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證監會歡迎中國證監會發布經修訂的《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以及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發布相關操作指引修訂,以落實優化基金互認安排。

本港證監會亦發表經修訂的《有關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的通函》。

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優化基金互認安排將為香港互認基金管理人拓展商機,證監會感到高興,有信心優化措施將顯著增加互認安排下的產品多樣性、有效提升產品規模,為計劃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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