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公布,本月24日發現署方其中一個存有懲教署人員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被黑客非法進入,但未有證據顯示相關資料外洩或被公開。署方即時向警方報案,並會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的措施,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經初步調查後,懲教署相信事件涉及有黑客非法進入內部知識管理系統,繼而透過該系統非法進入另一個存有懲教署人員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相關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以及在懲教署的任職經歷信息與電郵地址。事件涉及約6,800名懲教署現職和離職人員。 懲教署在事件後即時採取行動,包括封鎖該內部知識管理系統、通知用戶更改密碼、對署方轄下所有系統作全面檢視和啟動後備程序,以及要求外判服務供應商就事件展開調查。 署方已向保安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和數字政策辦公室報告事件。 雖然未有證據顯示相關資料外洩,但為審慎起見,懲教署已陸續通知所有有機會受影響的人員。若他們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早報警。 懲教署十分關注這宗電腦系統安全事故,正徵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和數字政策辦公室的意見,並全面檢視事件和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的措施,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Read more懲教署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公布,於三月二十四日發現署方其中一個存有懲教署人員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被黑客非法進入,但未有證據顯示相關資料外洩或被公開。 經初步調查後,懲教署相信事件涉及有黑客非法進入內部知識管理系統,繼而透過該系統非法進入另一個儲存有懲教署人員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相關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以及在懲教署的任職經歷信息與電郵地址。事件涉及約6 800名懲教署現職及離職人員。 懲教署在事件後已即時採取行動,包括封鎖該內部知識管理系統、通知用戶更改密碼、對署方轄下所有系統作全面檢視及啓動後備程序,以及要求外判服務供應商就事件展開調查。署方已即時就事件向警方報案,以及向保安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及數字政策辦公室報告。 雖然未有證據顯示相關資料外洩,但為審慎起見,懲教署已陸續通知所有有機會受影響的人員。若他們發現有可疑情況,應及早報警。 懲教署十分關注這宗電腦系統安全事故。署方正徵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及數字政策辦公室的意見,以及全面檢視事件和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的措施,以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Read more一些外國機構和政客、反華組織、媒體等對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特別是附表一發表誤導資訊和以偏概全的描述,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並嚴正澄清,以正視聽。 特區政府重申,制定《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符合《基本法》,包括有關人權的條文,以及《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 修訂細則只是對香港特區執法機構在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案件時的權力和可採取的各種措施作出完善。修訂細則所作的規定嚴謹,具體地規定在甚麼情況下,執法機構可行使相關權力;修訂細則多項措施設有由司法機關審批的機制,以確保執法人員在執行各項措施時,既能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也能同時按《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要求,充分保障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利。 