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深圳日本人學校就讀10歲男童遇襲身亡的案件,昨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法官以故意殺人罪,判處45歲被告死刑。

法官指出,被告為了在網上博取關注,買刀殺害無辜的兒童,性質極其惡劣,應當判處極刑。

日本傳媒報道,審訊未有對傳媒公開,但受害者家屬以及日本駐廣州總領事到庭旁聽。

日本駐華大使金杉憲治表示,會繼續強化確保在華日僑安全的相關對策。

案發在去年9月18日,一名10歲日本男童在深圳上學途中被人用刀襲擊受傷,翌日傷重不治,兇徒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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