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督導小組)於今日(二月六日)的會議中訂立本年度推動香港可持續金融發展的三項工作重點。
1. 發展全面的可持續披露生態圈。隨着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發布《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註一),督導小組將進一步採取行動,支持香港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SSB準則)。督導小組會與持份者緊密合作,提供可持續匯報的技術支援,制訂可持續核證監管框架,並聯同業界提供技能培訓計劃。
2. 鞏固香港可持續及轉型金融中心的領先地位。為提高綠色及可持續資金的融通,督導小組正了解業界意見,擴大香港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註二),包括納入轉型元素及增加新的可持續活動。督導小組亦積極與業界合作,就轉型金融循行業提供具操作性的指引。此外,督導小組將在其網站設立轉型金融知識中心。隨着COP29(註三)有關碳市場的進展,督導小組會加強與亞太區內持份者交流及提供技能培訓活動,致力推動香港成為區內碳交易中心。
3. 利用數據和科技促進可持續披露及推動可持續融資活動。綠色金融科技解決方案具潛力引領大規模的可持續資金融通,並提高資訊流通的透明度和可及性,督導小組正與業界擬定《香港綠色金融科技地圖》(註四),將在二○二五年上半年發布。為鼓勵可持續披露及增加數據的可用性,督導小組將於年內持續優化網站上供大眾免費使用的數據工具,包括兩個溫室氣體排放計算和估算工具及針對非上市公司/中小企業的《氣候和環境風險問卷》。
有關督導小組的工作及成員詳情,請參閱sustainablefinance.org.hk/tc/。
關於督導小組
督導小組在二○二○年五月成立,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共同領導,成員包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環境及生態局、保險業監管局、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督導小組旨在協調金融業針對氣候和環境風險的措施應對,加快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發展,並支持政府的氣候策略。
註一:香港特區政府在二○二四年十二月推出了《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為在香港的大型公眾責任實體在不遲於二○二八年全面採用ISSB準則提供清晰的路徑。
註二:金管局在二○二四年五月發布第一階段的香港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涵蓋四個行業(即發電、交通運輸、建築、污水與廢物的處理)下12項經濟活動。
註三:第二十九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普遍稱為COP29。
註四:督導小組在二○二四年三月聯同數碼港和投資推廣署公布香港綠色金融科技地圖原型(只備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