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表示,支持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兩項政策工具,已組建專班,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文件今日正式發布實施。

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人民幣,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視情況展期。政策適用於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自主決策是否發放貸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購和增持。

21家金融機構將合理確定貸款條件,自行承擔風險,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行」。21家金融機構按通知規定發放的股票回購增持貸款,若與「信貸資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關監管規定不符的,豁免執行相關監管規定。

文件提到,21家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後於次季度第一個月,向人行申請再貸款。對於符合要求的貸款,人行按貸款本金100%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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