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4月1日起實施,約3000個零售點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及網上平台,1月下旬至2月期間開始銷售指定袋和指定標籤。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在一個電台節目解釋,提早售賣指定袋是希望讓市民提早適應。她表示,實施垃圾收費後,市民在公眾地方棄置垃圾必須使用指定袋,市民在這段時間可盡量用家中的普通垃圾袋。

環保署鼓勵各零售商在銷售指定袋的同時,可於收銀處銷售散裝單個指定袋代替塑膠購物袋盛載貨品,達致「一袋兩用」。胡勁欣說,業界反映實施初期市民可能抗拒用指定袋盛載食物等,因此讓市民有選擇可購買膠袋或指定袋,但她重申鼓勵市民自備環保袋購物。

胡勁欣又說,不鼓勵、不建議物管公司以大指定袋為住戶「包底」,盛載沒有使用指定袋的住戶垃圾。她說在6個月的適應期內,可能有個別大廈有老人家行動不便或未適應,物管公司提供方便,但如署方發現嚴重違規,會採行動。她透露將推出流動應用程式,接受市民舉報非法棄置垃圾,舉報人可上載相片,程式亦有全球定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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