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發表網誌指,有意規管眾籌活動。當局提出3大規管方向,包括在港營運的眾籌平台是否須獲得牌照或進行登記,並對在平台上募集資金的項目進行盡職審查?資金募集者在進行眾籌活動前是否須進行登記或獲得許可,並向資金提供者作出清晰、準確及公平的披露及匯報?如何建立一套匯報制度,識別及舉報可疑交易,以防範危害國家安 全、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等各種違法行為的風險?
他指,專門制定法例規管眾籌涉及複雜的政策及執行考慮,例如涵蓋的活動範圍、是否需要設定資金門檻及負責監管及執法的機構等。當局有意在今年諮詢公眾,收集意見以開展下一步的具體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