡迎法庭的定罪裁決。 「支聯會」自成立以來,其根本主張和目標就是要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該組織一直透過不同活動及渠道廣泛傳揚其綱領及鼓吹有關主張。本案的被告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在不同時間擔任「支聯會」的幹事職務。即使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被告仍繼續進行有關行為和活動,構成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事實上,特區政府已於二○二一年依法禁止其運作,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命令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法庭頒下的裁決理由鏗鏘有力、有理有節,當中詳述了對案中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定罪的考量。法庭指出,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只會單純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以決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下「顛覆國家政權罪」所指的「其他非法手段」包括任何違反《憲法》規定的、目的是為推翻或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行為。一般合理的人接收到「支聯會」以及其他被告的信息時,必然理解到其綱領的目標是為了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鼓勵他人付諸行動。 法庭指出,一直以來,被告都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且堅持對中央政府進行抗爭、絕不妥協的路線。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被告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支聯會」的抗爭立場堅守到底。即使被告知道他們的言行可能已經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他們也毫不理會。被告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使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透過不同手段意圖激起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厭惡、憎恨等情緒,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各被告長期以來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其陰謀昭然若揭,必須予以懲治。」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極其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本案再一次證明,無論違法者如何偷換概念、如何巧言令色,只要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本案的法庭審訊期間,境外勢力公然不斷抹黑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以政治手段和誤導性言論,嘗試干涉案件公平審訊,又對香港特區保障人權和自由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相關工作作出不符事實的攻擊。這是公然踐踏法治的卑鄙圖謀,特區政府予以最強烈譴責。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最重要組成部分。國家憲制秩序最核心的內容就是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憲法》序言明確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制秩序的核心和基礎。《憲法》第一條進一步明確「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和「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可妄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破壞國家根本制度及社會主義制度。 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國家為香港繁榮發展帶來根本保障,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特區政府堅決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和國家政權的安全,並會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全力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Read more以下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出席香港電腦通訊節2026開幕典禮的致辭: 王志強主席(香港電腦商會主席)、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早晨!很高興出席香港電腦通訊節的開幕典禮,與各位業界代表和市民大眾,一同參與這項年度科技盛事。相信不少朋友都已經急不及待,準備親身體驗和選購最新的科技產品。 今年電腦通訊節是第22屆。多年來,這項活動既展示最新科技產品和創新方案,也見證着科技如何深刻改變我們的生活和工作。20年前,大家可能都熱衷於「砌機」,即組裝一部配置強勁的桌上電腦;10年前,大家追求功能齊全的智能手機;而今日,無人機、機械人和各式各樣的AI(人工智能)產品,正逐步走進我們日常生活的每一個環節。 科技日新月異,但始終沒有改變的,就是市民對創新產品的熱情和追求。 