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政府自二○二二年起分階段實施樂悠咭安排,並自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規定60歲或以上合資格香港居民必須使用樂悠咭才可享有二元乘車優惠。然而,由於現時樂悠咭僅提供實體咭形式,據悉不少已習慣使用手機八達通流動支付的市民,在符合領取優惠資格後,未能將手機內的個人八達通整合至電子版樂悠咭,只能把八達通內的優惠及服務轉移至實體樂悠咭使用,引起市民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截至二○二六年二月,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八達通公司)共接獲多少宗樂悠咭申請,以及當中分別有多少名申請人屬於60至64歲及65歲或以上的組別;
(二)有否評估未來五年申請樂悠咭的合資格人數(按年計)分別為何;有否統計或估算在上述合資格人士中,目前或將會使用手機版個人八達通的人數為何;
(三)是否知悉在現時樂悠咭持咭人中,有多少人在申請樂悠咭前曾長期使用手機八達通(流動支付版);有否評估只能使用實體樂悠咭對這類習慣數位支付的長者所造成的影響;
(四)鑑於八達通公司已推出學生及成人版的手機八達通,是否知悉八達通公司(i)會否就樂悠咭電子化(即將樂悠咭功能整合至手機錢包)進行技術研究;如會,有關研究的進度為何;(ii)會否推行電子版樂悠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如樂悠咭實現電子化或設有電子版,當局會如何與各公共交通營辦商就執行查票進行協作,讓相關職員核實使用者的身分,確保現時的「兩蚊兩折」乘車優惠不會被濫用?
答覆:
主席:
政府由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起就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二元優惠計劃)全面推行實名制,60歲或以上香港居民必須使用樂悠咭,60歲以下合資格殘疾人士則須使用已加註「殘疾人士身分」的個人八達通,才可享用二元優惠計劃。實名制有助加強監察和掌握違規享用二元乘車優惠的證據。就林琳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至(三)截至二○二六年二月底,樂悠咭申請共有約268萬宗,當中約129萬宗的申請人為60至64歲,約139萬宗屬65歲或以上。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最新數字,預計未來五年達到60歲而符合資格申請樂悠咭的新增香港居民數字表列如下:
| 預計在該年份達到60歲而符合資格 申請樂悠咭的香港居民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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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 | 109 000 |
| 2027年 | 111 000 |
| 2028年 | 117 000 |
| 2029年 | 111 000 |
| 2030年 | 120 000 |
政府並不掌握上述香港居民使用手機八達通的數字,或樂悠咭持有人在申請前曾長期使用手機八達通的數字。
(四)及(五)政府一直密切留意二元優惠計劃受惠人士對電子化服務的需求,並持續與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及各公共交通營辦商保持溝通,研究開發手機樂悠咭的可行方案。
推行手機樂悠咭須滿足多方面要求,包括必須具備可靠且有效的防偽及身分識別功能,以便執法人員和公共交通營辦商的前線職員有需要時可快捷地核實乘客身分,杜絕違規使用的情況。此外,手機樂悠咭亦須便利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使用,以及配合公共交通營辦商的營運需要。
政府會繼續與各相關機構探討開發手機樂悠咭,仔細研究其中可能涉及的執法、技術規格及系統配套等事宜,務求在便利受惠人士和防止濫用之間取得適當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