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轄下研訊小組今日(七月五日)對去年年底重啓涉及二○○九年一宗初生嬰兒腦癱事件的紀律研訊作出裁決,政府發言人有以下回應:
醫委會作為法定獨立機構,獲賦權處理本港執業醫生的註冊和紀律規管事宜,有責任依法通過公平、公正、公開及有效率的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處理涉及醫生專業的投訴。政府全力支持醫委會轄下研訊小組自去年十一月經主動覆核後,重啓並在八個月內順利完成二○○九年初生嬰兒黎遠建腦癱事件的研訊。政府尊重研訊小組作出的裁決,並強調研訊過程的完結有助釐清事件真相,和避免過去長期等候研訊對醫患雙方帶來的壓力。
醫務衞生局(醫衞局)再次向遠建及其父母表達慰問,期望裁決能令他們釋懷,全力聚焦遠建的照顧及康復,同時保持對香港醫療體系和制度的信心,相關部門會持續跟進有關遠建的醫療和福利需要。
去年十二月醫委會就完善申訴處理機制向醫衞局提交的報告及今年二月申訴專員公署就醫委會秘書處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均已清楚指出,醫委會申訴機制有迫切改善的空間。政府高度重視上述報告的調查結果,並視改革為當務之急。為此,醫衞局已於今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布啓動《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立法程序(見新聞公報),以期通過制度改革,支持醫委會在專業自主的原則下更有效履行維持醫生專業操守及持續提升醫療專業水平。《條例草案》將於七月八日在立法會首讀。
《條例草案》就改革申訴處理機制提出一系列建議,尤其針對導致個案延誤的痛點進行透徹的改革,以達至「行公義,守專業,護社羣」,包括:
(一)初步偵訊委員會及研訊小組會正名為醫務調查組及醫務審裁團,由政府委任的獨立審裁員主導,五名成員中最少三人由獨立審裁員出任,而非大部分由醫委會成員出任,並大幅增加獨立審裁員提名人數上限至110名醫生審裁員和170名非醫生業外審裁員,進一步彰顯程序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醫委會作為法定獨立機構,獲賦權處理本港執業醫生的註冊和紀律規管事宜,有責任依法通過公平、公正、公開及有效率的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處理涉及醫生專業的投訴。政府全力支持醫委會轄下研訊小組自去年十一月經主動覆核後,重啓並在八個月內順利完成二○○九年初生嬰兒黎遠建腦癱事件的研訊。政府尊重研訊小組作出的裁決,並強調研訊過程的完結有助釐清事件真相,和避免過去長期等候研訊對醫患雙方帶來的壓力。
醫務衞生局(醫衞局)再次向遠建及其父母表達慰問,期望裁決能令他們釋懷,全力聚焦遠建的照顧及康復,同時保持對香港醫療體系和制度的信心,相關部門會持續跟進有關遠建的醫療和福利需要。
去年十二月醫委會就完善申訴處理機制向醫衞局提交的報告及今年二月申訴專員公署就醫委會秘書處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均已清楚指出,醫委會申訴機制有迫切改善的空間。政府高度重視上述報告的調查結果,並視改革為當務之急。為此,醫衞局已於今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布啓動《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立法程序(見新聞公報),以期通過制度改革,支持醫委會在專業自主的原則下更有效履行維持醫生專業操守及持續提升醫療專業水平。《條例草案》將於七月八日在立法會首讀。
《條例草案》就改革申訴處理機制提出一系列建議,尤其針對導致個案延誤的痛點進行透徹的改革,以達至「行公義,守專業,護社羣」,包括:
(一)初步偵訊委員會及研訊小組會正名為醫務調查組及醫務審裁團,由政府委任的獨立審裁員主導,五名成員中最少三人由獨立審裁員出任,而非大部分由醫委會成員出任,並大幅增加獨立審裁員提名人數上限至110名醫生審裁員和170名非醫生業外審裁員,進一步彰顯程序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二)加強秘書處專業及行政支援,增加醫務調查組的調查權力和法律專業支援,加快個案調查,同時取消醫務審裁團將個案轉介回醫務調查組的機制,令個案管理更高效;
(三)醫委會可就研訊程序發出實務指示,並就申訴處理不同階段的程序訂立並公布時間指標;
(四)理順處分安排,定立四級處分,取消緩刑;及
(五)優化覆核與上訴機制,讓申訴和被申訴方皆可對審裁結果提出覆核,令程序更合理和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