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諮詢總結,將分兩階段實施相關措施。
今年8月將實施首階段措施,主要涵蓋設立低收入人士無抵押個人貸款的「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諮詢人,以及規定放債人必須在借貸廣告中,加入公司註冊處指明的風險提示字句。
第二階段有關「信資通」的措施,明年6月實施。
財庫局及公司註冊處正草擬修訂相關放債人牌照條件及行政指引,並已與司法機構商討,分階段更新已發出的放債人牌照,以配合措施實施時間表。
今次諮詢在去年6月至8月期間進行,一共收到150份來自社會各界的意見書,期間亦有向立法簡介,並舉辦簡介會,向放債業界、專業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等說明詳情。
財庫局表示,下月將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諮詢總結及各項措施細節。
編輯:宋家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