特區政府強調,根據經修訂的實施細則附表一,在一般情況下,警務人員必須有合理理由懷疑電子設備可能包含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證據,並向裁判官申請手令及獲得授權後,才能根據手令搜查該電子設備,以獲取相關犯罪證據。只有在依法獲得授權就電子設備行使搜查權力後,警方才有權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因此絕非能隨便在街上要求普通市民取出其手提電話等電子設備並提交密碼。警方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目的是要執行已依法獲得授權的搜查工作。 特區政府表示,經修訂的實施細則附表一完全符合《基本法》第30條對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的保障,以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對私生活和通信的保障。 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授權執法人員在調查搜證的過程中,要求相關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解密方法。例如英國《2000年調查權力規管法》(Regulation of Investigatory Powers Act 2000)、澳洲《1914年犯罪法》(Crimes Act 1914)、新西蘭《2012年搜查和監視法》(Search and Surveillance Act 2012)、新加坡《2010年刑事訴訟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 2010)等。美國聯邦政府和不同州分也容許執法機關在特定情況下,可要求相關人士就電子設備提供密碼或提供其他解密協助。 事實上,上訴法庭在過往的案件早已裁定,警方有權申請手令搜查電子設備。修訂前的實施細則附表一也已授權警務人員在一般情況下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搜查可能包含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證據的電子設備。 是次修訂只是授權警務人員在執行上述搜查權力時,可要求指明人士提供解密方法,使警務人員能迅速執行搜查,以免因解密電子設備需時而導致未能及時識別其他涉案嫌疑犯或無法獲得關鍵證據。相關措施並沒有對通訊自由、通訊秘密等構成額外侵擾。 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特區政府強調,香港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Read more以下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第54屆香港藝術節閉幕典禮的致辭: 尊敬的盧景文主席(香港藝術節執行委員會主席)、劉亞干博士(中國工商銀行(亞洲)董事長兼執行董事)、葉巧兒女士(香港賽馬會慈善事務部主管(文化、體育及社區聯繫協作))、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好。很高興今晚再次來到香港文化中心,出席第54屆香港藝術節的閉幕典禮,與大家一同慶祝這項藝壇盛事圓滿成功。 在過去一個月,接近1 200位來自本地、內地及海外優秀藝術家雲集香港,為觀眾呈獻近50套節目、合共超過190場精彩演出。節目涵蓋舞蹈、戲劇、音樂、戲曲等多個藝術領域,當中包括六套全新創作、六套亞洲首演,以及五套聯合製作作品,充分展現香港澎湃的活力與源源不絕的創造力。 香港能夠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及盛事之都,關鍵在於我們有植根中國傳統,同時融會多元文化的獨特優勢。透過香港藝術節這類大型文化活動,我們邀請海內外頂尖藝術家來港演出,同時推動本地藝團走向國際,不斷鞏固香港作為文化樞紐的角色,深化對外文化交流合作,助力文化強國建設,積極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 除了舞台演出,今屆藝術節亦舉辦了超過300項外展及藝術教育活動。無論是大師班、藝術家見面會、演出前講座、文化深度遊,還是免費的互動教育展覽,每一項活動都促進了藝術家與觀眾之間的深入交流,拓闊了觀眾群,同時培育年輕一代對藝術的興趣與鑑賞力。 透過多元化的演出及活動,今屆藝術節估計接觸約30萬人次的本地居民以及海內外訪客,充分體現藝術節在促進文化交流與普及藝術方面的深遠影響。 香港藝術節能夠連續54年綻放光芒,向本地以至全球觀眾展現香港多元開放、中西薈萃的魅力,實在有賴社會各界的鼎力支持。 在此,我衷心感謝香港藝術節的團隊,以及所有優秀的本地和國際藝術家,為這項年度藝壇盛事全力以赴,呈獻一幕幕精彩演出。我亦要向每一位個人及機構贊助者致謝,特別是一直支持藝術節的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以及連續14年贊助閉幕演出的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 當然,每一位親身入場、參與活動的觀眾,同樣至關重要。你們的支持,正正是香港藝術節越來越精彩、越來越多元化的根基。 展望未來,我衷心期待文化藝術界繼續追求卓越,為海內外觀眾帶來更多優秀作品,讓創意成為社會進步的動力,讓文化成為香港走向世界的橋樑。 現在,就讓我們一同舉杯,慶祝今屆香港藝術節的圓滿閉幕!Cheers!
