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意見認為,香港的智庫在政策研究、公共治理及對外合作方面具備獨特優勢與潛力,有助進一步強化香港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定位。為更好發揮智庫作用,特區政府近年已推出多項支持措施,包括「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和「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香港智庫的以下資料:(i)機構數目、(ii)主要研究領域、(iii)年度研究報告數量、(iv)資金來源構成,以及(v)在亞洲及全球智庫排名中的最新位置;政府現時或未來會如何正式定義「智庫」(包括是否會訂立明確標準或指引,例如非牟利性質、獨立性要求、研究範圍等);
(二)有何具體規劃及政策推動香港智庫的發展;會否考慮就智庫發展推出更多針對性措施,以進一步提升其國際影響力;
(三)有否評估現時香港智庫在青年政治人才培訓、意見領袖培育及人才「旋轉門」機制上的角色、具體工作及成效為何;會否考慮向智庫提供更多支援,以進一步強化智庫作為愛國愛港政治人才儲備庫的功能;
(四)政府現時如何評估及應用智庫的建議,以發揮智庫的作用;會否考慮進一步優化機制,促進把智庫的研究成果轉化為實際政策,並加強政府與智庫之間的常態化溝通及合作;及
(五)鑑於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的1 500名委員來自不同界別,政府會如何更好地透過他們收集意見,包括會否建立制度化機制,讓選委會委員參與政策研究及對外交流,並以智庫形式發布相關意見;政府會否研究將選委會進一步發展為香港「最大智庫平台」,以強化其在良政善治中的角色?
答覆:
主席:
就洪錦鉉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特首政策組提交的資料,我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智庫是政府在政策醞釀、構思、制訂、推行及檢討過程中的重要夥伴。因此,政府十分重視與智庫聯繫,包括高等教育院校的研究中心(大學智庫)、企業的規劃和研究中心(企業智庫)和民間智庫,並持續通過不同渠道支持智庫界的發展。政府現時沒有備存本地智庫的詳細資料。事實上,智庫團體各有定位,研究範疇廣泛,其運作目的、架構和組織背景亦不盡相同,難以統一作出定義。
(二)及(四)自成立以來,特首政策組致力匯聚智庫的政策研究能力,充分借鑑智庫的卓越研究成果,把具本地和國際視野的研究轉化為內部政策研究的重要參考,強化政策制訂過程中的知識互動與社會參與。就專注公共政策研究的智庫而言,特首政策組透過「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和「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研究計劃)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大學智庫和民間智庫發揮其在各自領域的研究專長,對重點的公共政策議題進行實證為本的研究。特首政策組成立以來,在研究計劃下推行一系列創新改革,致力提升研究計劃項目的整體影響力。相關措施包括邀請相關政策局代表參與討論,確保研究方向緊貼政策優先事項。此外,我們首次設立專屬表彰機制,表彰優秀研究人員及機構的社會影響力,鼓勵更多大學智庫的研究人員,基於優秀的基礎研究,轉化為實質的應用研究。而且,過去兩年,特首政策組已為研究計劃的項目舉辦接近20場政策研討會、工作坊及圓桌會議,邀請政府、業界、學術界及研究機構代表參與,促進政產學研合作,讓研究團隊吸收最新洞見與多元專業視角。
此外,特首政策組亦設立恆常聯絡機制,以緊密聯繫智庫。除了透過圓桌會議、專題研討、拜訪及一對一會面等形式,廣泛聽取學術界與政策研究專家的意見,特首政策組亦就二○二四年及二○二五年《施政報告》舉行專場諮詢會,聽取智庫界的意見和建議;智庫代表亦獲邀就其興趣及專業範疇出席不同政策範疇為主題的其他諮詢會議。
展望未來,特首政策組將繼續與本地智庫,包括大學智庫、企業智庫、和民間智庫保持緊密聯繫及積極進行政策研究成果的對接,並透過資助計劃發揮催化劑作用,把具本地和國際視野實證為本的研究轉化為內部政策研究的重要參考,培育一個充滿活力的本地智庫網絡。
(三)在政治人才的層面,政府於二○○二年實施主要官員的政治委任制度,及後經檢討後於二○○八年增設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職位,為政治人才提供一個更全面的事業發展途徑。政府一直積極吸納體制內外不同界別、背景及專業的合適人才,在公務員隊伍配合下,令特區政府決策及施政更為全面及有效。事實上,現屆政府的團隊正是來自社會不同界別的人士,當中亦包括來自智庫,達致政府廣納人才、服務社會、完善管治的目的。
(五)選舉委員會是特區選舉制度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特區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特區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
選舉委員會的角色和法定功能均列明於《基本法》。雖然選舉委員會沒有附設智庫機制,但一直以來不同選舉委員會委員在其本身的崗位以至在相關團體和界別積極建言獻策,與各界交流合作,共同推動香港長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