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銀行因投資產品銷售手法方面的失當行為,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6640萬元。

證監會與金管局聯合執法,指出恒生銀行於2014年2月至2023年5月的9年間,在銷售集體投資計劃和衍生產品方面犯有嚴重的監管缺失,包括向客戶多收款項及沒有向他們充分披露金錢收益。

金管局說,在早前的調查中,發現有111個客戶帳戶執行了100宗或以上的集體投資計劃交易,部分客戶是受到客戶經理招攬或建議下進行過於頻繁且持有期短的交易,此舉令客戶承擔重大的交易成本,嚴重影響整體盈虧。調查亦發現,恒生銀行期間在多個不同銀行業務中,長時間向大量客戶多收合共至少2240萬元的款項。

恒生銀行接受調查結果和紀律行動,已向受影響的客戶作出賠償,並採取補救步驟及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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