當前,AI的發展一日千里,從協助學習的大型語言模型,到應用在家庭場景的具身智能機械人,再到診治疾病與藥物的研發,AI的應用場景正不斷擴闊,帶來很多新的可能。 特區政府高度重視AI的發展和應用。我們成立了「AI+與產業發展策略委員會」,透過高層統籌,制定策略和推動相關工作的落實,促進AI賦能千行百業,讓科技成果真正轉化為生產力、競爭力和生活上的方便。 與此同時,我們亦致力將AI應用於公共服務,以提升效率、服務質素和市民的體驗。AI效能提升組至今已促成及落實首批30個效能項目;部分公共服務在透過AI優化流程後,大幅縮減了審批或輪候時間。 可以說,AI發展的大潮勢不可擋。它為我們帶來更大的便利、更高的效率、更廣闊的創新空間和更多的可能性;同時,不能否認的是,它亦帶來關於就業、私隱、治理、安全等方面的關注。 對市民大眾來說,我認為,面對這股大潮,最重要的是加深認識、不斷學習、善用工具。 以就業為例,大家可能都聽過,隨着AI智能體技術不斷發展,「一人公司」以至「一人獨角獸」越趨普遍,個人和小型團隊都可以借助科技完成大Project(項目)。換句話說,如果我們都懂得用、用得好,AI可以成為提升個人能力和競爭力的得力助手,為我們創造更多事業發展的機會。 這也正是政府積極推動「全民AI培訓」的原因。我們要讓不同年齡、不同背景、不同處境的市民,都有機會接觸、學習和善用AI。政府會多管齊下,推動AI普及,支持企業轉型和創新,協助市民提升AI技能。 要實現這個目標,需要跨界別攜手合作,需要協作的平台。香港電腦通訊節多年來透過展示創新科技方案、分享應用案例和促進交流,讓企業和市民更了解科技發展的趨勢和機遇,貢獻良多。 今年活動聚焦人工智能的落地應用和未來趨勢,正值其時,亦與「全民AI」的方向高度契合。無論是產業發展論壇、企業的交流活動,抑或是面向學生、家長和長者的互動體驗,都有助大家理解和善用AI,讓它真正成為推動香港創新發展、提升產業競爭力和改善市民生活的動能。 我期望各位市民來到電腦通訊節,在逛得開心、買得開心之餘,也多花一點時間,親身體驗最新的AI應用,了解科技如何為生活和工作帶來新可能,更好裝備自己,迎接未來。 最後,我衷心感謝香港電腦商會傾力籌辦今年的電腦通訊節,亦感謝各參展商、合作伙伴和工作人員的努力。祝願活動圓滿成功,各位參展商生意興隆,各位朋友身體健康、生活愉快、滿載而歸。謝謝大家。
Read more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在2026年內地民商事法律實務課程開班儀式的致辭: 各位尊敬的嘉賓、各位業界同仁: 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由律政司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培訓學院)主辦的2026年內地民商事法律實務課程。今日,來自內地與香港的法律及爭議解決界同仁聚首一堂,實在是十分難得和寶貴的交流機會。我謹代表律政司,誠摯歡迎並衷心感謝各位講者,以及參加今明兩日課程的法律和爭議解決業界的同仁。 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將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拓展國際循環,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隨着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內地與香港在經貿、投資、金融,以及專業服務等領域的聯繫日益緊密,跨境法律服務的需求亦隨之大幅增加,為兩地法律業界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五條,香港特區與內地至今已經簽署十項民商事領域司法協助安排,涵蓋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和婚姻家事判決、法院訴訟中的送達和取證協助、仲裁裁決認可和執行及臨時措施協助等三大核心板塊,為處理兩地跨境民商事爭議提供了堅實的制度基礎。這些安排為當事人提供更清晰、更便捷和更具確定性的法律保障,讓跨境爭議能夠以更高效、更妥善的方式解決。同時,這些安排可以完善跨境貿易及投資的環境,加強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競爭力,進一步配合「十五五」規劃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擁有獨特法律制度的優勢。香港不但是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的管轄區,也是全世界唯一中英雙語的普通法管轄區。這正好體現香港擁有內聯外通的優勢,為內地以及世界各地提供高質量、國際化的法律專業服務。因此,香港不僅是內地企業「走出去」的第一站,也是海外投資者「走進來」投資內地的首選理想門戶。 無論是企業「走出去」、外資「引進來」,還是各類跨境民商事合作,都離不開對法律規則、實務操作及風險管理的深入理解和妥善運用。正因如此,香港法律業界需要更多具備內地民商事法律知識及實務能力的人才。建立這個人才庫,對促進兩地法律交流合作、支援企業合規經營,以及提升兩地整體法律服務水平等,均具有重大的意義。 在這個背景下,2026年內地民商事法律實務課程正好回應當前需要。這個課程不僅是培訓學院專門為香港本地法律專業人士設計的年度旗艦項目,也為香港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同仁提供了一個寶貴的平台,加深大家對內地民商事法律制度、實務操作及最新發展的了解,促進專業交流與經驗分享。 本次課程內容圍繞內地民商事法律實務的多個重點範疇,希望為大家帶來一趟兼具深度、廣度與實用性的學習旅程。本次課程的其中一個特色,是我們非常榮幸邀請到來自國家最高人民法院和內地法院的資深法官,以及國家司法部及商務部的代表親臨主講,從理論到實務程序,與大家分享內地民商事司法協助、破產、婚姻家事、內地仲裁和投資保護協定等領域的最新發展和第一手經驗。 此外,兩場座談環節也是本課程的另一個亮點。第一個有關中國企業出海的座談環節由資深法律界人士主持,並邀請了不同類型、產業和規模的頭部內地企業的法務負責人從不同角度深入剖析中國企業出海當前所面對的新形勢和新挑戰;第二個有關涉及投資仲裁的座談環節由仲裁機構的負責人主持,並邀請來自內地、香港和海外仲裁界的專家擔任講者,探討國際投資仲裁所帶來的新考驗,以及香港法律業界如何在這領域作出貢獻等關鍵議題。我深信主持人和講者們的真知灼見,一定能為大家帶來豐富的啓發,並使本課程在內容深度及實用性方面更上一層樓。在此,我衷心感謝各位主持人和講者們的悉心準備和寶貴分享。 ...
