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聯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就大埔宏福苑七幢受火樓宇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的安排會見傳媒。以下是他們的答問內容: 記者:首先想請教副司長。有居民擔心,一世的家產就在單位內,三小時的時間不足夠,為甚麼會定三小時?如果日後方便的話,會否再給予多點時間?司長會否覺得居民需要斷捨離?建議要帶走甚麼物品、不帶走甚麼物品?第一。第二,關於之前宏福苑失竊案件,剛才鄧局長說可以在查詢中心查詢,會否建議市民有心理準備,有否機會能核實真是失竊?就算查詢,有否機會能尋回這些失竊物品,還是只是一個報備程序?謝謝。 政務司副司長:或者我先回答你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請鄧局長回答。當然我們明白,居民很想回家,如果可以帶走的話,當然是越多越好,但我亦希望在此指出,請大家明白,宏福苑是一個經過大火洗劫的地方,不是普通搬屋那樣,家中有多少物品就盡量搬,不會是這個情況。為甚麼我們給予三小時?剛才我已詳細說過,上午有四小時,四小時內可以有三小時執拾物品,下午亦是如此。但要明白,如果我們再給予多點時間,例如一日可以執拾六小時,其實這意味着整個上樓安排要延長一倍時間。要理解其實居民大家都很心急,大家都等待政府公布,政府公布開始後不會等太長時間,所以整個上樓安排,我們是十五日之內完成,我們覺得還是相對合理,就算所謂在隊尾、第三輪的住戶,也都是在開始後大概等十日左右。 另外,你說有些居民想再次回家、覺得還有很多東西未執拾又會怎樣。我想如果真的有一個強烈訴求,可以跟「一戶一社工」提出,視乎實際情況。正如剛才我都有提及,安排居民上樓的支援人員的投入很大,要做一個類似現在的安排,一日一千人,十五日要出動一萬五千人次,已經不計前期做準備的工作,所以我們都要視乎實際情況進行。至於你提到要斷捨離甚麼,我相信這要由居民自己決定,哪些對他來說是最珍貴的,他自己才知道,但事實是很難像搬家一樣,搬走很大量的物品。 保安局局長: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在大埔浸信會公立學校內有一個聯合查詢中心。這個聯合查詢中心內有一個報案中心,由警務人員負責處理。如果任何人懷疑有物品遺失,我們會幫忙記錄。當然,我們並不只是記錄便完結,我們會嘗試協助是否能尋回物品,或如真的被別人拿走,是否可調查?其實,這個要看個別情況。例如,一間嚴重焚毀的單位,財物隨意放置,物品會不會被燒毀了呢?又或原本設有夾萬,而情況好像上次發現的那個夾萬般被人損毀,這情況又有所不同。我認為不能一概而論。我們一定會盡力幫助居民先做好記錄,盡力幫忙查找原因,例如會不會記錯,原來放在子女那兒?又或是真的牽涉失竊?我們會每個個案詳細研究、調查。 記者:首先想問清楚,剛才說的上樓時間方面,其實是政府給一個時間居民,只可以在該時間上樓,或是其實他們會有選擇?如果政府給他們一個時間,但該時間他們真的有個別原因未能上去,會如何處理?另外,想問剛才說到宏志閣方面,其實牽涉到那麼多工程,要讓居民再回去居住需要花很多工夫,其實政府會否考慮一併收購他們的業權?考量在哪裡?謝謝。 政務司副司長:我回答第一部分的問題。時間方面,我們真的要組織好,要令回去上樓有秩序、有效率,我們定下了哪一個單位的住戶在哪一日、哪一個時段回去。我們今日公布,同步已經將實際(上樓)時間給了我們的「一戶一社工」,居民可以向社工查詢,究竟他們在哪一日回去。 剛才亦說到我們會讓住戶決定誰人上樓,住戶可以自己上去並帶同三個人,或者住戶在看過圖片或者考慮過自己的健康情況後,決定不上去,由他提名四個人上去。所以,我們希望在一定程度上居民是有機會回去取回他們的物品。 另外,居民如果萬一真的有很特殊的原因,未能跟上我們的時間表,也可以向「一戶一社工」說明,我們會看實際有多少這類個案,以及這類情況在哪一座、哪些樓層出現。因為我們剛才說過,上去的話,支援要做得有條不紊,我們要分為十層、十層、十層,或者五層、五層開放。所以我們要統整這些要求,然後再制定一個方便他們,我們亦能夠做得到的時間表。但我亦再次呼籲,希望居民盡量配合我們建議的時間,能夠令他們自己和其他有需要回去看的居民能夠早日在最早時間回去收拾物件。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正如剛才副司長所說,大家可以想到一千多戶,政府在這次安排上每日動用過千名人手,就是希望能做到安排細緻,妥貼地幫到每一戶居民,所以才要提早公布日期和時間,透過「一戶一社工」通知住戶,希望讓居民有充足的時間做準備。