Read more新加坡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教授和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陳百里博士陪同下,到訪北部都會區(北都)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河套香港園區)。 甯漢豪及北部都會區統籌辦事處團隊首先介紹北都整體規劃及最新進展,以及如何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加快發展和吸引投資。 隨後,代表團參觀河套香港園區於去年十二月正式啓用的濕實驗室大樓,聽取孫東教授介紹園區的整體規劃、產業布局及招商引資進展。 陳國基表示,是次參訪讓新加坡總理及其代表團更深入掌握北都的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方向,並了解北都為新加坡商界和企業帶來的潛在投資和合作機遇。參訪亦進一步促進香港與新加坡之間的交流合作。 他亦指出,河套香港園區是粵港澳大灣區四個重大合作平台之一,目標是發展為聯通內地與國際的世界級科技創新樞紐,以及國家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策源地。他期望新港兩地能在創新科技、人才交流及產業協作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共同推動區域創科發展。 代表團成員包括新加坡外交部兼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文化、社區及青年部兼貿工部高級政務部長劉燕玲;以及教育部兼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賽義德哈倫醫生。
Read more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就一些外國機構及政客、反華組織及媒體等,對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特別是其附表1所發表的誤導資訊及以偏概全的描述,表示強烈不滿。特區政府作出嚴正澄清,以正視聽。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國家安全是任何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每個國家都會根據本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以《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下,每個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沒有一個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 制定《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修訂細則》)符合《基本法》,包括有關人權的條文,以及《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修訂細則》只是對香港特區執法機構在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案件時的權力及可以採取的各種措施作出完善。《修訂細則》所作的規定嚴謹,具體地規定了在甚麼情況下,執法機構可行使相關權力;《修訂細則》的多項措施設有由司法機關審批的機制,以確保執法人員在執行各項措施時,既能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也能同時按《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及第五條的要求,充分保障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利。 發言人亦強調:「根據經修訂的《實施細則》附表1,在一般情況下,警務人員必須有合理理由懷疑電子設備可能包含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證據,並向裁判官申請手令及獲得授權後,才能根據手令搜查該電子設備,以獲取相關犯罪證據。只有在依法獲得授權就電子設備行使搜查權力後,警方才有權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因此絕非能隨便在街上要求普通市民取出其手提電話等電子設備並提交密碼。警方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目的是要執行已依法獲得授權的搜查工作。」 