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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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因非法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各被判監禁三個月

  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因非法進口共95 200支另類吸煙產品,今日(三月二十八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判監禁三個月。衞生署歡迎判決,並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亦不應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昨日(三月二十七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兩名涉案人士乘飛機抵港,從他們的行李中檢獲共95 200支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二人。   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二○二五年九月十九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19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22人被定罪和被判處監禁,刑期由兩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及監禁兩年;而經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   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控煙酒辦會繼續密切監察和持續執法以打擊相關違法行為。   此外,衞生署忠告市民,另類吸煙產品會令人上癮,絕非有效的戒煙工具。電子煙亦可增加患上癌症、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疾病之風險。吸煙人士為個人及他人健康着想,應盡快戒煙。市民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或瀏覽www.livetobaccofree.hk,以獲取有關戒煙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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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出席潤澤(香港)沙嶺數據園區動工儀式致辭(只有中文)

  以下是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教授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潤澤(香港)沙嶺數據園區動工儀式的致辭: 周超男董事長(潤澤智算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笠總裁(香港潤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各位嘉賓、業界夥伴: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對潤澤(香港)沙嶺數據園區項目正式動工,表示熱烈祝賀!   沙嶺數據園區項目的啓動不單是香港創科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更是北部都會區發展由藍圖邁向實景的關鍵一步。潤澤智算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真金白銀」和實際行動為這片創科熱土投下信任一票,成為發展香港首個高端數據園區的領航者,意義重大。   我今天特別高興能與大家一同見證沙嶺從「零」到「一」的發展,喚醒了這片沉睡百年的土地,而促成這次項目離不開「天時、地利、人和」。國家「十五五」規劃提出要全面實施「人工智能+」行動,並明確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以及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為「南金融、北創科」的新發展格局帶來機遇,這是「天時」;沙嶺數據園區位於港深口岸經濟帶重要樞紐,地理優勢顯著,未來能夠與大灣區數據產業鏈和算力集群形成高效互補,這是「地利」;至於「人和」,潤澤集團及其最終控股公司潤澤智算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力雄厚,在內地多個城市均擁有發展和營運高端數據中心設施,具備豐富經驗推動沙嶺項目的建設。   沙嶺數據園區總樓面面積達到25萬平方米,當中接近百分之九十用於高端數據中心。預計42個月以內投入營運,首三年投資達238億元,可創造約46億元經濟產出及180個技術職位。至二○三二年,算力規模可達18萬PFLOPS(即每秒浮點運算18萬千萬億次),相當於香港現時算力的36倍。人工智能發展一日千里,算力的大幅提升除了可以為不同產業的數據需求提供堅實支撐,也是推動數據和人工智能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數字經濟和智慧城市的建設,打造香港成為區域先進數據及算力樞紐的重要一步。   各位朋友,今天的動工儀式,不僅是一個基建項目的啓動,更是香港貢獻國家高質量發展和主動融入國家「人工智能+」行動的重要舉措。沙嶺數據園區在二○二九年投入營運後將肩負三項重要使命:一是成為連接內地與國際的數據樞紐,為數據流通提供安全、高效、可靠的基礎設施;二是成為推動香港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核心引擎,吸引海內外優秀企業和創科人匯聚香港,形成具全球競爭力的創新高地;三是對接「十五五」規劃,成為推進數字中國建設的重要支撐,以強大算力賦能千行百業。讓我們一同期望沙嶺數據園區發揮從「一」到「N」的輻射作用,推動香港及國家高質量的數智發展。   最後,我祝項目推展順利、國際數據中心的建設圓滿成功!