因此,有一個清晰的時間表讓大家預備自己的日程。我們的目的是希望按照時間表,為居民提供妥貼和細心的安排。 至於宏志閣,正如我剛才所說,如果要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給宏志閣居民回去居住,合安(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已經找了專業人士到現場做勘察工作,包括消防、電力、中央石油氣等中央設施,最主要還有外牆,我們發現所需時間比預期更長,單是完成外牆餘下三分之二的紙皮石工程,起碼需要九個月時間,這還沒計算前期的籌備工作,所以為宏志閣居民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讓他們回去居住這方面確有很大的挑戰。但無論如何,合安作為管理人,現時也在找專業人員做相關研究。至於你問既然有這麼多問題要居民面對,是不是應該由政府去收購?在公布長遠住屋安排時,財政司副司長說會尊重居民的意願。如果宏志閣居民認為剛才所說的問題很難處理,而合安作為一間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並透過龔如心慈善基金資助他們聘請一批專業人士進行勘察時都發現問題如此複雜,這些專業人士都覺得複雜,我們的確可以理解居民需面對的困難。但始終,是否要讓政府收購,這還是要看居民的意願。我們也希望居民在考慮時,可以充分考慮各方面。例如我們會越來越清晰將勘察所得的、關於宏志閣居民若要回去安全居住需要考慮做的工程、工程涉及的款項等資料,我們希望在掌握更多資料後,居民可以去做決定。當然,過程中我們還是尊重居民的意願。 記者:想問其實今次安排這個時間表讓居民上樓是如何決定先後次序?是視乎單位的損毀情況,抑或是根據樓層高低去安排?如果有老人家堅持要上樓,可能又沒有親人幫忙,當局會如何幫助他們上樓?剛才說到宏志閣的工程比預期要做的更多,是否代表今年內都不能入內?還有拿走的東西,有沒有尺寸限制?謝謝。 政務司副司長:我嘗試解答,你問拿取東西上落有沒有尺寸限制,我們沒有硬性規定。但大家可以想像,現場其實上落是靠走樓梯,樓梯頗斜,亦不是太闊,應該大概是900毫米、1米都不夠,每一級的闊度其實亦不是很闊,那個樓梯不容易走,如果拿太重的東西,一定要考慮安全性。因為拿着一些很重的東西,如果單位在低層還好,高層的話,上去都很費氣力,還要拿着很重的東西下來,自己要衡量。他們去登記時,我們亦會準備一些中型的紅白藍膠袋,讓他們按需要拿上去,剛才提到我們會有《上樓須知》給居民作提醒,裏面亦提到可以考慮用背包會否方便些,那一手可以拿其他東西、一手扶欄杆,我們都有考慮這些。 至於老人家上樓,我們是尊重的。在《須知》中,其實我們亦有提及,就是我們不建議年紀較大的長者上去,為甚麼我們這樣說呢,其實宏福苑有很多長者,如果說長者不能上去,其實可能很多長者會失望,長者亦有不同年齡層,一般說60至65歲是「小長者」、「小老人」,就算不計年歲,身體狀況都不同,我想最終決定在他們手上。我們可以讓四個人上去,如果他真的沒人幫忙而又很想上去,我們一定會提供協助,但當然都量力而為,去到一個程度,我們都要為其安全着想,如果他說住10樓以下,慢慢走的話,我們找同事陪他慢慢走上去;但如果真的很高,我們都不想去到最後發覺出現緊急情況才回頭,我們都要在現場作判斷,但原則是,我們提供服務和協助是以情理法出發,如果能夠提供得到的協助,我們一定提供。 樓宇的先後次序,整體來說,部署是以先易後難方式,所以第一日,我們找來宏新閣單一幢樓,它都燒得厲害,但亦有一些單位有可以讓人執拾的物件,我們就會先做一幢,走順流程,我們當然有設計,內部亦有當日的行動指引,但始終實際入場會出現甚麼問題,我們都要累積和總結一些經驗,所以我們會先做三日,單單做宏新閣,接下來大家會看到配搭,開始做一些較難和沒那麼難的座數,在第二輪做宏昌閣、宏道閣和宏仁閣,是一個較難和沒那麼難的組合。開放的樓層,到時個別每一幢樓宇會由低層開始,因為不同樓宇的燒毀情況不同,所以我們亦要穩妥一點,由低層做起,三日會是1至10樓,接着是11至20樓,接下來第三日是21至31樓,用這個方式進行,大致是以這思維決定上樓的順序。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有關宏志閣的安排,因為現在要進行這麼多工程,剛才提及的其實只是工程部分。也就是說,如果要做外牆工程,僅是外牆工程,不計算前期的籌備工作,估計工程期間需時九個月。另外,還要設置一些臨時通道和臨時緊急通道,這些也需時三幾個月,還沒計算前期的籌備工程。