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提醒公眾,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在過渡安排下的申請期已結束。

根據過渡安排,任何正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沒有在昨日或之前提交牌照申請,就必須在5月底或之前結束在香港的業務。

證監會強調,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須取得必要的證監會牌照,方可恢復在香港的業務活動,或向香港投資者積極推廣虛擬資產服務。證監會強調,進行任何無牌活動屬刑事罪行。

證監會提醒投資者應利用證監會網站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查核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狀態。至於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上的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仍在處理中,會否獲批准屬未知之數,因此,在這些平台上進行買賣存在風險,投資者在無牌平台上進行買賣可能會令他們不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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