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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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澳洲悉尼出席商業訴訟司法研討會(附圖)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三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率領香港司法機構代表團在澳洲悉尼出席第九屆商業訴訟司法研討會,並於今日(三月二十八日)返港。   香港代表團成員包括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林雲浩、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高浩文、陳靜芬和鄭蕙心。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美蘭亦透過視像形式參與研討會。   在為期兩日的研討會中,代表九個參與司法管轄區的首席法官及資深法官就商業訴訟的各個方面交流意見、分享經驗和良好做法,並藉此機會加強法院之間的連繫,以及提升法律專長,以應對各司法管轄區所面臨的多元挑戰。   香港特別行政區、新加坡和澳洲新南威爾斯州三地法院每兩年共同主辦商業訴訟司法研討會,並輪流在這三個司法管轄區舉行。上屆研討會於二○二四年在香港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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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出席「港車北上‧共創明Teen‧助學築夢」慈善之旅啓動禮致辭 (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三月二十八日)「港車北上‧共創明Teen‧助學築夢」慈善之旅啓動禮的致辭:     尊敬的胡啟明副部長(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聯絡部副部長)、李文彬副部長(中聯辦九龍工作部副部長)、文穎怡會長(香港廣西社團總會會長)、王明凡會長(香港廣西社團總會首席會長)、王亞明主席(活動籌委會主席)、各位嘉賓、各位愛心車主、各位青少年朋友:        ​早晨!大家好!今天很高興來到西九文化區,見證「港車北上‧共創明Teen‧助學築夢」活動隆重啟動。我很喜歡這個名稱,因為名稱齊集了三個最好的元素。       首先,我要感謝主辦今次活動的香港廣西社團總會和它的屬會香港廣西賀州市同鄉聯誼會。一直以來,總會致力團結在香港的廣西鄉親,擔當很重要的角色,促進桂港兩地交流合作,並且積極凝聚愛國愛港力量,全力響應及支持政府推動關愛共融社區、培育青年成長成才的工作。       我亦要向現場每位愛心車主致以由衷敬意。如果不是還有其他活動需要出席,我也很想和車隊一起出發。在這個周末的早上,大家精神奕奕,準備義務接載參加活動的青少年前往珠海,一同見證國家在航天科技、人工智能和智慧城市建設方面的卓越成就。你們的熱心支持,不單為青年人帶來開眼界、長見識的難得機會,更為政府推出的「港車北上」措施增添了一份溫暖的意義,以實際行動體現攜手「共創明『Teen』」的美好願景。       本屆政府一直十分重視青年發展。自二○二二年推出的「共創明『Teen』計劃」,至今已有超過一萬名基層青少年受惠。在友師的啓發、陪伴和引領下,他們逐步建立自信,形成正向價值觀,發掘人生更多可能。今日的活動,正正是這份理念的延續,亦再一次展現政、商、民通力合作的成果。       今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特區政府將全力為實現國家高質量發展、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積極發展新質生產力等目標,注入源源不絕的香港力量。       「青年興,則香港興」。青年是香港的未來、希望和棟樑,更加是推動社會和經濟長遠發展的引擎。我期望各位青少年朋友透過今次旅程,親身感受國家工程與大灣區科技的強大實力,開闊眼界,找到自己的志向,將來勇敢追夢,為國家和香港的未來發展貢獻熱情和力量。       最後,我祝願活動圓滿成功,亦祝各位好好享受這一次難忘而寶貴的成長旅程。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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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跟進電腦系統安全事故

懲教署公布,本月24日發現署方其中一個存有懲教署人員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被黑客非法進入,但未有證據顯示相關資料外洩或被公開。署方即時向警方報案,並會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的措施,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經初步調查後,懲教署相信事件涉及有黑客非法進入內部知識管理系統,繼而透過該系統非法進入另一個存有懲教署人員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相關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以及在懲教署的任職經歷信息與電郵地址。事件涉及約6,800名懲教署現職和離職人員。 懲教署在事件後即時採取行動,包括封鎖該內部知識管理系統、通知用戶更改密碼、對署方轄下所有系統作全面檢視和啟動後備程序,以及要求外判服務供應商就事件展開調查。 署方已向保安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和數字政策辦公室報告事件。 雖然未有證據顯示相關資料外洩,但為審慎起見,懲教署已陸續通知所有有機會受影響的人員。若他們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早報警。  懲教署十分關注這宗電腦系統安全事故,正徵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和數字政策辦公室的意見,並全面檢視事件和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的措施,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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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公布電腦系統安全事故

