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在官方微博宣布實施「跨境理財通2.0」,在投資者准入條件、參與機構範圍、合格投資產品範圍、個人投資者額度等方面作出優化,優化內容與上月初公布的公開徵求意見稿一致。

其中,「南向通」的內地投資者門檻,新增「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的可選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個人投資者投資額度由1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業務試點範圍擴大至證券公司亦可參與。另外,「北向通」合資格產品範圍擴大。

人行指,優化相關制度安排,在促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同時,進一步釋放試點政策紅利,更加便利大灣區居民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進一步提升居民資產配置的吸引力,更好滿足跨境投資及跨境理財需求,有效促進大灣區民生融合,推動大灣區建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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