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設立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提供者(OTC)發牌制度的立法建議展開公眾諮詢,諮詢為期兩個月至4月12日。
政府表示,有見一些詐騙案件涉及虛擬資產場外交易營運者,政府認為有需要在《打擊洗錢條例》下將該等場外交易服務納入規管,以應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並保障投資者。
立法建議重點,包括要求任何人如在香港以業務形式,提供任何虛擬資產與金錢現貨交易服務,須向海關關長申領牌照;涵蓋所有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不論有關服務透過實體店或其他平台提供;賦予海關關長權力,監督持牌人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合規情況,執行新制度的法定和規管要求;以及提供過渡安排,讓規管制度有效實施。
政府發言人表示,立法建議是政府建立穩健及透明的規管環境,讓虛擬資產和Web3可持續地發展的重要舉措。擬議的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可有效應對虛擬資產活動涉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