此外,還有中央石油氣、電、水,這些是工程部分。若居民要回去居住,需要有一個安全的環境。那麼各樣的保險都要買,要請承建商去做各樣的消防維修保養、電梯維修保養、電力維修保養等。所以,如果要將宏志閣變回像大家平時居住的一個安全環境,你剛才問今年內能不能完成,我剛才也說了,單是外牆工程便要九個月。所以,相信在今年之內要完成所有工程、所有法律程序、所有採購程序,以及各項買保險等程序,這個機會我想是很微的。 記者:因為有些住戶可能涉及兩個或以上的單位,例如有一個居民居住在一個單位,他的父母居住在另一個單位,但他的父母不幸離世,這個情況他可否代替他的父母上去他們的家執拾?以及這一方面如何處理,可以派多少人上去?另外,有些住戶離世,非住戶的親友可否代他們上樓?特別是一些遺產承辦未處理好的情況。另外,關於上樓時間和人數的問題,剛剛有人提到三小時很難執拾好物品,有些居民反映問可否帶同搬貨工人上樓幫忙執拾,特別是一些老人家?多謝。 政務司副司長:大家都知道,我們在大火發生後,我們經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提供了很多協助,每一戶都要找一名人士做接頭人,所以基本上很多戶我們都知道就算不是業主,戶主是誰。我們亦知道有些住戶有些爭拗,譬如有人說自己是住客,但業主說沒有租給這名人士,於是大家有些這樣的紛爭,我們就要他們自己先行解決紛爭,然後才會開放給他們。到時他們同意由哪一位上去,或者一起上去,這方面我們是可以做得到的。 另外,你說如果有長者問可否請非親友上樓。其實上樓不一定要親友,剛才我說是由他提名,如果他找了一些公司為他提供服務,可以幫他上樓和搬物,這是可以的。我們沒有規定上樓的一定要原本居住該處的人士,或者要很複雜或是業主的親屬,我們並沒有這個規定,主要是由業主或者住戶決定。
Read more房屋局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專題網站(www.hb.gov.hk/wfc/tc)已經推出,一站式提供與方案有關的最新資訊和消息,方便宏福苑業主隨時瀏覽及查閱。 專題網站臚列「特設銷售計劃」的詳細資訊,如計劃下每個屋苑提供的單位數目和呎數分布等,亦介紹「解說專隊」的服務站,以及隊員制服和工作證樣式等資料,同時包括常見問題和政府回應,方便居民和各界查閱及了解詳情。房屋局會適時更新專題網站的各類資訊,包括新聞稿和社交媒體帖文,藉以便利宏福苑業主更清楚掌握方案的各種資料。 政府上月下旬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涵蓋收購宏福苑A-G座業主的業權,並設立「特設銷售計劃」,預留共3900個香港房屋委員會及香港房屋協會的單位,供已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業主選購或「樓換樓」。三月二日起,由房屋局統籌的過百人「解說專隊」亦已開始直接聯繫業主,向他們解釋政府收購業權和各個居住方案的細節,並及時解答業主的疑問。宏福苑業主如對方案有任何查詢,除可與專責其個案的專隊成員聯絡外,亦可致電查詢熱線2129 8133。
Read more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率領的商務代表團由四川轉往貴州繼續訪問行程。 丘應樺及代表團抵達貴州仁懷市後,分別於昨日(三月二十六日)及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到訪仁懷醬香酒莊及茅台酒廠,了解兩個白酒品牌的生產過程和未來發展路向。丘應樺亦向品牌的高層代表簡介香港在推動烈酒貿易的優勢,並就協助當地白酒業出海交換意見。代表團一行亦參觀中國酒文化城,加深認識中國酒業的特色和發展歷程。 丘應樺一行其後轉往遵義市,拜會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李睿,深化香港與貴州的經貿聯繫,並簡介香港內聯外通的獨特優勢。丘應樺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正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的地位。其中,成立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和促進高價烈酒貿易,將為內地企業包括白酒業界「走出去」提供龐大助力,同時為香港經濟注入新動力。 丘應樺與代表團其後前往參觀貴州珍酒酒廠,聽取酒廠代表介紹品牌的歷史和發展過程,並加深了解當地的白酒市場。代表團明日(三月二十八日)返港前亦會參觀貴州董酒酒廠。 丘應樺總結行程時表示:「代表團此行有助促進內地與香港酒業進一步合作,共同開拓機遇,達致互利共贏。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在連接內地與國際烈酒市場發揮重要作用。中國白酒業界應把握機遇,善用香港在推動烈酒貿易的優勢,包括簡單稅制、精簡而高效的清關制度、優越的地理位置、完善而專業的酒類貿易配套及蓬勃的展覽業,透過香港作為平台走向國際市場。此外,我感謝四川省及貴州省港澳辦的大力支持和協助,令訪問行程得以順利完成。」
