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韌性

香港 – Media OutReach Newswire – 2025年3月11日 – 恒基陽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宣佈陽光房地產基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8個月(「報告期間」)之全期業績,此全期業績乃因應財政年度結算日由6月30日更改為12月31日而編製。

報告期間,陽光房地產基金的總收益及物業收入淨額分別為港幣1,236.3百萬元及港幣957.7百萬元,而可分派收入為港幣499.7百萬元。按日曆年為基準之關鍵績效指標概列如下:
以港幣百萬元列示
(未經審核)

截至202412月31日
止12個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止12個月

收益

817.1

814.0

物業收入淨額

634.5

639.6

可分派收入

337.3

344.4

董事會已通過派發末期分派每基金單位9.3港仙。連同第一次及第二次中期分派分別為每基金單位9.0港仙及9.1港仙,報告期間的每基金單位分派合共為27.4港仙,派發比率為94.0% (2022/23年 財政年度:97.9%)。按2024年12月31日收市價每基金單位港幣1.86元計算,報告期間的年度化分派收益率為9.8%。

陽光房地產基金物業組合於2024年12月31日的估值為港幣17,933.6百萬元,其資產淨值則為港幣13,010.1百萬元,或每基金單位港幣7.53元。

營運摘要

於2024年12月31日,陽光房地產基金整體物業組合的租用率為91.3%,而寫字樓及零售物業組合的相應數字分別為92.0%和90.1%。整體物業組合的平均現行租金為每平方呎港幣43.7元,較2023年6月30日下降3.7%。報告期間,整體物業組合的平均續租租金負增長為2.6%。

就主要物業的營運表現而言,大新金融中心於2024年12月31日的租用率改善至92.2%,然而,該物業錄得續租租金負增長8.2%,當中包括一位主要租戶的租金檢討。上水中心購物商場於報告期間取得續租租金正增長4.2%,而其租用率為91.4%,低於2023年6月30日所錄得的97.6%,主要由於佔其可出租面積7.5%的幼稚園租戶騰空的位置所致。與此同時,新都城一期物業的租用率略為下降至91.7%,而續租租金為負增長0.9%。

管理人之主席歐肇基先生表示:「鑒於逆境仍然持續,管理人將透過採納自律及創新的資產管理策略,加倍努力以增強陽光房地產基金之韌性,並重申對可持續發展的堅定承諾。」

備註:隨附陽光房地產基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8個月之全期業績財務摘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18個月之全期業績財務摘要:
(以港幣百萬元列示,除另有列明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18個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止年度

收益

1,236.3

783.3

物業收入淨額

957.7

624.0

成本對收入比率 (%)

22.5

20.3

除稅後虧損

(173.0)

(28.4)

可分派收入

499.7

380.3

每基金單位分派(港仙)

27.4

22.0

派發比率 (%)

94.0

97.9

於2024年12月31

於2023年6月30日

物業組合估值

17,933.6

18,512.2

資產淨值

13,010.1

13,669.2

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港幣)

7.53

8.06

資產負債比率 (%)

27.0

26.1

免責聲明:
本新聞稿所載資料並不構成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的要約或邀請出售,或徵求他人提出要約或邀請以購買或認購陽光房地產基金的基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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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陽光房地產基金

陽光房地產基金(股份代號:435)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並按日期為2006年5月26日之信託契約(經修訂及重列)構成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自2006年12月21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為投資者提供投資於多元化物業組合的機會。物業組合包括位於香港的11個寫字樓及6個零售物業,可出租面積合共約1.3百萬平方呎。寫字樓物業分佈於核心和非核心商業區,而零售物業則 座落於地區性交通樞紐、新市鎮及人口稠密的市區地點。

關於管理人

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管理人為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其主要責任為根據信託契約完全以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為依歸,管理陽光房地產基金及其所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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