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海放寬樓市限購等措施後,廣州亦調整優化房地產及住房信貸政策,明日起實施。

貸款購買首套、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分別調整為不低於15%及不低於25%,並取消利率下限。

在廣州限購區域內,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居民在購房所在區內沒有住房而且符合購房條件,新購住房貸款可按首套住房認定。

另外,在越秀、海珠、荔灣等區購買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日起前6個月在當地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保證明,可享受戶籍居民家庭購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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