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經濟發展委員會就香港如何在數字經濟時代進一步發展,向政府提交12項核心建議,並附有指標性行動時間建議,涵蓋優化數字政策、加強數字基礎建設、以數據驅動數字經濟、加速數字轉型,以及制定可持續人才策略等5方面。

委員會提出,在2年內制訂和實施數字政策以加強政府治理,建議政府任命專責的政府架構;以3至5年優化新或新興技術的治理,以識別和緩減數據、安全、數碼水平不均及個人資料保護等問題,並提升數據安全和保護。

委員會提出以3至5年鞏固現有基礎建設,為數字經濟發展增強互聯性、可擴展性和便利性,包括優先考慮推動營運者共享5G基礎設施,考慮誘因鼓勵他們提供5G全面覆蓋室內環境;制訂和頒布數據中心標準;進一步推動企業對消費者市場採用「轉數快」等電子支付;探討利用「轉數快」及「智方便」開發官方流動支付入門網站可行性。

委員會又提出在兩年內,提供更多數據以促進香港數據流動,鼓勵私人和公營部門開放更多數據並提供誘因,建立清晰的數據共享指南和框架,並將商業數據通覆蓋範圍擴大到其他行業。跨境數據流動方面,委員會建議當局採取措施,支持便利與內地及世界各地貿易伙伴數據交換與合作。

委員會提出要加快數字轉型,向中小企給予支持及援助,並且用3-5年制定全面人力資源策略以吸引、保留和培養數字人才,提升全民的數字素養和能力,促進非本地人才來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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