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地區人士反映,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商場及附近商場的私營西醫診所數目近年顯著減少,部分公共屋邨商場更出現「零」西醫的情況(例如象山邨、安蔭邨及即將重建的彩虹邨等),令當區居民需要跨區求診,又或集中到僅存的少數私營西醫診所就醫,以致輪候時間增加,造成極大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過去五年,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商場及已拆售的公共屋邨商場內的(i)普通科私營西醫診所數目,以及(ii)當中提供夜診服務的診所數目分別為何,並按商場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有否統計,過去五年,在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商場(包括已拆售的商場)中,曾經出現「零」普通科私營西醫診所的商場的以下資料:商場名稱、出現有關情況的年份,以及每次情況的持續時間;及
(三)房委會有否制訂政策或指標,以定期檢視及評估公共屋邨商場(包括已拆售商場)的私營西醫診所服務的需求和供應情況,並按需要採取積極措施增加該等診所的數目,以確保居民可以獲得足夠和便利的私營醫療服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穎欣議員的提問,房屋局和醫務衞生局的綜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主要職能是為有住屋需要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可負擔的租住房屋。同時,房委會亦於轄下公共屋邨提供其他附屬設施如零售設施,零售設施的行業組合亦包括西醫診所,以照顧居民的日常所需。
現時,房委會轄下55個商場共有61間西醫診所,約八成的商場均設有一間或以上的診所,另有五間位於不同商場的診所亦正在招標中,加上位於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的其他商業單位的16間西醫診所,房委會的零售設施合共有77間西醫診所,為居民提供便捷的醫療診症服務。這些診所因應個別情況及居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等因素,訂定為居民提供診症服務的營業時間,房委會沒有要求西醫診所提供夜診服務。過去五年,房委會轄下設有西醫診所的公共屋邨商場見附件。至於就房委會已分拆出售的非住宅物業,拆售物業的業主受到法律、地契條款、大廈公契及買賣契約中相關限制性契諾所規範,房委會不會干預有關業主的日常運作和商業決定,亦沒有統計已拆售物業商場的店鋪類別。
(三) 房委會一向按商業原則出租轄下的商業單位,一般通過招標的方式出租,並以市值訂定租金水平。房委會理解屋邨居民對醫療診症服務的需求,因此在安排出租商業單位時,會優先考慮醫務診所行業。此外,房委會亦設立了熱線,提供轄下商業單位的租賃資訊,方便有興趣的潛在商戶直接聯絡房委會;房委會在招租海報上亦加入了二維碼(QR code),方便潛在商戶瀏覽最新的招標公告,及訂閱接收商舖的招標資訊,藉此增加在公共屋邨內提供西醫診所的機會。
房委會為空置商舖招標時,除了在商舖外張貼招租海報、在報章刊登招標廣告、將招標公告上載於房委會/房屋署網頁外,亦會主動聯絡曾就相同行業(包括西醫診所)競投商舖但未能成功的潛在商戶;此外,房委會會將招標商舖的資訊以電郵及郵寄方式通知香港西醫公會及香港醫學會,以便他們通知有興趣競投商舖的醫生會員,藉此增加成功出租商舖作西醫診所的機會。根據記錄,房委會轄下零售設施的西醫診所數目於二○二○年至二○二四年期間錄得增長約百分之七,共有77間(包括商場及非商場商業單位)。惟商舖最終能否成功出租作西醫診所用途,仍取決於服務提供者的各項考量因素如診所地點、營運成本、目標客群等而作出的商業決定。
在規劃和發展整體基層醫療服務時,醫務衞生局會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基層醫療服務提供模式、區內人口結構變化及服務對象分布、區內公私營基層醫療服務的供應及需要等。因此,各區的私家醫生和基層醫療服務提供者分布會有差異。政府正根據《基層醫療健康藍圖》(《藍圖》),在不同地區預留用地作基層醫療服務長遠發展之用,同時研究如何更有效地規劃和發展醫療衞生服務設施,加強協調發展和重建社區的政府大樓及醫療設施處所。當中包括以地盡其用的原則考慮重置、擴建或整合現有醫療設施,亦會考慮不同措施,包括如《藍圖》所述,研究為非政府機構或私營醫療服務提供者提供基層醫療服務場地的可行性,以推動私營或非政府機構的基層醫療健康服務提供者融入以地區為本的社區醫療健康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