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農曆新年假期旅遊旺季,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一連三日(一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展開代號名為「閃焰」的執法行動,在油尖旺區突擊巡查懷疑無牌經營的酒店和賓館,以保障顧客及公眾安全。
牌照處發言人表示:「牌照處根據所得情報,在行動中突擊巡查了六個處所,發現這些處所均涉嫌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如在完成調查後有足夠證據,牌照處會作出檢控。」
發言人強調:「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屬刑事罪行,根據《旅館業條例》,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及罰款500,000元,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亦可被另處罰款20,000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法庭亦可就有關處所發出為期六個月的封閉令。」
除了旅遊旺季的特別行動外,牌照處亦加強打擊經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賓館。牌照處已成立專責小隊,加強情報收集工作,瀏覽互聯網網頁、流動應用程式、社交媒體、討論區等,搜尋懷疑無牌賓館的資訊和情報。當發現透過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賓館,牌照處的執法人員便會跟進調查。牌照處亦會於境外主要互聯網搜尋器作出宣傳,讓旅客在計劃來港旅程時,更容易接觸到牌照處的資訊。
旅客或市民可透過牌照處網頁的搜索功能,分辨相關酒店或賓館是否持牌處所。如發現懷疑無牌酒店或賓館,請致電牌照處舉報熱線(電話︰2881 7498)、電郵至hadlaenq@had.gov.hk、傳真至2504 5805,或透過「香港持牌旅館」流動手機應用程式,向牌照處舉報。
牌照處發言人表示:「牌照處根據所得情報,在行動中突擊巡查了六個處所,發現這些處所均涉嫌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如在完成調查後有足夠證據,牌照處會作出檢控。」
發言人強調:「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屬刑事罪行,根據《旅館業條例》,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及罰款500,000元,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亦可被另處罰款20,000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法庭亦可就有關處所發出為期六個月的封閉令。」
除了旅遊旺季的特別行動外,牌照處亦加強打擊經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賓館。牌照處已成立專責小隊,加強情報收集工作,瀏覽互聯網網頁、流動應用程式、社交媒體、討論區等,搜尋懷疑無牌賓館的資訊和情報。當發現透過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賓館,牌照處的執法人員便會跟進調查。牌照處亦會於境外主要互聯網搜尋器作出宣傳,讓旅客在計劃來港旅程時,更容易接觸到牌照處的資訊。
旅客或市民可透過牌照處網頁的搜索功能,分辨相關酒店或賓館是否持牌處所。如發現懷疑無牌酒店或賓館,請致電牌照處舉報熱線(電話︰2881 7498)、電郵至hadlaenq@had.gov.hk、傳真至2504 5805,或透過「香港持牌旅館」流動手機應用程式,向牌照處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