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八日)於憲報刊登下列法律公告:
(i)《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為施行第19M(2)(a)條指明日期)(修訂)(第2號)公告》(《2025年強制使用(修訂)(第2號)公告》);及
(ii)《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為施行第19U(4)條指定日期)(修訂)(第2號)公告》、《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為施行第19Y(3)條指定日期)(修訂)(第2號)公告》及《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為施行第19Z(4)條指定日期)(修訂)(第2號)公告》(合稱《2025年費用規管(修訂)(第2號)公告》)。
《2025年強制使用(修訂)(第2號)公告》指明二○二五年六月五日為由中銀國際英國保誠信託有限公司(中銀保誠)管理的中銀保誠簡易強積金計劃及我的強積金計劃的「關鍵日」,規定中銀保誠必須使用積金易平台以執行這些強積金計劃的管理職能。就減省成本及強積金受託人就強積金計劃釐定向計劃成員收取的費用而言,《2025年費用規管(修訂)(第2號)公告》指定二○二五年九月五日為中銀保誠簡易強積金計劃及我的強積金計劃的成分基金的「關鍵日」,規定中銀保誠必須相應減少這些強積金計劃下的成分基金向計劃成員徵收的費用。
因應強積金受託人加入平台的準備情況,政府會在確認餘下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後刊憲有關法律公告。
如計劃成員/僱主對積金易平台的具體運作有任何疑問,可瀏覽平台的官方網站(empf.org.hk),或致電平台的客戶服務熱線(183 2622)。計劃成員/僱主亦可到訪三間分布於港九新界的積金易服務中心。
上述法律公告將於二○二五年四月二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上提交立法會省覽,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i)《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為施行第19M(2)(a)條指明日期)(修訂)(第2號)公告》(《2025年強制使用(修訂)(第2號)公告》);及
(ii)《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為施行第19U(4)條指定日期)(修訂)(第2號)公告》、《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為施行第19Y(3)條指定日期)(修訂)(第2號)公告》及《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為施行第19Z(4)條指定日期)(修訂)(第2號)公告》(合稱《2025年費用規管(修訂)(第2號)公告》)。
《2025年強制使用(修訂)(第2號)公告》指明二○二五年六月五日為由中銀國際英國保誠信託有限公司(中銀保誠)管理的中銀保誠簡易強積金計劃及我的強積金計劃的「關鍵日」,規定中銀保誠必須使用積金易平台以執行這些強積金計劃的管理職能。就減省成本及強積金受託人就強積金計劃釐定向計劃成員收取的費用而言,《2025年費用規管(修訂)(第2號)公告》指定二○二五年九月五日為中銀保誠簡易強積金計劃及我的強積金計劃的成分基金的「關鍵日」,規定中銀保誠必須相應減少這些強積金計劃下的成分基金向計劃成員徵收的費用。
因應強積金受託人加入平台的準備情況,政府會在確認餘下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後刊憲有關法律公告。
如計劃成員/僱主對積金易平台的具體運作有任何疑問,可瀏覽平台的官方網站(empf.org.hk),或致電平台的客戶服務熱線(183 2622)。計劃成員/僱主亦可到訪三間分布於港九新界的積金易服務中心。
上述法律公告將於二○二五年四月二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上提交立法會省覽,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