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保華建業集團(保華)申請臨時清盤事宜,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回應如下:
   
  政府得悉保華近日就旗下五間子公司向法院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處理債務問題和制定重整方案,而法庭今日召開了聆訊並批准有關申請。由於提出申請是保華的企業決定而相關個案仍處於司法程序,政府不宜評論有關細節。
   
  政府發言人表示,任何企業出現財困,有其自身的原因,必須由有關企業按其實際情況尋找合適的解決方案。由於早前一段時間已經有市場傳聞及媒體報道保華出現財政困難和裁員,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情況和做好預備,以便減少有關情況對相關工程項目和分判商的影響及協助受影響員工。
   
  就政府工務工程方面,保華旗下公司現正承造13項工務工程合約,其中12項是保華與其他建築公司以聯營方式承投,這些合約分別由多個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包括土木工程拓展署、建築署、機電工程署、路政署、渠務署、水務署和環境保護署。由於大部分是聯營項目,無論保華最後是否須清盤,聯營合約的另一方須按合約要求完成餘下的工程,發展局評估有關的聯營承建商有足夠能力承接餘下工程,他們亦表示會繼續履行合約。而唯一由保華單獨承造的項目亦已大致進入完工階段。總體來說,發展局相信保華的情況對相關工務工程項目的影響是可控的,局方會密切監察有關情況。
   
  另外,保華亦承接了其他公營機構的工程項目,部分屬聯營項目,如上述所言,相信影響是可控的。其他由保華獨自承造的項目,當中大部分項目的公營機構業主已按機制轉換總承建商,令工程項目可順利完成,小部分項目的業主亦正進行相關安排,務求把工程受到的影響減至最低。
   
  由於絕大部分政府和公營項目會由聯營方繼續,或已按機制轉換總承建商,倘若保華最終被勒令清盤,接手的承建商會按政府和公營機構業主的要求盡量兼顧現有分判商和工人的情況,使他們可以繼續在有關項目工作,以保持工程的延續性。
   
  至於保華的債務事宜,受影響的分判商或供應商可循法律途徑申請索償。政府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一直與建造業和銀行界保持聯繫,倘若分判商或供應商受到保華事件影響引致資金流壓力,金管局和發展局聯同建造業議會會與銀行公會溝通,以便銀行考慮以個案形式提供協助。有關企業可主動聯絡貸款銀行並提供所有相關資料,讓銀行適時了解企業的實際情況,在可行的空間下盡量作彈性處理。
   
  僱傭權益方面,勞工處一直要求保華根據《僱傭條例》向其僱員支付工資及法定權益,並履行《僱傭條例》下作為總承判商須代屬下的承判商支付最初兩個月欠薪的責任。勞工處會繼續與保華、其分判商及相關持份者保持聯繫,協調向僱員提供的協助。如保華及其分判商的僱員對僱傭權益有疑問,可致電勞工處特設專線(3580 8721)或前往全港10個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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