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美國國務院民主、人權和勞工局今日(二月八日)發表有關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的錯誤言論,公然施壓要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對此予以譴責並反對,並發表聲明澄清謬誤,以正視聽。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由於黎智英所涉及案件的法律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均不應評論有關案件。特區政府強烈敦促外部勢力立即停止干預特區的內部事務和特區法院獨立行使的審判權。」

  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所有案件(包括有關案件)均是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

  發言人強調:「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不能獲得應有的公平審訊,都是破壞香港特區法治的行為,應受譴責。」

  「香港特區將繼續堅定不移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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