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項附屬法例於今日(二月十四日)刊登憲報,訂明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下的運作及監管細節,以提升香港證券市場的效率和基礎設施,並提供更好的投資者保障和透明度。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將加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和地位。
 
  有關附屬法例會推動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該制度旨在移除使用紙本文件證明和轉讓證券法定所有權的需要。六項法例包括:

(i)     《證券及期貨(無紙證券市場)規則》;
(ii)    《證券及期貨(核准證券登記機構)規則》;
(iii)   《2025年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修訂)規則》;
(iv)   《2025年證券及期貨(開放式基金型公司)(修訂)規則》;
(v)    《2025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8)令》;及
(vi)   《2025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5)公告》。
 
  發言人表示:「政府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聯同業界訂定了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運作和監管細節及附屬法例。證監會亦已就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下的附屬法例、守則及指引進行廣泛市場諮詢,諮詢總結已於去年七月發表。」
 
  有關附屬法例將於二月十九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視乎審議情況,法例將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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