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虛擬資產生態圈亦包括一些場外交易所(OTC),多數以實體舖或網上平台形式營運,容易接觸到普羅大眾,去年一些有關無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詐騙個案,亦有場外交易所參與其中,誤導投資者將資金轉至這些無牌平台,因此認為有需要把場外交易所納入監管,並將於短期內就擬議的監管框架展開諮詢。
許正宇在網誌表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發牌制度及監管要求的過渡安排,在本月底屆滿,服務提供者如計劃繼續在香港營運,須在本月29日或之前提交牌照申請。證監會考慮申請者能否符合監管要求、是否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在港有實質運作等因素後,將決定會否於今年6月1日起,將這些原有服務提供者視作獲發牌,直至證監會就其牌照申請作出最終決定。
許正宇提到,若證監會認為一些原有服務提供者,未能符合過渡安排的相關要求,將向這些申請人發出「不當作獲發牌的通知」,所有未在本月29日或之前提交申請,又或者收到「不當作獲發牌的通知」的原有服務提供者,都必須著手結束業務,並在今年5月31日或之前,或在證監會通知發出起計3個月以內,完全結束業務。
他表示,證監會正積極準備執法,並會加強宣傳工作,盡快向公眾更新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資料,以確保市民清晰知道有關服務提供者是否獲發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