Read more特區政府公布,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即日起正式與深圳、珠海和澳門實施雙向轉運安排,標誌着試行計劃進入新階段。 行政長官在2025年施政報告中提出,香港特區政府連同粵澳政府有序擴展救護車跨境轉運病人安排,包括救護車雙向轉運。 為確保有關安排暢順,特區政府繼上月10日連同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進行首次北向轉運演練後,於本月20日再連同珠海和澳門特區政府進行雙向轉運演練,測試在模擬載送病人情況下的救護車跨境轉運安排。 演練期間,珠海和澳門救護車先分別由珠海和澳門指定接收醫院,即珠海市人民醫院和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出發,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前往香港指定派送醫院,即瑪嘉烈醫院和香港兒童醫院接載病人,再經同一口岸將病人轉運至上述指定接收醫院接受治療,測試過程順暢。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試行計劃今日起正式實施雙向轉運,為區內有特定需要的病人提供更安全、及時和便捷的轉運安排,是實現大灣區優質醫療衞生合作、推動「健康灣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試行計劃自2024年11月30日啟動以來,整體運作良好,截至本月下旬,已有25名病人由深圳、珠海、南沙和澳門的指定派送醫院轉運到香港指定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根據專業醫療評估,有關病人有持續住院的治療需要,情況相對穩定,但無法自行跨境,也不適合經現有口岸轉乘救護車。 粵港澳三地政府部門會持續檢視現行轉運安排的成效和運作經驗,以病人的醫療需要、安全和利益作首要考慮,持續完善救護車跨境轉運病人安排。
Read more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委任蕭淑瑜為調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有關任期為兩年,由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二○二八年三月三十日止。 政府發言人表示:「蕭女士為法律專業人士,在消費者權益保障方面亦具有豐富知識。我們歡迎蕭女士加入調解中心董事局,並衷心感謝即將離任的董事黃錦輝議員在過去六年來為調解中心所作出的貢獻。」 調解中心獨立持平地管理金融糾紛調解計劃,主要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在訴訟以外提供獨立且費用相宜的途徑,解決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的金錢糾紛。調解中心由其董事局管治,董事局的組成包括一名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員、三名分別來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代表,以及調解中心的行政總裁。
Read more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公布,三月份第五批涵蓋19個監察地區的白紋伊蚊誘蚊器指數及密度指數如下: 行政區 監察地區 2026年3月 第一階段誘蚊器指數 第一階段密度指數 中西區 中環及金鐘 0.0% N/A 堅尼地城及石塘咀 0.0% N/A 九龍城區 紅磡及土瓜灣 0.0% N/A 九龍塘 1.6%...
