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資源部發出通知,表示將積極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加大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當中包括優先收回收購企業無力或無意願繼續開發、已供應未動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根據有關通知,收回收購的土地原則上當年不再供應用於房地產開發;有需求的土地應嚴控規模。此外,落實「五類調控」的同時,供應面積不得超過當年收回收購房地產用地總面積的50%,用於民生和實體經濟項目的土地則不受限制。
另外,各部門亦應綜合考慮企業意願、市場需求、地皮條件等因素,確定擬收回收購意向地皮和時序安排,分批納入土地儲備計劃,優先申報使用專項債券。
當局指,有關舉措有助減少市場存量土地規模、改善土地供求、增強地方政府和企業資金流動性、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通知指出,由於涉及部門多、利益協調難度大,各部門要嚴守土地政策紅線和底線,妥善處理好土地債權債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