  ​懲教署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公布,於三月二十四日發現署方其中一個存有懲教署人員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被黑客非法進入,但未有證據顯示相關資料外洩或被公開。       經初步調查後,懲教署相信事件涉及有黑客非法進入內部知識管理系統,繼而透過該系統非法進入另一個儲存有懲教署人員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相關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以及在懲教署的任職經歷信息與電郵地址。事件涉及約6 800名懲教署現職及離職人員。       懲教署在事件後已即時採取行動,包括封鎖該內部知識管理系統、通知用戶更改密碼、對署方轄下所有系統作全面檢視及啓動後備程序,以及要求外判服務供應商就事件展開調查。署方已即時就事件向警方報案,以及向保安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及數字政策辦公室報告。       雖然未有證據顯示相關資料外洩,但為審慎起見,懲教署已陸續通知所有有機會受影響的人員。若他們發現有可疑情況,應及早報警。       懲教署十分關注這宗電腦系統安全事故。署方正徵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及數字政策辦公室的意見,以及全面檢視事件和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的措施,以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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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不滿外國機構和政客以偏概全

一些外國機構和政客、反華組織、媒體等對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特別是附表一發表誤導資訊和以偏概全的描述,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並嚴正澄清,以正視聽。 特區政府重申,制定《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符合《基本法》,包括有關人權的條文,以及《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 修訂細則只是對香港特區執法機構在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案件時的權力和可採取的各種措施作出完善。修訂細則所作的規定嚴謹,具體地規定在甚麼情況下,執法機構可行使相關權力;修訂細則多項措施設有由司法機關審批的機制,以確保執法人員在執行各項措施時,既能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也能同時按《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要求,充分保障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利。 特區政府強調,根據經修訂的實施細則附表一,在一般情況下,警務人員必須有合理理由懷疑電子設備可能包含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證據,並向裁判官申請手令及獲得授權後,才能根據手令搜查該電子設備,以獲取相關犯罪證據。只有在依法獲得授權就電子設備行使搜查權力後,警方才有權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因此絕非能隨便在街上要求普通市民取出其手提電話等電子設備並提交密碼。警方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目的是要執行已依法獲得授權的搜查工作。 特區政府表示,經修訂的實施細則附表一完全符合《基本法》第30條對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的保障,以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對私生活和通信的保障。 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授權執法人員在調查搜證的過程中,要求相關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解密方法。例如英國《2000年調查權力規管法》(Regulation of Investigatory Powers Act 2000)、澳洲《1914年犯罪法》(Crimes Act 1914)、新西蘭《2012年搜查和監視法》(Search and Surveillance Act 2012)、新加坡《2010年刑事訴訟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 2010)等。美國聯邦政府和不同州分也容許執法機關在特定情況下,可要求相關人士就電子設備提供密碼或提供其他解密協助。 事實上,上訴法庭在過往的案件早已裁定,警方有權申請手令搜查電子設備。修訂前的實施細則附表一也已授權警務人員在一般情況下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搜查可能包含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證據的電子設備。 是次修訂只是授權警務人員在執行上述搜查權力時,可要求指明人士提供解密方法,使警務人員能迅速執行搜查,以免因解密電子設備需時而導致未能及時識別其他涉案嫌疑犯或無法獲得關鍵證據。相關措施並沒有對通訊自由、通訊秘密等構成額外侵擾。 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特區政府強調,香港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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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出席第54屆香港藝術節閉幕典禮致辭(只有中文)(附圖)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第54屆香港藝術節閉幕典禮的致辭: 尊敬的盧景文主席(香港藝術節執行委員會主席)、劉亞干博士(中國工商銀行(亞洲)董事長兼執行董事)、葉巧兒女士(香港賽馬會慈善事務部主管(文化、體育及社區聯繫協作))、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好。