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與聯交所在一項規則執行行動中攜手合作,對一家GEM上市公司兩名前任董事不當行為採取紀律行動。證監會說,案件突顯兩家機構透過運用各自調查權力和監管工具,就彼此關注的案件作出策略性協調。
聯交所公開譴責環球友飲智能控股居於新加坡的創辦人、控股股東及前執行董事Aris Goh Leong Heng及Anita Chia Hee Mei,認為兩人均不適合擔任環球友飲或公司任何附屬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務。
聯交所發現,環球友飲在2020年5月上市時,曾向一家位於新加坡的新股發行顧問公司支付100萬新加坡元款項,並報稱是與新股發行有關的顧問服務費,導致環球友飲實際上市費用超出在上市招股書內列出的預計上市費用。聯交所將案件轉介證監會跟進。證監會經調查後發現,顧問公司將有關款項轉入兩人在新加坡的聯名銀行帳戶。證監會將有關資金追溯資料及其他證據轉交聯交所。
GEM上市委員會考慮所有證據後,裁定兩人透過上述轉款安排挪用環球友飲資金。兩人其後已安排顧問公司向環球友飲退回有關款項,但GEM上市委員會仍裁定二人嚴重違反對公司的誠信責任及《上市規則》有關規定。
證監會及聯交所感謝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協助,證監會對兩人涉嫌挪用資金的案件仍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