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昨日(三月十八日)在香港國際機場破獲三宗涉及貨運及旅客販運毒品的案件,檢獲共約四十公斤懷疑氯胺酮、約一百五十二公斤懷疑大麻花及約七百六十克懷疑海洛英,估計市值共約五千八百四十萬元。
首宗案件中,海關三月十七日透過風險評估,在機場檢查一批從荷蘭抵港並報稱光譜測定儀的空運貨物。經檢查後,海關人員發現該兩箱貨物藏有約二十五公斤懷疑氯胺酮,估計市值約一千一百八十萬元。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採取監控遞送行動,在尖沙咀拘捕一名涉案收貨男子,年齡二十歲。其後,海關人員押解該名被捕男子到葵涌一個工業大廈單位進行搜查,再檢獲約七百六十克懷疑海洛英,以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
案件仍在調查中。
第二宗案件中,海關昨日透過風險評估,在機場檢查四十八箱從泰國抵港的貨物,發現內藏約一百五十二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三千九百萬元。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發現一間海外公司委託本地貨運代理公司收取該批貨物,再安排以空運方式轉運到英國。海關已聯繫有關海外執法機關作跟進調查。
第三宗案件中,一名三十三歲的女旅客昨日從荷蘭阿姆斯特丹經土耳其伊斯坦堡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內發現約十五公斤懷疑氯胺酮,估計市值約七百一十萬元,遂把她拘捕。該女子已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明日(三月二十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此外,市民亦要避免將個人資料或地址交予他人以作收取包裹或貨物用途。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首宗案件中,海關三月十七日透過風險評估,在機場檢查一批從荷蘭抵港並報稱光譜測定儀的空運貨物。經檢查後,海關人員發現該兩箱貨物藏有約二十五公斤懷疑氯胺酮,估計市值約一千一百八十萬元。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採取監控遞送行動,在尖沙咀拘捕一名涉案收貨男子,年齡二十歲。其後,海關人員押解該名被捕男子到葵涌一個工業大廈單位進行搜查,再檢獲約七百六十克懷疑海洛英,以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
案件仍在調查中。
第二宗案件中,海關昨日透過風險評估,在機場檢查四十八箱從泰國抵港的貨物,發現內藏約一百五十二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三千九百萬元。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發現一間海外公司委託本地貨運代理公司收取該批貨物,再安排以空運方式轉運到英國。海關已聯繫有關海外執法機關作跟進調查。
第三宗案件中,一名三十三歲的女旅客昨日從荷蘭阿姆斯特丹經土耳其伊斯坦堡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內發現約十五公斤懷疑氯胺酮,估計市值約七百一十萬元,遂把她拘捕。該女子已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明日(三月二十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此外,市民亦要避免將個人資料或地址交予他人以作收取包裹或貨物用途。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海關提醒大麻及四氫大麻酚(THC)均屬《條例》下訂明的危險藥物。除非符合《條例》的相關要求,否則進口含有大麻或THC的產品(包括食品或飲料)一律被禁止。市民須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以免誤墮法網。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販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