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於三月十四日在落馬洲管制站偵破一宗涉及出境旅客管有屬《危險藥物條例》的依托咪酯(「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及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他達拉非」案件,檢獲五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十六粒懷疑「他達拉非」及一支電子煙裝置。

  海關人員當日於落馬洲管制站為一輛出境的七座位私家車進行清關時,在車上一名三十五歲男乘客身上及其個人行李中搜出五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十六粒懷疑「他達拉非」及一支電子煙裝置,遂把他拘捕。

  該名被捕男子暫獲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販運「太空油毒品」。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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