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稿代申訴專員公署發出: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二月二十日)宣布公署完成就當局收回、翻新及重新編配公屋單位的安排的主動調查行動,並向房屋署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提出共19項主要改善建議。

  今屆政府除了努力不懈增加房屋供應,亦同時着力打擊濫用公屋,兩方面都取得積極成效。此外,房屋署及房協每年均會因不同原因收回不少公屋單位,例如租戶在私人市場購買物業、購置資助出售房屋、遷入安老院舍、不幸離世或其他原因而自願退回單位等。在過去五年(註),房屋署及房協分別平均每年收回約15 700個及1 100個公屋單位。有效率地收回及翻新公屋單位,以及盡早作出編配,有助縮短公屋申請者的輪候時間。

  陳積志表示︰「今屆政府切實覓地、建屋解決房屋問題,全力提量、提速、提效、提質,秉持為市民謀幸福的積極進取態度。當局在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上亦不斷推出多項優化措施,成績有目共睹。

  在公署展開主動調查行動後,房屋署已主動採取不少優化措施,務求令翻新回收單位及重新編配給公屋申請人的過程可以加快。相關措施已於二○二四年十一月開始分階段執行。例如,該署已訂立機制將空置單位的屋邨資料提早告知承辦商,讓他們可以預先安排物料及人手;以及要求承辦商優先翻新已獲準租戶接受的空置單位。該署亦修訂『空置單位翻新津貼』計劃,將適用範圍擴展至所有樓齡的空置單位,讓選擇領取翻新津貼的準租戶可提早入伙。公署對部門的工作予以肯定。公署認為房屋署及房協就收回單位程序、翻新及編配安排方面仍要進一步革新,以加快單位流轉,確保珍貴的公屋資源不會被浪費。」

  公署就探討加快收回單位的流程、完善處理前租戶遺留在單位內的物品的程序、優化翻新及編配回收單位的安排、以及相關配套措施等,向房屋署及房協提出共19項改善建議。公署欣悉房屋署及房協接納公署提出的所有改善建議。

  公署向房屋署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議為:
 

  • 改善獨居租戶離世後收回單位的程序,並修訂相關工作指引;
  • 加強職員就獨居租戶離世後收回單位的工作的培訓,讓職員了解修訂工作安排的流程;
  • 研究優化在「遷出通知書」所訂期限屆滿後單位仍未騰空交回的處理程序;
  • 繼續與上訴委員會成員緊密溝通,積極考慮不同改進建議,以讓上訴審裁小組的裁決過程更暢順完成;
  • 研究在可行情況下為單位收回後至再推出編配的工作訂定目標;
  • 優化電腦系統以設立數據收集、統計及分析的功能,以提升處理翻新及編配回收單位的工作效率;以及
  • 改善與租戶及其緊急聯絡人聯絡的安排,要求租戶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公署向房協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議為:
 

  • 借鑑房屋署處理獨居租戶離世後收回單位的程序,修訂相關工作指引;
  • 在修訂有關處理獨居租戶離世後的工作指引後,為職員安排培訓;
  • 檢視處理前租戶遺留在單位內物品的程序;
  • 更積極及果斷處理未有交還單位的個案;
  • 硏究縮短現時收回單位後14天內發出翻新工程單的安排,作出適當修訂以提升效率,以及制定相關監察機制;
  • 檢視收回單位後的編配程序,研究在可行情況下為單位收回後至再推出編配的工作訂定目標;
  • 改善電腦數據分析系統,以有效整合翻新及編配回收單位的數據,藉以強化工作效能;
  • 檢討處理翻新空置單位的流程及標準,加快工程進度,以縮短翻新單位時間;
  • 考慮效法房屋署,探討向租戶提供類似的空置單位翻新津貼的可行性;
  • 考慮效法房屋署,研究向因入住安老院舍及須服刑而交還單位的租戶發出將來可獲安排入住公屋的保證書;
  • 檢視在租戶獲取其他形式的資助房屋後交還單位的安排;以及
  • 要求租戶及其緊急聯絡人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調查報告已上載至申訴專員公署網頁www.ombudsman.hk供公眾參閱。

註:房屋署以財政年度計算,房協則以曆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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