「我們必須強調,經修訂的《實施細則》附表1完全符合《基本法》第三十條對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的保障,以及《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四條對私生活和通信的保障。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授權執法人員在調查搜證的過程中,要求相關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解密方法。例如:英國《2000年調查權力規管法》(Regulation of Investigatory Powers Act 2000)、澳洲《1914年犯罪法》(Crimes Act 1914)、新西蘭《2012年搜查和監視法》(Search and Surveillance Act 2012)、新加坡《2010年刑事訴訟法》(Criminal...
Read more房屋局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專題網站已推出,一站式提供與方案有關的最新資訊和消息,方便宏福苑業主隨時瀏覽和查閱。 專題網站臚列特設銷售計劃的詳細資訊,如計劃下每個屋苑提供的單位數目、呎數分布等,也介紹解說專隊的服務站,以及隊員制服、工作證樣式等資料,同時包括常見問題和政府回應,方便居民和各界查閱及了解詳情。 房屋局會適時更新專題網站的各類資訊,包括新聞稿和社交媒體帖文,便利宏福苑業主更清楚掌握方案的各種資料。 政府上月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涵蓋收購宏福苑A至G座業主的業權,並設立特設銷售計劃,預留共3,900個房屋委員會和房屋協會的單位,供已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業主選購或樓換樓。 本月2日起,由房屋局統籌的過百人解說專隊已開始直接聯繫業主,向他們解釋政府收購業權和各個居住方案的細節,並及時解答業主的疑問。 宏福苑業主如對方案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129 8133。
Read more政府公布,大埔宏福苑七幢受火災影響的樓宇居民下月20日至5月4日可分批返回單位執拾。他們在單位內可逗留最多三小時,每個單位最多四人同時進出一次。最先開放的是宏新閣。一戶一社工會通知居民返回單位的日期和時段。 兼任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組長的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今日會見傳媒講述有關安排。他表示,4月20日至22日會先開放宏新閣,以適應並走順流程。 4月23日至25日開放宏仁閣,4月23日至28日開放宏昌閣,4月26日至28日開放宏道閣,4月29日至5月1日開放宏建閣,4月29日至5月4日開放宏泰閣,5月2日至4日宏盛閣。按此安排,七幢大廈居民會在15天完成上樓。 他指出,部分單位因局部區域結構損壞被圍封,只能讓兩名居民進入;少數單位因遭受大火焚毀而造成結構嚴重損毀,只能讓一名居民進入。不計步行上落樓的時間,居民可在單位內逗留最多三小時。 開放安排分兩個時段,上午時段為9時至下午1時、下午時段為2時半至6時半。除了分座進入,當局會以「梅花間竹」方式安排每座居民分樓層、分單位上樓,確保人流暢順和減低風險。 一戶一社工會通知住戶獲編配的上樓日期和時段,並協助住戶預先登記上樓人士的資料,以及向住戶發放《上樓須知》和講述其單位狀況。 上樓當日,已登記人士會由社工陪同到廣福社區會堂登記。為保障安全,居民進入屋苑範圍和上樓期間均要戴上安全帽、防刮手套和口罩。警務人員或民眾安全服務隊隊員會陪同居民上落大廈和進出單位。有死亡個案的單位或有特殊需要的住戶,社會福利署會安排人員陪同。 大廈每一層、正後門和樓梯均有警員看守。由社工、臨床心理學家、動員公務員和民安隊隊員組成的專隊會在不同樓層待命,提供額外支援。 卓永興表示,樓宇內的升降機已停止運作,徒步上樓極消耗體力,當局不建議年紀較大的長者、行動不便或健康欠佳的人士和兒童上樓。 卓永興表示,上樓期間,政府每日需出動逾1,000名警務處、房屋署、民政事務總署、社會福利署、民安隊等部門的同事,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動員的公務員。現時的安排是經過反覆討論和合情合理的。他期望居民盡量配合當局安排的上樓時間,讓所有住戶能早日回家取回物品。
Read more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在禮賓府與新加坡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會面,就深化香港和新加坡合作交流意見。 李家超歡迎黃循財率團訪港,又指很高興昨日雙方在海南出席博鰲亞洲論壇年會後,今日即在香港見面。 李家超支持黃循財在博鰲亞洲論壇年會的致辭,表示香港與新加坡積極實行自由貿易,支持維護自由貿易和多邊主義,支持包括世界貿易組織和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反對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 李家超說,新加坡一直促進亞洲的發展和繁榮,香港和新加坡會繼續深化合作,為亞洲帶來更多機遇。