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日按照迅速發牌程序,向4家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發牌。當局指,已對所有被當作獲發牌的申請者完成以風險為本的現場視察。
獲發牌的交易平台須完成證監會的現場視察意見而進行的糾正行動,才可在受限制的業務範圍內營運;平台亦須透過獨立第三方進行漏洞評估及穿透測試,並取得滿意結果。當局會整合視察結果,明年初提供更多指引。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葉志衡表示,證監會一直主動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高層及最終控制人溝通交流,闡明監管標準和加快發牌程序,會致力在維護投資者利益與促進香港虛擬資產生態系統的持續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當局指,由於與交易平台的高層及最終控制人直接交流帶來成效,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委聘外部評估專家進行第二階段評估時將沿用此做法。證監會將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及外部評估專家簽署三方協定,監督整個第二階段評估過程,在證監會信納第二階段評估完成後,撤銷業務範圍限制。
證監會表示,已經發出通函,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制訂發牌程序的清晰路線圖,並就第二階段評估提供更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