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有關規管簡樸房的文件,民建聯表示歡迎。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說,最終罰則需要再探討,但根據劏房租金管制經驗,房屋局控告近400名違規劏房業主,罰款介乎數百至數千元,認為阻嚇作用有限,希望日後罰則比劏房租管更嚴。

鄭泳舜表示,政府要考慮制定時間表,決定哪些劏房優先取締,因為不可能同一時間處理約11萬劏房戶,如果當中地方很細、環境衛生很差、有即時住屋危險的最劣質劏房,要納入優先取締項目。

「A4聯盟」議員梁文廣就建議,當局訂立的最低量刑準則,要高於整個單位的劏房租金總收入,才能發揮阻嚇作用。他又說,執法權將賦予房屋局局長,但他期望當局組成特遣隊或專責組,連同不同部門讓租管、樓宇結構和消防等執法行動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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