他感謝新加坡一直支持香港加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又指香港會積極促進區域合作和經濟協同發展。 香港和新加坡一直來往頻繁,同是國際貿易和金融中心,重視法治和自由貿易,擁有優質專業服務和人才。雙方更通過定期公務員交流活動,包括新加坡---香港常任秘書長交流計劃,在持續提升公共政策質素方面互相借鑑。李家超期待未來香港和新加坡在經貿、旅遊、人文和公務員交流等領域進一步推動更廣、更深的合作。 李家超表示,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北都是香港未來發展的新引擎,擁有巨大發展潛力和經濟價值。其中,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去年底正式開園,全力發展成為國際創新高地。香港特區政府正全速推進北都發展,尤其河套香港園區的建設和發展。 李家超歡迎黃循財下午到訪河套香港園區。他鼓勵新加坡企業落戶北都和河套香港園區,參與商業建設和創新科技等範疇,把握北都和河套香港園區的龐大機遇,雙方合作空間將更廣闊。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會積極發揮超級連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協助新加坡企業拓展尤其內地市場,為企業和投資者創造更多機遇。 一起出席會面的包括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陳百里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葉文娟。
Read more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聯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就大埔宏福苑七幢受火樓宇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的安排會見傳媒。以下是他們的答問內容: 記者:首先想請教副司長。有居民擔心,一世的家產就在單位內,三小時的時間不足夠,為甚麼會定三小時?如果日後方便的話,會否再給予多點時間?司長會否覺得居民需要斷捨離?建議要帶走甚麼物品、不帶走甚麼物品?第一。第二,關於之前宏福苑失竊案件,剛才鄧局長說可以在查詢中心查詢,會否建議市民有心理準備,有否機會能核實真是失竊?就算查詢,有否機會能尋回這些失竊物品,還是只是一個報備程序?謝謝。 政務司副司長:或者我先回答你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請鄧局長回答。當然我們明白,居民很想回家,如果可以帶走的話,當然是越多越好,但我亦希望在此指出,請大家明白,宏福苑是一個經過大火洗劫的地方,不是普通搬屋那樣,家中有多少物品就盡量搬,不會是這個情況。為甚麼我們給予三小時?剛才我已詳細說過,上午有四小時,四小時內可以有三小時執拾物品,下午亦是如此。但要明白,如果我們再給予多點時間,例如一日可以執拾六小時,其實這意味着整個上樓安排要延長一倍時間。要理解其實居民大家都很心急,大家都等待政府公布,政府公布開始後不會等太長時間,所以整個上樓安排,我們是十五日之內完成,我們覺得還是相對合理,就算所謂在隊尾、第三輪的住戶,也都是在開始後大概等十日左右。 另外,你說有些居民想再次回家、覺得還有很多東西未執拾又會怎樣。我想如果真的有一個強烈訴求,可以跟「一戶一社工」提出,視乎實際情況。正如剛才我都有提及,安排居民上樓的支援人員的投入很大,要做一個類似現在的安排,一日一千人,十五日要出動一萬五千人次,已經不計前期做準備的工作,所以我們都要視乎實際情況進行。至於你提到要斷捨離甚麼,我相信這要由居民自己決定,哪些對他來說是最珍貴的,他自己才知道,但事實是很難像搬家一樣,搬走很大量的物品。 保安局局長: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在大埔浸信會公立學校內有一個聯合查詢中心。這個聯合查詢中心內有一個報案中心,由警務人員負責處理。如果任何人懷疑有物品遺失,我們會幫忙記錄。當然,我們並不只是記錄便完結,我們會嘗試協助是否能尋回物品,或如真的被別人拿走,是否可調查?其實,這個要看個別情況。例如,一間嚴重焚毀的單位,財物隨意放置,物品會不會被燒毀了呢?又或原本設有夾萬,而情況好像上次發現的那個夾萬般被人損毀,這情況又有所不同。我認為不能一概而論。我們一定會盡力幫助居民先做好記錄,盡力幫忙查找原因,例如會不會記錯,原來放在子女那兒?又或是真的牽涉失竊?我們會每個個案詳細研究、調查。 記者:首先想問清楚,剛才說的上樓時間方面,其實是政府給一個時間居民,只可以在該時間上樓,或是其實他們會有選擇?如果政府給他們一個時間,但該時間他們真的有個別原因未能上去,會如何處理?另外,想問剛才說到宏志閣方面,其實牽涉到那麼多工程,要讓居民再回去居住需要花很多工夫,其實政府會否考慮一併收購他們的業權?考量在哪裡?謝謝。 政務司副司長:我回答第一部分的問題。時間方面,我們真的要組織好,要令回去上樓有秩序、有效率,我們定下了哪一個單位的住戶在哪一日、哪一個時段回去。我們今日公布,同步已經將實際(上樓)時間給了我們的「一戶一社工」,居民可以向社工查詢,究竟他們在哪一日回去。 