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推出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闡明香港要求公眾責任實體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SSB準則)的方針,並就不遲於2028年大型公眾責任實體全面採用ISSB準則提供清晰的路徑。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推出路線圖,全面採用ISSB準則,清晰彰顯政府決心實現全球綠色轉型,繼續在促進綠色和可持續投融資上擔當領導角色。路線圖為香港公眾責任實體就可持續匯報提供具透明度和清晰的路徑。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將連同金融監管機構及持份者,繼續透過加強技能培訓和推動科技方案的應用,支持香港可持續披露準則的實施。
路線圖重點包括香港會計師公會正以全面銜接ISSB準則為基礎,制訂香港準則,目標是在今年年底前發布香港準則的最終文本,明年8月1日生效。
明年1月1日起,所有主板發行人均須以「不遵守就解釋」為基礎,披露參照《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的新氣候規定所要求的相關信息。
2026年1月1日起,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的發行人必須按新氣候規定作強制披露。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將於2027年就強制要求上市公眾責任實體按香港準則作可持續匯報諮詢市場意見,並預期於2028年1月1日起按相對稱的方式實施。
相關金融監管機構將要求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金融機構,即非上市公眾責任實體,不遲於2028年應用香港準則。
路線圖也詳述香港為支持可持續披露發展全面生態圈的藍圖,涵蓋可持續核證、數據與科技、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