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公布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任命,任期兩年,由二○二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有關委任按《最低工資條例》(第608章)(《條例》)第11(3)條的規定作出,已於同日刊登憲報。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王沛詩為委員會主席,並同時委任十二位來自勞工界、商界、學術界和政府的委員。主席及九位非官方委員均以個人身分獲委任。

  在非官方委員中,三位是獲再度委任的現任委員:馬麗莊教授、吳慧儀和鄧希煒教授;六位是新委員:陳家偉、鄭少佳、房育輝教授、鄺永銓、林志挺和司徒永富博士。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歡迎上述委任,他說:「委員會肩負檢討及建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重任。新一屆委員會將在王主席的帶領下協助政府落實法定最低工資『一年一檢』的新機制。我深信憑着委員會主席及各委員在不同範疇擁有的廣博知識和豐富經驗,委員會定能繼續有效履行其法定職能。」

  孫玉菡亦衷心感謝六位離任委員,即陳永安、劉千石、梁頌恩、麥萃才博士、倪文玲博士和顔吳餘英,對委員會的鼎力支持及卓越貢獻。

  委員會根據《條例》設立,其主要職能是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建議。委員會在執行其職能時,須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要顧及維持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競爭力。

  新一屆最低工資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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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沛詩

非官方委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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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偉(新委員)
鄭少佳(新委員)
房育輝教授(新委員)
鄺永銓(新委員)
林志挺(新委員)
馬麗莊教授
吳慧儀
司徒永富博士(新委員)
鄧希煒教授

官方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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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
政府經濟顧問

註:非官方委員按姓氏英文字母次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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