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今日生效,在新機制下,兩地法院可以相互認可和強制執行對方就該安排所涵蓋的民商事案件作出的生效判決。新機制讓當事人可免除就同一爭議,在內地和香港的法院分別提出訴訟,減低跨境強制執行有關判決一般所涉及的風險、法律費用和時間。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民商事安排》突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獨特優勢,香港是唯一一個司法管轄區與內地就相互認可及強制執行判決訂立適用範圍如此廣泛的安排。《民商事安排》有助香港在十四五規劃下,發展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和區域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

林定國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在最高人民法院與律政司合辦的研討會上致開幕辭。研討會講解《民商事安排》及《條例》,包括適用規則和具體程序,約300人親身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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