很高興今晚再次來到香港文化中心,出席第54屆香港藝術節的閉幕典禮,與大家一同慶祝這項藝壇盛事圓滿成功。   在過去一個月,接近1 200位來自本地、內地及海外優秀藝術家雲集香港,為觀眾呈獻近50套節目、合共超過190場精彩演出。節目涵蓋舞蹈、戲劇、音樂、戲曲等多個藝術領域,當中包括六套全新創作、六套亞洲首演,以及五套聯合製作作品,充分展現香港澎湃的活力與源源不絕的創造力。   香港能夠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及盛事之都,關鍵在於我們有植根中國傳統,同時融會多元文化的獨特優勢。透過香港藝術節這類大型文化活動,我們邀請海內外頂尖藝術家來港演出,同時推動本地藝團走向國際,不斷鞏固香港作為文化樞紐的角色,深化對外文化交流合作,助力文化強國建設,積極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   除了舞台演出,今屆藝術節亦舉辦了超過300項外展及藝術教育活動。無論是大師班、藝術家見面會、演出前講座、文化深度遊,還是免費的互動教育展覽,每一項活動都促進了藝術家與觀眾之間的深入交流,拓闊了觀眾群,同時培育年輕一代對藝術的興趣與鑑賞力。   透過多元化的演出及活動,今屆藝術節估計接觸約30萬人次的本地居民以及海內外訪客,充分體現藝術節在促進文化交流與普及藝術方面的深遠影響。   香港藝術節能夠連續54年綻放光芒,向本地以至全球觀眾展現香港多元開放、中西薈萃的魅力,實在有賴社會各界的鼎力支持。   在此,我衷心感謝香港藝術節的團隊,以及所有優秀的本地和國際藝術家,為這項年度藝壇盛事全力以赴,呈獻一幕幕精彩演出。我亦要向每一位個人及機構贊助者致謝,特別是一直支持藝術節的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以及連續14年贊助閉幕演出的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   當然,每一位親身入場、參與活動的觀眾,同樣至關重要。你們的支持,正正是香港藝術節越來越精彩、越來越多元化的根基。   展望未來,我衷心期待文化藝術界繼續追求卓越,為海內外觀眾帶來更多優秀作品,讓創意成為社會進步的動力,讓文化成為香港走向世界的橋樑。   現在,就讓我們一同舉杯,慶祝今屆香港藝術節的圓滿閉幕!Ch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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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總理參訪北部都會區河套香港園區(附圖)

  新加坡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教授和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陳百里博士陪同下,到訪北部都會區(北都)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河套香港園區)。   甯漢豪及北部都會區統籌辦事處團隊首先介紹北都整體規劃及最新進展,以及如何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加快發展和吸引投資。   隨後,代表團參觀河套香港園區於去年十二月正式啓用的濕實驗室大樓,聽取孫東教授介紹園區的整體規劃、產業布局及招商引資進展。   陳國基表示,是次參訪讓新加坡總理及其代表團更深入掌握北都的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方向,並了解北都為新加坡商界和企業帶來的潛在投資和合作機遇。參訪亦進一步促進香港與新加坡之間的交流合作。   他亦指出,河套香港園區是粵港澳大灣區四個重大合作平台之一,目標是發展為聯通內地與國際的世界級科技創新樞紐,以及國家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策源地。他期望新港兩地能在創新科技、人才交流及產業協作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共同推動區域創科發展。   代表團成員包括新加坡外交部兼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文化、社區及青年部兼貿工部高級政務部長劉燕玲;以及教育部兼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賽義德哈倫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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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不滿外國機構及政客、反華組織及偏頗媒體對《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及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發表的誤導資訊及偏激抹黑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就一些外國機構及政客、反華組織及媒體等,對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特別是其附表1所發表的誤導資訊及以偏概全的描述,表示強烈不滿。特區政府作出嚴正澄清,以正視聽。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國家安全是任何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每個國家都會根據本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以《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下,每個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沒有一個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       制定《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修訂細則》)符合《基本法》,包括有關人權的條文,以及《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修訂細則》只是對香港特區執法機構在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案件時的權力及可以採取的各種措施作出完善。