Read more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紀律委員會)早前根據《建築物條例》完成對四名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就四宗地盤致命事故的紀律研訊,裁定該四名承建商因觸犯與建築工程有關的罪行被法庭定罪,須予以紀律處分。 紀律委員會於八月五日頒布的書面裁決及命令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載於以下連結: 個案一 : egazette.gld.gov.hk/pdf?type=cgn&year=2026&volume=30&gno=34¬ice_no=5127 個案二 : egazette.gld.gov.hk/pdf?type=cgn&year=2026&volume=30&gno=34¬ice_no=5125 個案三 : egazette.gld.gov.hk/pdf?type=cgn&year=2026&volume=30&gno=34¬ice_no=5126 個案四 : egazette.gld.gov.hk/pdf?type=cgn&year=2026&volume=30&gno=34¬ice_no=5124 第一宗個案涉及二○一九年八月十日銅鑼灣一個樓宇改建地盤發生的致命事故。一名工人在天台進行木模板工作時,從模板一處無圍封的邊緣墮落至下層地面。該名工人嚴重受傷,其後離世。該註冊一般承建商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並於二○二○年六月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二十四萬五千元。鑑於有關定罪,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3(1)條的規定,通知紀律委員會考慮向該承建商採取紀律行動。紀律委員會經完成研訊後,命令將該承建商從一般建築承建商的名冊中除名,為期兩個月,以及該承建商須罰款合共二十萬元和支付紀律委員會及屋宇署合共五萬零五百元的研訊費用。 第二宗個案涉及二○二○年十二月九日赤柱一個建築地盤發生的致命事故。兩名工人在地盤拆除金屬圍板時,被倒塌的部分圍板壓着,其中一名工人身亡,而另一名工人則受傷。該註冊一般承建商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並於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三萬五千元。鑑於有關定罪,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3(1)條的規定,通知紀律委員會考慮向該承建商採取紀律行動。紀律委員會經完成研訊後,命令將該承建商從一般建築承建商的名冊中除名,為期兩個月,以及該承建商須支付紀律委員會及屋宇署合共六萬零一百元的研訊費用。 第三宗個案涉及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一個填海地盤發生的致命事故。當一組工人在地盤維修一部機器的絞車捲筒時,一條纜索突然彈起,擊中其中兩名工人。其中一名工人頭部嚴重受傷,其後身亡,而另一名工人則骨折受傷。該註冊一般承建商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並於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五萬三千元。鑑於有關定罪,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3(1)條的規定,通知紀律委員會考慮向該承建商採取紀律行動。紀律委員會經完成研訊後,命令該承建商須罰款合共二十九萬九千七百元和支付紀律委員會及屋宇署合共六萬四千元的研訊費用。 第四宗個案涉及二○二二年十一月八日尖沙咀一個建築地盤發生的致命事故。當一名工人在鋼筋構件上進行消防裝置工程時,部分構件突然倒塌並壓向他。該名工人嚴重受傷,並於同日離世。該承建商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並於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八千元。鑑於有關定罪,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3(1)條的規定,通知紀律委員會考慮向該承建商採取紀律行動。紀律委員會經完成研訊後,命令該承建商須罰款十六萬六千七百元和支付紀律委員會及屋宇署合共五萬五千七百元的研訊費用。 屋宇署發言人重申,根據《建築物條例》,若註冊承建商進行工程時違反《建築物條例》的相關條文、或就建築工程有關的罪行被法庭定罪,或在建築工程方面犯有疏忽或行為不當,屋宇署可根據該條例採取執法行動,包括刑事檢控及紀律處分。
Read more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一日)按《鐵路條例》(第519章)(條例)第7條的規定,在憲報刊登地下鐵路—機場鐵路二期香港站延展掉車隧道的修訂方案。 政府發言人說:「地下鐵路—機場鐵路二期香港站延展掉車隧道項目主要包括在香港站以東沿龍和道興建長約500米的地下隧道,以及在耀星街東側建造一座通風大樓及其附屬工程。是次修訂涉及總體規劃圖則、設定暫時佔用土地權利圖則,以及控制建築圖則及工程展開圖則,主要反映鐵路方案及設施的最新布局與設計,以及自二○○一年原有方案刊憲後在周邊環境建成的基礎設施。」 「相關修訂體現了政府致力以創新思維和以人為本的方針推動運輸基建,憑藉技術創新,積極回應市民對項目的訴求,優化布局、設計及施工方法。修訂方案能提升鐵路系統的運力及滿足大嶼山以至整體香港發展帶來的運輸需求,同時盡量減輕對中環海濱這片珍貴土地造成的影響。」 項目的建造工程會在修訂方案獲得批准後展開,主體結構建造工程預計於二○三二年竣工。 根據條例,公眾可以由即日起至二○二六年十月二十日期間,就修訂方案提出反對。此外,任何有可獲得補償權益的人士均可根據條例的規定申索賠償。 該修訂方案和圖則已上載路政署網頁(www.hyd.gov.hk/tc/our_projects/railway_projects/tcle/index.html)。市民亦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中西區民政諮詢中心、灣仔民政諮詢中心、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及港島東區地政處查閱,或向路政署購買紙本方案和圖則,詳情可致電2762 3976向路政署查詢。
Read more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宣布,財政司司長已行使《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所賦予的權力,再度委任林振昇為強制性公積金行業計劃委員會(行業計劃委員會)主席,同時委任林逢源,以及再度委任陳述浩、鄭栢文、莊詠琳、何仁清、李德麟、李民橋、岑厚德和唐浩為為行業計劃委員會成員。有關任命為期兩年,由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至二○二八年八月二十四日止,包括首末兩天。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歡迎以上任命,並表示:「行業計劃委員會負責監察強制性公積金行業計劃的效能,就計劃的管理和運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供改善意見。我們深信林主席將繼續領導行業計劃委員會為積金局提供精闢的建議,以促進飲食業和建造業臨時僱員的利益和退休保障。」 發言人亦感謝即將卸任的委員林千國在任期內竭誠為行業計劃委員會服務。 由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行業計劃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 林振昇 成員 —— 陳述浩 鄭栢文 莊詠琳 何仁清 黃永權 林逢源 李德麟 李民橋 岑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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