Read more香港海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採取特別執法行動打擊健身中心不良營商手法,拘捕兩名連鎖健身中心職員,他們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旺角的連鎖健身中心有職員以中獎為由,分別誘使兩名顧客前往健身中心兌換禮品,其後強迫顧客付款和簽署健身合約後方能離開。他們涉嫌在銷售健身服務的過程中,對顧客施加不當影響,以具威嚇性的銷售手法迫使顧客購買健身服務。 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一名三十歲男子和一名三十一歲女子。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商戶必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則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消費者在購買服務前,不應輕易地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如未清楚了解服務的內容和價錢,或不欲購買有關服務時,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銷售文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強調,一直非常重視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絕不容忍健身中心的不良營商手法,並將繼續予以嚴厲打擊。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情況。
Read more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三月二十日至昨日(三月二十六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曙光行動」、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執行的「驚愕行動」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風沙行動」及「冠軍行動」。行動中共拘捕四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一名協助及教唆者。 入境處調查人員發現有內地化妝師利用社交媒體宣傳,聲稱可來港提供化妝服務。調查人員經過情報分析和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可疑人士,並展開行動,以「放蛇」手法於社交平台上喬裝成顧客,向涉嫌來港非法工作的內地化妝師查詢及預訂有關服務,其後於化妝師來港提供服務時將其拘捕。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一名二十七歲女子。 另外,反非法勞工行動中,調查人員亦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零售店及裝修單位等,共拘捕三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一名協助及教唆者。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一男兩女,年齡介乎三十五至五十七歲,當中一名男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此外,被捕的協助及教唆者為一名三十一歲男子。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根據《入境條例》第20(1)(a)條規定,如果某入境者在香港被裁定觸犯可以判處不少於兩年監禁刑罰的罪行,則行政長官可以向他發出遞解離境令,禁止該入境者在以後任何時間留在香港。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 發言人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就此,發言人提醒所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僱用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 入境處會根據現行機制的標準程序以審核及識別販運人口及/或強迫勞動受害人,對所有行動中被捕的容易受剝削人士(包括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傭工)進行初步審核。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及/或強迫勞動指標出現,入境處人員會依據一份標準核對清單再作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有販運人口及/或強迫勞動的元素。被識別的販運人口及/或強迫勞動受害人會獲提供各項支援和協助,包括緊急介入、診症和治療、輔導、收容或臨時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務。入境處呼籲販運人口及/或強迫勞動受害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罪行。 市民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185 185、傳真2824 1166、電郵anti_crime@immd.gov.hk、或登入入境處網址www.immd.gov.hk利用「網上舉報違反入境條例罪行」表格向入境處舉報僱用非法勞工活動。