《修訂細則》所作的規定嚴謹,具體地規定了在甚麼情況下,執法機構可行使相關權力;《修訂細則》的多項措施設有由司法機關審批的機制,以確保執法人員在執行各項措施時,既能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也能同時按《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及第五條的要求,充分保障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利。       發言人亦強調:「根據經修訂的《實施細則》附表1,在一般情況下,警務人員必須有合理理由懷疑電子設備可能包含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證據,並向裁判官申請手令及獲得授權後,才能根據手令搜查該電子設備,以獲取相關犯罪證據。只有在依法獲得授權就電子設備行使搜查權力後,警方才有權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因此絕非能隨便在街上要求普通市民取出其手提電話等電子設備並提交密碼。警方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目的是要執行已依法獲得授權的搜查工作。」       「我們必須強調,經修訂的《實施細則》附表1完全符合《基本法》第三十條對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的保障,以及《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四條對私生活和通信的保障。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授權執法人員在調查搜證的過程中,要求相關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解密方法。例如:英國《2000年調查權力規管法》(Regulation of Investigatory Powers Act 2000)、澳洲《1914年犯罪法》(Crimes Act 1914)、新西蘭《2012年搜查和監視法》(Search and Surveillance Act 2012)、新加坡《2010年刑事訴訟法》(Crim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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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專題網站推出

房屋局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專題網站已推出,一站式提供與方案有關的最新資訊和消息,方便宏福苑業主隨時瀏覽和查閱。 專題網站臚列特設銷售計劃的詳細資訊,如計劃下每個屋苑提供的單位數目、呎數分布等,也介紹解說專隊的服務站,以及隊員制服、工作證樣式等資料,同時包括常見問題和政府回應,方便居民和各界查閱及了解詳情。 房屋局會適時更新專題網站的各類資訊,包括新聞稿和社交媒體帖文,便利宏福苑業主更清楚掌握方案的各種資料。 政府上月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涵蓋收購宏福苑A至G座業主的業權,並設立特設銷售計劃,預留共3,900個房屋委員會和房屋協會的單位,供已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業主選購或樓換樓。 本月2日起,由房屋局統籌的過百人解說專隊已開始直接聯繫業主,向他們解釋政府收購業權和各個居住方案的細節,並及時解答業主的疑問。 宏福苑業主如對方案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129 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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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七幢樓居民分批回單位執拾

政府公布,大埔宏福苑七幢受火災影響的樓宇居民下月20日至5月4日可分批返回單位執拾。他們在單位內可逗留最多三小時,每個單位最多四人同時進出一次。最先開放的是宏新閣。一戶一社工會通知居民返回單位的日期和時段。 兼任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組長的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今日會見傳媒講述有關安排。他表示,4月20日至22日會先開放宏新閣,以適應並走順流程。 4月23日至25日開放宏仁閣,4月23日至28日開放宏昌閣,4月26日至28日開放宏道閣,4月29日至5月1日開放宏建閣,4月29日至5月4日開放宏泰閣,5月2日至4日宏盛閣。按此安排,七幢大廈居民會在15天完成上樓。 他指出,部分單位因局部區域結構損壞被圍封,只能讓兩名居民進入;少數單位因遭受大火焚毀而造成結構嚴重損毀,只能讓一名居民進入。不計步行上落樓的時間,居民可在單位內逗留最多三小時。 開放安排分兩個時段,上午時段為9時至下午1時、下午時段為2時半至6時半。除了分座進入,當局會以「梅花間竹」方式安排每座居民分樓層、分單位上樓,確保人流暢順和減低風險。 一戶一社工會通知住戶獲編配的上樓日期和時段,並協助住戶預先登記上樓人士的資料,以及向住戶發放《上樓須知》和講述其單位狀況。 上樓當日,已登記人士會由社工陪同到廣福社區會堂登記。為保障安全,居民進入屋苑範圍和上樓期間均要戴上安全帽、防刮手套和口罩。警務人員或民眾安全服務隊隊員會陪同居民上落大廈和進出單位。有死亡個案的單位或有特殊需要的住戶,社會福利署會安排人員陪同。 大廈每一層、正後門和樓梯均有警員看守。由社工、臨床心理學家、動員公務員和民安隊隊員組成的專隊會在不同樓層待命,提供額外支援。 卓永興表示,樓宇內的升降機已停止運作,徒步上樓極消耗體力,當局不建議年紀較大的長者、行動不便或健康欠佳的人士和兒童上樓。 卓永興表示,上樓期間,政府每日需出動逾1,000名警務處、房屋署、民政事務總署、社會福利署、民安隊等部門的同事,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動員的公務員。現時的安排是經過反覆討論和合情合理的。他期望居民盡量配合當局安排的上樓時間,讓所有住戶能早日回家取回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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