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人員今日(七月二十三日)聯同警方在北角及油麻地採取針對非法從事牙科執業的執法行動。行動中,一名七十二歲男子涉嫌非法從事牙科執業於北角被拘捕,並檢獲一部疑似口腔內掃描儀、牙科椅及牙科工具。相關的調查和搜證工作仍在進行,會因應所蒐集的資料及證據,依法檢控相關人士。
《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訂明,只有註冊牙醫方可從事牙科執業,包括使用口腔內掃描儀取得另一人的數碼影像。任何人如非註冊牙醫而提供相關服務,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監禁五年,若導致病人遭受人身傷害,則最高可處監禁七年。僱用無牌人士提供牙科服務的僱主亦屬犯罪,最高可處監禁三年。
衞生署提醒市民切勿光顧無牌牙醫,市民如有懷疑,應避免接受該等服務,以策安全。為保障個人健康,選用牙科服務前,市民可瀏覽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在網上公布的「註冊牙醫名單」,確認服務提供者的資格。
《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訂明,只有註冊牙醫方可從事牙科執業,包括使用口腔內掃描儀取得另一人的數碼影像。任何人如非註冊牙醫而提供相關服務,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監禁五年,若導致病人遭受人身傷害,則最高可處監禁七年。僱用無牌人士提供牙科服務的僱主亦屬犯罪,最高可處監禁三年。
衞生署提醒市民切勿光顧無牌牙醫,市民如有懷疑,應避免接受該等服務,以策安全。為保障個人健康,選用牙科服務前,市民可瀏覽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在網上公布的「註冊牙醫名單」,確認服務提供者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