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瑞和街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懷疑將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食環署檢獲約225公斤懷疑冷藏牛肉及約90公斤懷疑冷藏羊肉,並已即時銷毀。食環署又即時封存約148公斤預先包裝冷藏牛肉作進一步調查,並抽取牛肉樣本進行防腐劑檢測,如有足夠證據,署方將提出檢控。

店舖持牌人涉嫌把冷藏肉作新鮮肉陳列及出售,違反持牌條件,食環署正展開程序取消該新鮮糧食店牌照。食環署人員亦就該新鮮糧食店負責人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而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其發出口頭警告。

食環署發言人說,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除了違反持牌條件,更會引發食物安全問題,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或冷藏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環署會定期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積極處理投訴,並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有關違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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