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於11月4日推出「基金簡易通」,加快處理簡單投資基金的申請,目標在接獲申請人完整而具質素的資料後,在15個工作天內認可。新安排試行期6個月,期間將監察「基金簡易通」運作,並在正式採納前作出適當調整。

新機制涵蓋與證監會訂有基金互認安排的司法管轄區,包括內地、澳洲、法國、盧森堡、英國、馬來西亞等地的簡單基金;相關基金包括股票、債券及混合基金等。

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蔡鳳儀表示,「基金簡易通」可為在香港推出的基金提供更清晰明確的流程,在不削弱投資者保障的前提下,拓闊產品選項,為資產管理公司及投資者帶來裨益,並將提升香港對海外及內地基金的吸引力,加強香港作為領先資產管理樞紐的競爭力。

根據證監會數據,過去5年,處理新基金申請的做法,分為標準及非標準申請,平均處理時間分別少於1.5個月及2.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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