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提出到2027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實質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台階,到2035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

規劃提出優化城鄉發展格局,分類有序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現代農業建設,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推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民收入增長;大力培養鄉村人才,吸引各類人才投身鄉村全面振興。

規劃亦提出繁榮鄉村文化,培育新時代文明鄉風;深入推進鄉村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增進農民福祉;深化農業農村改革,激發農村發展活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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