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電商巨頭京東(9618.HK)起訴阿里巴巴(9988.HK)「二選一」的案件擾攘多年,京東周五(29日)發布聲明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阿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為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並判決向京東賠償10億元人民幣。
發言人:尊重法院判決
京東表示,感謝法院的公正判決。阿里巴巴集團發言人說,已獲悉有關消息,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截至周六凌晨1時30分,阿里ADS折合港元報75.21元,較港收市低0.5%;京東ADS折合港元報112.2元,較港收市低0.3%。
於2015年,京東收到商家反映,阿里在「雙11」促銷活動中要求商家「二選一」,故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擾亂電商市場秩序。2017年,京東正式起訴天貓網絡公司、天貓技術公司、阿里巴巴公司,稱其要求眾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東參加「618」、「雙11」等促銷活動、不得在京東商城開設店舖進行經營,甚至只能在天貓商城一個平台開設店舖進行經營行為(「二選一」行為)。京東要求確認被告具市場支配地位、判令被告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10億元人民幣。
天貓曾主張該案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駁回天貓法院管轄權異議。天貓不服提出上訴,惟最高法院駁回天貓上訴,認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
2020年遭罰款182億
京東在聲明中提到,判決不單是京東反抗「二選一」壟斷行為的一次公正裁決,更是法治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標誌性時刻,也將是中國反壟斷法治進程中濃墨重彩的一筆。該公司指出,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二選一」等壟斷行為不僅限制市場競爭,損害品牌、商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削弱市場發展的創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