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表示,今年以來有33家滬深上市公司觸及退市標準,當中涉及「面值退市」的公司有22家,認為市場優勝劣汰的機制正逐步形成。當局指,退市新規設置一定過渡期,預計短期內退市公司數字不會明顯增加。
中證監上市公司監管司司長郭瑞明表示,按照4月底新修訂的規則,因財務造假被行政處罰,但未達重大違法退市標準的上市公司,將被實施「ST」,即其他風險警示,目前已有7家。當局亦另設「*ST」的退市風險警示。
郭瑞明指,有關制度旨在向投資者充分提示上市公司相關風險,滿足一定條件後可以申請撤銷。他強調,即使上市公司退市,公司及負責人對於退市前的違法違規行為,仍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責任,今年已將17家涉嫌犯罪的退市公司及負責人,移送司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