Read more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三月二十七日)於黃大仙區竹園北邨進行野豬捕捉行動,以減少該地點出沒的野豬數目及保障市民安全。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人員今日上午十時十五分於竹園北邨展開行動,由獸醫使用麻醉槍捕獲五頭野豬,並已將牠們遷移到遠離民居的郊野地點放歸。涉及的五頭野豬包括一頭雌性成年野豬,體長約1.3米,重約90公斤;以及一頭雄性幼豬和三頭雌性幼豬,體長約0.4米,重約0.5公斤。 涉事野豬在該處出沒已超過一星期,考慮到牠們有機會習慣於市區活動,加上涉及四頭約一個月大的初生幼豬,漁護署在評估公眾安全及動物福利等因素後,決定將母豬及幼豬一併遷移至遠離民居的偏遠郊野地點。漁護署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如發現該群野豬再次進入市區,對公眾造成滋擾或構成安全威脅,會考慮捕捉野豬及作人道處理。 漁護署於三月十七日亦曾在同一地點進行野豬捕捉行動。當日捕獲的野豬已按既定程序作人道處理。由於該批野豬已達一定體型,且具備自行覓食能力及活動能力,潛在攻擊性和對公眾安全構成的風險相對較高,漁護署經風險評估後決定作人道處理。 野豬為本港常見野生動物。由於缺乏天敵、繁殖力強,加上非法餵飼行為,其數量於過去十多年急速上升,有些野豬更習慣進入市區及住宅區活動。同期,野豬滋擾個案亦顯著增加,並不時發生傷人事件。今年,馬鞍山及將軍澳已接連發生兩宗野豬傷人事件。因此,漁護署會繼續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包括處理野豬滋擾投訴、實施野豬捕捉及人道處理行動以控制其數量、加強巡邏及執法以打擊非法餵飼,以及透過公眾教育提醒市民切勿餵飼野豬,減低野豬對公眾造成的滋擾及安全威脅。在處理涉及初生或年幼幼豬的個案時,漁護署會格外審慎,充分考慮幼豬對母豬的依賴程度及相關風險,再作合適安排。 漁護署提醒市民,遇到野豬時應保持鎮定,切勿主動走近或干擾牠們。如有需要,可暫避於障礙物後,待野豬離開後才繼續前進。切勿向野豬投擲物件或試圖驅趕,以免挑釁野豬而發生危險。若野豬對人身安全構成即時威脅,請立即致電999報警求助。
Read more工資及薪金總額統計整體情況 根據政府統計處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公布的數字,在統計調查中包括的所有選定行業主類,以名義工資指數計算,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的平均工資率較上年同期上升3.4%。 在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約62%公司的平均工資率較上年同期上升,33%公司的平均工資率較上年同期下跌,其餘5%公司的平均工資率與上年同期相若。 扣除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計算的消費物價變動的因素後,在統計調查中包括的所有選定行業主類,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的實質平均工資率較上年同期上升1.9%。 薪金總額統計方面,在統計調查中包括的所有行業主類,二零二五年第四季的從業人士名義平均薪金指數較上年同期上升3.2%。 扣除以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計算的消費物價變動的因素後,二零二五年第四季的從業人士實質平均薪金較上年同期上升1.9%。 工資率包括基本工資及其他經常性及保證發放的津貼及花紅。薪金總額除包括工資率的組成部分外,還包括發放給員工的其他非經常性薪酬開支,例如非固定發放的花紅和超時工作津貼。因此,薪金總額統計數字的按季變動,會受實際工作時數及支付花紅和補薪的時間所影響,而出現較大變動。 各行業的變動 名義工資指數方面,在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所有選定行業主類均錄得按年升幅,由2.9%至3.9%不等。 實質工資指數方面,在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所有選定行業主類亦錄得按年升幅,由1.4%至2.3%不等。 表1載列了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各選定行業主類的名義及實質工資指數的按年變動。 從業人士名義平均薪金指數方面,在二零二五年第四季,所有選定行業主類均錄得按年升幅,由2.2%至4.8%不等。 實質平均薪金指數方面,在二零二五年第四季,所有選定行業主類亦錄得按年升幅,由0.9%至3.5%不等。 表2載列了二零二四年第四季至二零二五年第四季各選定行業主類從業人士名義及實質平均薪金指數的按年變動。同期經季節性調整的從業人士名義及實質平均薪金指數的按季變動列於表3。 評論 政府發言人表示,二零二五年第四季的名義和實質工資和勞工收入均繼續按年增長。所有選定行業的平均工資率和從業人士的平均薪金錄得不同程度的升幅。 展望未來,香港經濟持續增長的勢頭應會繼續支持勞工需求,從而帶動工資及勞工收入上升。然而,經濟正面對多項外圍不確定因素,政府會保持警覺,並密切留意有關情況。 其他資料 工資指數及從業人士平均薪金指數是根據政府統計處按季進行的「勞工收入統計調查」結果而編製。工資指數只涵蓋督導級及以下的僱員(即不包括經理級與專業僱員),而從業人士平均薪金指數則涵蓋各階層的僱員,及經常參與機構單位業務的在職東主。...