剛才亦說到我們會讓住戶決定誰人上樓,住戶可以自己上去並帶同三個人,或者住戶在看過圖片或者考慮過自己的健康情況後,決定不上去,由他提名四個人上去。所以,我們希望在一定程度上居民是有機會回去取回他們的物品。 另外,居民如果萬一真的有很特殊的原因,未能跟上我們的時間表,也可以向「一戶一社工」說明,我們會看實際有多少這類個案,以及這類情況在哪一座、哪些樓層出現。因為我們剛才說過,上去的話,支援要做得有條不紊,我們要分為十層、十層、十層,或者五層、五層開放。所以我們要統整這些要求,然後再制定一個方便他們,我們亦能夠做得到的時間表。但我亦再次呼籲,希望居民盡量配合我們建議的時間,能夠令他們自己和其他有需要回去看的居民能夠早日在最早時間回去收拾物件。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正如剛才副司長所說,大家可以想到一千多戶,政府在這次安排上每日動用過千名人手,就是希望能做到安排細緻,妥貼地幫到每一戶居民,所以才要提早公布日期和時間,透過「一戶一社工」通知住戶,希望讓居民有充足的時間做準備。因此,有一個清晰的時間表讓大家預備自己的日程。我們的目的是希望按照時間表,為居民提供妥貼和細心的安排。 至於宏志閣,正如我剛才所說,如果要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給宏志閣居民回去居住,合安(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已經找了專業人士到現場做勘察工作,包括消防、電力、中央石油氣等中央設施,最主要還有外牆,我們發現所需時間比預期更長,單是完成外牆餘下三分之二的紙皮石工程,起碼需要九個月時間,這還沒計算前期的籌備工作,所以為宏志閣居民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讓他們回去居住這方面確有很大的挑戰。但無論如何,合安作為管理人,現時也在找專業人員做相關研究。至於你問既然有這麼多問題要居民面對,是不是應該由政府去收購?在公布長遠住屋安排時,財政司副司長說會尊重居民的意願。如果宏志閣居民認為剛才所說的問題很難處理,而合安作為一間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並透過龔如心慈善基金資助他們聘請一批專業人士進行勘察時都發現問題如此複雜,這些專業人士都覺得複雜,我們的確可以理解居民需面對的困難。但始終,是否要讓政府收購,這還是要看居民的意願。我們也希望居民在考慮時,可以充分考慮各方面。例如我們會越來越清晰將勘察所得的、關於宏志閣居民若要回去安全居住需要考慮做的工程、工程涉及的款項等資料,我們希望在掌握更多資料後,居民可以去做決定。當然,過程中我們還是尊重居民的意願。 記者:想問其實今次安排這個時間表讓居民上樓是如何決定先後次序?是視乎單位的損毀情況,抑或是根據樓層高低去安排?如果有老人家堅持要上樓,可能又沒有親人幫忙,當局會如何幫助他們上樓?剛才說到宏志閣的工程比預期要做的更多,是否代表今年內都不能入內?還有拿走的東西,有沒有尺寸限制?謝謝。 政務司副司長:我嘗試解答,你問拿取東西上落有沒有尺寸限制,我們沒有硬性規定。但大家可以想像,現場其實上落是靠走樓梯,樓梯頗斜,亦不是太闊,應該大概是900毫米、1米都不夠,每一級的闊度其實亦不是很闊,那個樓梯不容易走,如果拿太重的東西,一定要考慮安全性。因為拿着一些很重的東西,如果單位在低層還好,高層的話,上去都很費氣力,還要拿着很重的東西下來,自己要衡量。他們去登記時,我們亦會準備一些中型的紅白藍膠袋,讓他們按需要拿上去,剛才提到我們會有《上樓須知》給居民作提醒,裏面亦提到可以考慮用背包會否方便些,那一手可以拿其他東西、一手扶欄杆,我們都有考慮這些。 至於老人家上樓,我們是尊重的。在《須知》中,其實我們亦有提及,就是我們不建議年紀較大的長者上去,為甚麼我們這樣說呢,其實宏福苑有很多長者,如果說長者不能上去,其實可能很多長者會失望,長者亦有不同年齡層,一般說60至65歲是「小長者」、「小老人」,就算不計年歲,身體狀況都不同,我想最終決定在他們手上。我們可以讓四個人上去,如果他真的沒人幫忙而又很想上去,我們一定會提供協助,但當然都量力而為,去到一個程度,我們都要為其安全着想,如果他說住10樓以下,慢慢走的話,我們找同事陪他慢慢走上去;但如果真的很高,我們都不想去到最後發覺出現緊急情況才回頭,我們都要在現場作判斷,但原則是,我們提供服務和協助是以情理法出發,如果能夠提供得到的協助,我們一定提供。 樓宇的先後次序,整體來說,部署是以先易後難方式,所以第一日,我們找來宏新閣單一幢樓,它都燒得厲害,但亦有一些單位有可以讓人執拾的物件,我們就會先做一幢,走順流程,我們當然有設計,內部亦有當日的行動指引,但始終實際入場會出現甚麼問題,我們都要累積和總結一些經驗,所以我們會先做三日,單單做宏新閣,接下來大家會看到配搭,開始做一些較難和沒那麼難的座數,在第二輪做宏昌閣、宏道閣和宏仁閣,是一個較難和沒那麼難的組合。開放的樓層,到時個別每一幢樓宇會由低層開始,因為不同樓宇的燒毀情況不同,所以我們亦要穩妥一點,由低層做起,三日會是1至10樓,接着是11至20樓,接下來第三日是21至31樓,用這個方式進行,大致是以這思維決定上樓的順序。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有關宏志閣的安排,因為現在要進行這麼多工程,剛才提及的其實只是工程部分。也就是說,如果要做外牆工程,僅是外牆工程,不計算前期的籌備工作,估計工程期間需時九個月。另外,還要設置一些臨時通道和臨時緊急通道,這些也需時三幾個月,還沒計算前期的籌備工程。