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刊發諮詢文件,建議檢討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定價流程,以及全面改革公開市場監管框架,並就香港建立場外交易市場的概念諮詢市場。公眾諮詢為期3個月,明年3月19日完結。

文件針對公眾持股量及流通量提出多項具體措施,包括建議按發行人的市值對上市時的最低公眾持股量作分層規定;以及就是否容許發行人在上市後有更多彈性維持較低公眾持股量,徵詢市場意見。文件又提出,建議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股份中,有一定部分在上市後即可自由交易,提供更多流動性。

聯交所亦建議,容許發行人可在毋須延遲首次公開招股時間表下,將最終招股價格在指示性發售價範圍向上修訂不多於10%;以及考慮允許基石投資者「分階段解禁」出售股票,例如當中一半證券可在上市後3個月後解除禁售限制,其餘維持6個月解禁期。

此外,聯交所建議增加「具議價能力」投資者的參與,減少最終發售價與上市後的實際交易價格之間存在較大差距的情況。建議降低A+H股發行人須於香港上市的最低H股數門檻,降至發售股份須佔同一類別已發行股份總數至少10%;或相關H股上市時有至少30億港元的預期市值,並由公眾人士持有。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新建議可支持來自全球的優質公司在香港資本市場上市並蓬勃發展,會繼續優化各項機制,確保上市制度與時並進及滿足市場需求。今次亦建議修訂公開市場的規定,增加對全球發行人及投資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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