Read more英國發表所謂「香港半年報告:2025年7月至12月」,對香港特區各方面情況說長道短,又歪曲事實、顛倒是非,肆意抹黑香港的人權和法治狀況,妄圖以卑劣政治操弄干預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特區政府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特區政府指出,《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國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特區政府強烈敦促英國認清事實,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特區政府強調堅定維護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 特區政府又強烈反對英國所謂報告中針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及工作的無稽失實內容。英國當局2025年根據國家安全和反恐相關法律拘捕超過3,000人,英國政府卻將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分子的《香港國安法》和相關法律,以及香港特區執法、檢控和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抹黑為「損害權利和自由」,並肆無忌憚扭曲事實加以抨擊,顯示出其一向「雙標」虛偽的行徑,令人不齒。 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年多以來,廣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迅速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並不斷提升。香港在《世界經濟自由度2025年度報告》繼續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2025年公開招股集資額位居全球首位、在《2025年法治指數》整體排名維持高位並繼續領先部分歐美國家。特區政府認為,這些國際認可的成就均建基於《香港國安法》等法律和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為香港社會帶來的自由和安穩。 同時,香港特區是法治社會,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涉事人士或組織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承擔其法律後果,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全違反法治精神。 就英國所謂的報告對黎智英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一案判決的惡意抹黑,特區政府強調,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被裁定有罪,法庭在裁決理由中也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完全不存在所謂的政治檢控,而黎智英已選擇不提出上訴。黎智英案的公開審訊和裁決理由也揭示黎智英為案中首腦、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敵對行動。黎智英案與言論和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只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 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特區政府指,基於國安事務的本質,行政機關遠比法院處於較佳位置作出合適判斷,因此法院會對行政機關就國安事務方面的判斷予以尊重,此原則也是英國等世界各地維護國家安全的通則。然而,英國所謂報告卻將這一項原則污衊為對司法機關施加政治壓力,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反對。 至於選舉制度,特區政府表示,第八屆立法會換屆選舉去年年底順利舉行,選民積極投票,選出愛國愛港、有擔當、有才幹、有志服務社會的立法會議員,再次展現新選舉制度下高質量、高水平的良性競爭,體現廣泛代表性和均衡參與。完善後的立法會以實踐證明,這是符合香港特區實際情況、是適合香港需要的民主選舉制度。 此外,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本港學者和專上院校繼續與境外和校外合作夥伴進行正常交流活動。本地專上院校也採取一系列措施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學生的學習範圍,以履行其法定責任。各院校在課程設計上享有自主,特區政府鼓勵其就國家安全教育為學生提供多元化的學習機會。