此外,還有中央石油氣、電、水,這些是工程部分。若居民要回去居住,需要有一個安全的環境。那麼各樣的保險都要買,要請承建商去做各樣的消防維修保養、電梯維修保養、電力維修保養等。所以,如果要將宏志閣變回像大家平時居住的一個安全環境,你剛才問今年內能不能完成,我剛才也說了,單是外牆工程便要九個月。所以,相信在今年之內要完成所有工程、所有法律程序、所有採購程序,以及各項買保險等程序,這個機會我想是很微的。 記者:因為有些住戶可能涉及兩個或以上的單位,例如有一個居民居住在一個單位,他的父母居住在另一個單位,但他的父母不幸離世,這個情況他可否代替他的父母上去他們的家執拾?以及這一方面如何處理,可以派多少人上去?另外,有些住戶離世,非住戶的親友可否代他們上樓?特別是一些遺產承辦未處理好的情況。另外,關於上樓時間和人數的問題,剛剛有人提到三小時很難執拾好物品,有些居民反映問可否帶同搬貨工人上樓幫忙執拾,特別是一些老人家?多謝。 政務司副司長:大家都知道,我們在大火發生後,我們經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提供了很多協助,每一戶都要找一名人士做接頭人,所以基本上很多戶我們都知道就算不是業主,戶主是誰。我們亦知道有些住戶有些爭拗,譬如有人說自己是住客,但業主說沒有租給這名人士,於是大家有些這樣的紛爭,我們就要他們自己先行解決紛爭,然後才會開放給他們。到時他們同意由哪一位上去,或者一起上去,這方面我們是可以做得到的。 另外,你說如果有長者問可否請非親友上樓。其實上樓不一定要親友,剛才我說是由他提名,如果他找了一些公司為他提供服務,可以幫他上樓和搬物,這是可以的。我們沒有規定上樓的一定要原本居住該處的人士,或者要很複雜或是業主的親屬,我們並沒有這個規定,主要是由業主或者住戶決定。
Read more房屋局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專題網站(www.hb.gov.hk/wfc/tc)已經推出,一站式提供與方案有關的最新資訊和消息,方便宏福苑業主隨時瀏覽及查閱。 專題網站臚列「特設銷售計劃」的詳細資訊,如計劃下每個屋苑提供的單位數目和呎數分布等,亦介紹「解說專隊」的服務站,以及隊員制服和工作證樣式等資料,同時包括常見問題和政府回應,方便居民和各界查閱及了解詳情。房屋局會適時更新專題網站的各類資訊,包括新聞稿和社交媒體帖文,藉以便利宏福苑業主更清楚掌握方案的各種資料。 政府上月下旬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涵蓋收購宏福苑A-G座業主的業權,並設立「特設銷售計劃」,預留共3900個香港房屋委員會及香港房屋協會的單位,供已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業主選購或「樓換樓」。三月二日起,由房屋局統籌的過百人「解說專隊」亦已開始直接聯繫業主,向他們解釋政府收購業權和各個居住方案的細節,並及時解答業主的疑問。宏福苑業主如對方案有任何查詢,除可與專責其個案的專隊成員聯絡外,亦可致電查詢熱線2129 8133。
Read more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率領的商務代表團由四川轉往貴州繼續訪問行程。 丘應樺及代表團抵達貴州仁懷市後,分別於昨日(三月二十六日)及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到訪仁懷醬香酒莊及茅台酒廠,了解兩個白酒品牌的生產過程和未來發展路向。丘應樺亦向品牌的高層代表簡介香港在推動烈酒貿易的優勢,並就協助當地白酒業出海交換意見。代表團一行亦參觀中國酒文化城,加深認識中國酒業的特色和發展歷程。 丘應樺一行其後轉往遵義市,拜會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李睿,深化香港與貴州的經貿聯繫,並簡介香港內聯外通的獨特優勢。丘應樺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正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的地位。其中,成立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和促進高價烈酒貿易,將為內地企業包括白酒業界「走出去」提供龐大助力,同時為香港經濟注入新動力。 丘應樺與代表團其後前往參觀貴州珍酒酒廠,聽取酒廠代表介紹品牌的歷史和發展過程,並加深了解當地的白酒市場。代表團明日(三月二十八日)返港前亦會參觀貴州董酒酒廠。 丘應樺總結行程時表示:「代表團此行有助促進內地與香港酒業進一步合作,共同開拓機遇,達致互利共贏。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在連接內地與國際烈酒市場發揮重要作用。中國白酒業界應把握機遇,善用香港在推動烈酒貿易的優勢,包括簡單稅制、精簡而高效的清關制度、優越的地理位置、完善而專業的酒類貿易配套及蓬勃的展覽業,透過香港作為平台走向國際市場。此外,我感謝四川省及貴州省港澳辦的大力支持和協助,令訪問行程得以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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