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說,去年《施政報告》首次提出要提升藥物及醫療器械的審批制度,過去一年已取得一定成果,當局實施全新藥物審批「1+」機制,用於治療嚴重及罕見病的藥物申請,只需提供一個監管藥物機構的許可。

他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時表示,至今收到80多間藥廠超過260個查詢,並批准5款新藥的申請,包括治療轉移性大腸癌及治療甲狀腺癌等藥物,為病人帶來新希望,其中兩種腸癌藥已納入藥物名冊,令藥物成本下降近三成,病人只需支付標準費用15元,預計每年有300名癌症病人受惠。

盧寵茂說,施政報告公布加快改革藥械審批制度,包括11月起,擴展「1+」機制至所有新藥,同時改善評審流程加快註冊,明年上半年會落實藥械監管中心的成立時間表及邁向第一層審批的路線圖,推進監管醫療器械的立法準備工作。

議員林素蔚表示,「1+」機制是由藥廠主動申請,政府角色較被動,又關注審批的新藥是否集中歐美新藥,內地藥物覆蓋會否不足夠。盧寵茂回應說,在相關機制下,一定是由藥廠主導申請,但政府會提早介入,當局亦已擴展機制,內地先進企業如有創新藥物都可根據機制在港申請註冊,而在新機制下,首隻獲批新藥就是由內地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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