Read more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就皇崗口岸重建項目的最新發展及落實「一地兩檢」安排的立法建議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大家好。今日,我會向各位匯報皇崗口岸重建項目的最新發展,以及簡介落實「一地兩檢」安排的立法建議。 為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優化區域經濟布局及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特區政府一直與深圳市政府保持緊密合作,以前瞻性的策略,推動兩地陸路口岸基礎建設,致力提升通關能力,增強香港與其他大灣區城市的連繫。 其中,皇崗口岸重建項目是特區政府配合落實國家發展策略的重點項目之一。 在深港貨運「東進東出、西進西出」的優化格局下,新皇崗口岸將取消貨檢功能,專注提供24小時旅檢服務。重建後的新皇崗口岸將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嶄新通關模式。特區政府會在聯檢大樓內設立港方口岸區,當中包括港方管制站所在的樓層,以及深方新建連接橋及現有道路。 目前,聯檢大樓主體結構施工建設已基本完成,港方承辦商現正以「同步施工」形式在港方口岸區進行大樓內部的工程,以及安裝所需設施。 此外,深方正展開連接聯檢大樓與港方通道網絡的新建連接橋的建造工程,該橋亦供鋪設光纖電纜以支援港方口岸部門系統與香港主伺服器之間的通訊及數據傳輸。 特區政府會繼續與深圳市政府保持緊密合作,積極落實各項籌備工作,我們會爭取提早完成於本屆政府任期內讓新皇崗口岸具備落成啓用條件的目標。至於口岸的詳細啓用安排和時間表,仍有待兩地政府進一步商討。 為提升旅客通關體驗和效率,新皇崗口岸將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旅客可在同一地點辦理兩地出入境手續,免卻現時要分別在兩地口岸落車辦理手續的需要。新皇崗口岸亦會採用「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旅客使用自助通道時只需排一次隊、檢查一次證件、核實一次身分就可以完成兩地出入境手續。使用新皇崗口岸的整體通關時間將由原本約30分鐘,大幅縮短至約五分鐘。 根據「合作查驗」自助通道及「信息採集一體機」的設計,出境方會採集旅客/司機的證件資料和容貌及指紋,作出境檢查;並在使用者的同意下,把資料傳送至入境方,供入境方作入境檢查。港深的出入境部門只會將已採集的資料與各自的資料庫作對比,並不存在互通共享資料庫或查驗結果。 旅客出入境方面,新皇崗口岸的「合作查驗」自助通道將會同時以「讀證」及「刷臉」兩種通關模式運作。 「讀證」通關是指旅客需出示證件以通過自助通道,以辦理兩地出入境手續。我們現時計劃在首階段容許年滿七歲或以上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及內地訪客使用「讀證」通關服務。參考珠澳口岸的「合作查驗」通關模式,旅客過關時應使用入境方證件,例如持有香港身份證及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居民,「北上」深圳時,需出示回鄉證;「南下」香港時,則使用香港身份證。我們會繼續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有關安排,並探討優化安排的可能性。 至於「刷臉」通關,旅客能以容貌識別的方式,進入自助通道以進行進一步的核查,整個通關過程無需出示任何實體證件。我們現時計劃在首階段容許年滿十四歲或以上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及內地訪客使用「刷臉」通關模式。我們相信有關措施能夠為旅客帶來更快捷方便的出入境查驗服務,進一步提升旅客通關體驗。 車輛及司機出入境清關方面,我們亦會實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司機在乘客下車後,可駕駛車輛進入「聯合一站式」車道。港深五個不同的清關、出入境及檢疫部門會為司機進行「五方查驗」,並透過「信息採集一體機」一次性完成司機的體溫、證件、容貌及指紋資料採集。我們相信有關措施能夠為跨境車輛及司機帶來更快捷順暢的清關體驗。 新皇崗口岸將設有公共運輸交匯處,供香港本地公共運輸及跨境運輸服務使用。運輸署已完成在交匯處提供本地公共運輸服務的綜合規劃,並安排諮詢各持份者。特區政府亦正積極與深圳當局攜手推進北環線支線跨境鐵路項目,預計可於二○三四年或之前與北環線主線同步開通,屆時將提供鐵路服務直達新皇崗口岸。 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方面,一如處理深圳灣口岸的做法,特區政府會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有關香港特區對新皇崗口岸所設港方口岸區依照香港特區法律實施管轄的授權決定,以及國務院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的範圍及租賃等相關事宜作出批覆後,隨即啓動本地立法程序,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為配合工程進度及讓口岸能盡快開通,特區政府已展開有關本地立法的前期籌劃工作。 為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法律基礎,我們需就以下事宜進行立法,包括: (a)宣布一個位於內地皇崗口岸的範圍為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 (b)使香港特區法律適用於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就法院在此方面的司法管轄權訂定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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