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與水警於二月十二日至十九日進行聯合行動,重點打擊大規模海上走私活動,合共偵破六宗涉及懷疑走私香煙及懷疑毒品案件,檢獲共約一千六百九十三萬枝懷疑私煙和四百五十九公斤懷疑大麻花。

  海關和水警人員二月十三日至十六日在西貢和大嶼山進行反走私行動,期間共偵破四宗涉及懷疑走私香煙的案件,並於四輛貨車及岸邊檢獲共約四百一十萬枝懷疑私煙,市值約一千九百萬元,應課稅值約一千三百五十萬元,並扣查四輛涉案貨車。

  二月十八日凌晨,海關在筲箕灣避風塘發現一艘無人看管的可疑漁船。經搜查後,海關人員在船艙內檢獲一千二百八十三萬支懷疑私煙,估計市值約五千七百萬元,應課稅值約四千二百萬元。

  同日稍後時分,海關在南丫島對開海面截查一艘可疑漁船,期間漁船上有人將多個尼龍袋拋落海面,海關人員隨即採取行動登上該船隻,並在海面撈回該些尼龍袋。經搜查後,海關人員在尼龍袋中檢獲共約四百五十九公斤懷疑大麻花,市值約一億一千八百萬元。行動中,海關拘捕三名懷疑涉案本地男子,年齡介乎四十四歲至六十歲。

  上述六宗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是專責打擊走私的政府部門,一直站在最前線全方位積極打擊各類走私活動。海關將繼續嚴厲打擊海上走私活動,積極運用風險管理及情報主導執法策略,並持續與香港警務處、內地及海外執法機構的情報交流和執法合作,適時開展針對性的反走私行動,全力遏止相關活動。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舉報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販毒或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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