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制度於本年1月起實施,目前共有13家SPAC遞交了上市申請,當中兩家更已成功上市。

畢馬威資本市場諮詢組合夥人鄧浩然於「金融服務行業研討會洞察系列」研討會上表示,SPAC將為高淨值人士提供更多投資選擇,因香港SPAC制度引入了僅限專業投資者買賣這一新概念,有別於美國和新加坡的SPAC制度。除了使不同風險胃納的投資者可以因應自身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領域外,亦有助帶動香港資本市場繼續創新求變提升競爭力。

他又指,SPAC擬收購的目標公司以生命科學、綠色能源、高端製造等新經濟行業為主,某程度上反映新經濟公司在SPAC更靈活的定價機制下的估值優勢。另外,香港SPAC制度為其參與者,如著名券商及業界知名人士帶來重大發展機遇之餘,亦將受惠於高質素市場持份者的積極參與,得以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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